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6.“开了就没有人能关,关了就没有人能开”表示准许所有处于仁之信的人进入天堂,将所有未处于仁之信的人从天堂移除的权柄。这从“开了就没有人能关”和“关了就没有人能开”的含义清楚可知:“开了就没有人能关”当论及主时,是指准许进入天堂(下文很快论述到这一点);“关了就没有人能开”是指从天堂移除。前一种说法是指准许进入天堂,后一种说法是指从天堂移除,是因为唯独主给那些被准许进入天堂的人打开天堂;没有一个世人、灵人或天使能凭自己做到这一点。有必要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当一个人死后处于能被准许进入天堂的状态时,有一条路就会向他打开,这条路通往他将要所在的天堂社群。在他处于这种状态之前,通往那里的路不会向他打开,唯独主向他打开这条路。每个人都是这样被引入并准许进入天堂的。死后的恶人也是如此。当他处于进入地狱的状态时,有一条路也向他打开,这条路通往他将要所在的地狱社群;在他处于这种状态之前,通往那里的路不会向他打开。其原因在于,灵界的路照着各人思维的意图,因而照着他的爱之情感而向各人显现。因此,当一个灵人被带入他的主导爱时(每个人死后都被带入主导爱),通往他的爱占主导地位的社群的道路就会出现。由此清楚可知,正是爱本身打开这些路;由于对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爱都来自主,所以可推知,唯独主给那些被准许进入天堂的人打开一条路。而另一方面,由于对邪恶和虚假的一切爱都只来自世人或灵人,所以可推知,是灵人自己给自己打开了通往地狱的路。这些事从《天堂与地狱》(545–550节)看得更清楚,那里说明,主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灵人将自己投入地狱。灵界的路照着各人思维的意图,因而照着他的爱之情感而向各人显现(参看HH 479, 590节)。
至于地狱,它们都是关闭的,未经主的允许,决不能打开;它们关闭是由于不断努力从那里逃出来,并伤害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之人的邪恶和虚假(对此,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84–592节)。由此清楚可知情况如何,因而当如何理解这句话:“祂拿着大卫的钥匙,开了就没有人能关,关了就没有人能开。”天堂之所以向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打开,向那些未处于仁之信的人关闭,是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参看AE203节),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如前所示。
“彼得的钥匙”与此处“大卫的钥匙”所表相同;关于彼得的钥匙,马太福音如此记着说:
我对你说,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的门不能胜过它。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16:18, 19)
此处与“大卫”所表相同的“彼得”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内义上表示来自主、出于良善的一切真理。圣言所提到的与彼得相关、并且彼得的名字所源于的“磐石”具有类似含义。主的十二个门徒代表总体上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彼得代表真理或信,雅各代表仁,约翰代表仁之作为或行为。但在此处,彼得代表出于仁的信,或来自主、出于良善的真理,因为这时彼得从心里承认主,说:
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回答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血肉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我对你说,你是彼得,等等。(马太福音16:16–18等)
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7节)。
在马太福音中,主对其余的门徒所说的话意思也一样:
耶稣对祂的门徒说,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18:18)
这些话说给门徒,是因为他们代表总体上来自主的一切真理和良善。这些事物由十二个门徒来代表,也由以色列十二支派来代表(参看《属天的奥秘》,2129, 3354, 3488, 3858, 6397节)。在经上说到十二个门徒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地方(马太福音19:28; 路加福音22:30),门徒所表相同(参看《属天的奥秘》,2129, 6397节)。在以赛亚书,要取代舍伯那管理王家的“以利亚敬”所表相同:
我将你的政权交在他手中,他必作耶路撒冷居民和犹大家的父;我必将大卫家的钥匙放在他肩头上;他开,无人能关;他关,无人能开。(以赛亚书22:21, 22)
他将要管理的“王家”表示处于来自主、出于良善的真理的教会;“开和关”、“捆绑和释放”表示总体上拯救(参看AE 86节)。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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