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0

20.“写信给七个教

20.“写信给七个教会”表示给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这从“七”和“教会”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所有人。因为在圣言中,“七”表示开始和结束,因而表示一个完整时间和一个完全状态,“一七或一周”也是如此(《属天的奥秘》,728, 6508, 9228节)。“七”因表示完全,故也表示所有,因为所有构成完全;事实上,就那些构成一个社群,在此构成教会的人来说,完全表示所有人;因此,当圣言论述巨大时,“七”表示完全;但当圣言论述众多时,“七”表示所有。在圣言中,“三”也表示完全和所有(这可参看《属天的奥秘》,2788, 4495, 7715节);但圣言在论述神圣之物的地方会用到“七”,在其它情况下都用“三”(《属天的奥秘》,10127节);故此处用到“七”,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源于良善的真理,这些真理是教会的神圣事物。“教会”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教会”表示这些人,是因为这些真理构成与每个人同在的教会;事实上,那些未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尽管生在教会之内,却不属于教会,因为他们里面没有教会。这就是为何主的教会由所有系教会,也就是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构成,无论他们在哪里。教会和天堂一样在人之内,而不是在人之外;因此,一个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就是一个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3884节;《天堂与地狱》,53–54, 57节)。之所以也说处于源于仁的信之人,是因为这是一回事;事实上,真理属于信,良善属于仁;也就是说,人所信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人所爱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信的一切都来自仁(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84–107, 108–122节;《最后的审判》,33–39节;以及《天堂与地狱》,364, 424, 482, 526节)。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的人当读到这些事物时,只以为“七个教会”是指后来提到名字的七个教会(启1:11);但所指的不是教会,而是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因为这就是圣言的灵义。


揭秘启示录 #281

281.“因为你曾被

281.“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救赎我们归于神”表示通过与主的结合从地狱中解脱出来并得救。没有必要通过灵义来解释此处提到的一切细节具体表示什么,如“被杀”、“救赎我们归于神”、“祂的血”分别是什么意思,因为它们都是没有出现在字义中的奥秘,只要知道如此描述的是救赎就足够了;由于救赎就是通过与主的结合从地狱中解脱出来并得救,所以这些就是所表示的。此处只从圣言证实,耶和华自己降世,生为一个人,成为所有通过仁爱及其信仰的生活与祂的神性人身结合之人的救赎主和救主,并且耶和华是来自永恒的主,所以主的神性人身(人必须与这神性人身结合)就是耶和华自己的神性人身。

因此,我们在此引用一些经文,这些经文证明,耶和华与主为一;由于他们是一,而不是二,所以来自永恒的主,即耶和华自己通过取得人身而成为救赎主和救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我们的救赎主;你的名来自亘古。(以赛亚书63:16)

又:

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如此说,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又:

你的救赎主、形成你的耶和华如此说;我是独自造万物的耶和华。(以赛亚书44:24)

又: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48:17)

诗篇:

耶和华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诗篇19:14)

耶利米书:

他们的救赎主刚强有力,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耶利米书50:34)

以赛亚书: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又:

一切肉体都必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是雅各的大能者。(以赛亚书49:26; 60:16)

又:

至于我们的救赎主,祂名为万军之耶和华。(以赛亚书47:4)

又:

我要以永远的怜悯怜悯你,这是耶和华你的救赎主说的。(以赛亚书54:8)

又: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以赛亚书43:14)

又:

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你们的救赎主如此说。(以赛亚书49:7)

诗篇:

真理的耶和华啊,你救赎了我。(诗篇31:5)

又:

愿以色列仰望耶和华,因祂那里有丰盛的赎救,祂必救赎以色列脱离一切的罪孽。(诗篇130:7, 8)

又:

主啊,求你起来帮助我们,为了你怜悯的缘故救赎我们。(诗篇44:26)

何西阿书:

耶和华神如此说,我必救赎他们脱离地狱之手,救赎他们脱离死亡。(何西阿书13:4, 14)

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垂听我的声音,祂必救赎我的灵魂。(诗篇55:17, 18)

以及诗篇(49:15; 69:18; 71:23; 103:1, 4; 107:2)和 耶利米书(15:20, 21)。

在教会,人们不否认在其人身方面的主是救赎主,因为这符合圣经,包括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能力广大,大步行走的是谁呢?祂的救赎之年已经来到。祂救赎了他们。(以赛亚书63:1, 4, 9)

又:

你要对锡安的女子说,看哪,你的拯救来到,看哪,祂的赏赐在祂那里,人必称他们为圣民,为耶和华的赎民。(以赛亚书62:11-12)

路加福音:

主以色列的神当受祝福,因祂眷顾和救赎了祂的百姓。(路加福音1:68;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

其它许多经文也证明,来自永恒的主,即耶和华自己降世并为自己取了人身,以救赎人类;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37—46节)。在许多经文中,耶和华也被称为救主,这些经文因太多而无法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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