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96

196.“他们要穿白

196.“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表示他们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所拥有的属灵生活。这从“行”、“白衣”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的含义清楚可知:“行”是指生活(参看AE 97节);“穿白衣”是指处于真理,因为在圣言中,白色和明亮论及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故这句话,即“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表示属灵生活,因为属灵生活就是真理的生活,也就是遵行真理,或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的生活;“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是指因为他们从主拥有属灵生活。任何人在何等程度上从主接受,就在何等程度上配得;但他在何等程度上从自我,也就是他自己的东西或他的自我接受,就在何等程度上是不配得的。只有应用于生活的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构成与人同在的属灵生活;当人视它们为自己生活的法则时,它们就被应用于生活,因为那时他在一切事上都仰望主,主便与他同在,赋予他聪明和智慧,以及对它们的情感和快乐。事实上,主与人一起在祂的真理里面,因为一切真理都从主发出,从主发出之物都是祂的,甚至就是祂自己;因此,主说:

我就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约翰福音:

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21)

同一福音书: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4, 9, 14)

主被称为“圣言”,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祂还被称为“光”,是因为神性真理就是天堂里的光;祂也被称为“生命”,是因为活着的一切都从那生命活着;这生命也是天使的聪明和智慧的源头,他们的生命就在于聪明和智慧。人若以为生命来自任何其它源头,而不是来自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在那里显为光),就大错特错了。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这句话,即“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生命就是人的光”。

在圣言中,白色论及真理,是因为神性真理是天堂之光,如刚才所述,白色和明亮来自天堂之光。这就是为何当主在彼得、雅各、约翰面前变了形像时,祂的脸如日头,衣裳如光(马太福音17:2);洁白放光(路加福音9:29);(衣裳)放光,极其洁白,像雪一样,地上没有能漂得这样白的(马可福音9:3);主坟墓旁的天使有洁白如雪的衣服(马太福音28:3)  ;(衣服)放光(路加福音24:4);从殿中出来的七位天使向约翰显现,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启示录15:6);那些站在羔羊宝座面前的人穿着白袍(启示录6:11; 7:9, 13, 14; 19:8);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众军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启示录19:14)。这也是为何亚伦的衣服是细麻的,他进幔子内施恩座前时,要穿上它们(利未记16:1-5, 32)。“细麻”也因其洁白而表示真理(《属天的奥秘》,7601, 9959节)。由于白色表示真理,而真理揭露人里面的邪恶和虚假,从而洁净他,所以诗篇上说:

看哪,你喜爱肾里的真理,你在隐密处使我认识智慧。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诗篇51:6, 7)

由于拿细耳人代表终端的神性真理,也就是世上字义的圣言方面的主,这圣言在犹太人中间被歪曲和败坏了,所以论到他们,耶利米哀歌上说:

她的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皎洁。他们的骨头比珍珠更红,他们的抛光是蓝宝石。但他们的面貌是黑的,以致在街上无人认识。(耶利米哀歌4:7, 8)

“拿细耳人”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6437节);“拿细耳人的头顶”表示终端的神性真理,或文字上的圣言(AC 6437, 9407节)。属于拿细耳人的身份,并被称为“拿细耳人头顶”的“头发”是指终端的神性真理(AC 3301, 5247, 10044节);终端的神性真理拥有力量和能力(AC 9836节);因此,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中(AC 3301节)。

由此清楚可知,“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皎洁”、“他们骨头的抛光是蓝宝石;但他们的面貌是黑的,以致在街上无人认识”表示什么,因为白色和明亮表示在其光中的神性真理,如前所述;骨头因是人的终端,支撑他的整个身体,故对应于天堂的终端。人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天堂里的一切事物(参看《天堂与地狱》,87–102节);因此,“骨头”表示灵界的终端,也就是神性真理或圣言的终端(《属天的奥秘》,5560–5564, 8005节);“蓝宝石”表示因真理而透明之物(AC 9407节);“在街上无人认识”表示神性真理不再被看见,因为“街”表示教义的真理所在的地方(AC 2336节)。


揭秘启示录 #17

17.“从死里头生的

17.“从死里头生的”表示祂也是神性良善本身。至今还没有人知道“从死里头生的”是什么意思;古人曾争论它的含义。他们知道“头生的”表示首先和主要的事物,教会的一切都出于它;许多人认为,它是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但只有少数人认为它是行为和作为上的真理,也就是生活的良善。我们稍后会看到,后一种真理才是教会首先和主要的事物,因而也是“头生的”在本来意义上的含义。不过,首先要说一说那些认为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是教会首先和主要的事物,因而是“头生的”之人的观点。他们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它首先被学习,还因为一个教会是通过真理而成为一个教会的,但在真理属于生活之前,它仍不是一个教会。在此之前,真理只在理解力的思维和记忆里,不在意愿的行为中;真理若不是行为或作为上的真理,就不是活的。它只是像一棵枝繁叶茂却不结果子的树,像未加应用的知识,也像居住的房子有待建于其上的地基。这些事在时间上是首先的,但在目的上不是首先的;在目的上首先的事,才是首要的。因为在房子里居住在目的上是首先的,而地基在时间上是首先的;功用在目的上也是首先的,知识在时间上是首先的;同样,当栽下一棵树时,果实在目的上是首先的,而枝叶在时间上是首先的。
理解力也是如此,它首先在人里面形成,但目的是让人可以做他用理解力所看到的事;否则理解力就像一个教导得好,但生活邪恶的牧师。此外,一切真理都播种于内在人,扎根于外在人;因此,除非播种的真理扎根于外在人(这通过实行来实现),否则它就会变得像一棵不是栽在土里,而是栽在土表的树,在炎炎烈日下会立刻枯萎。实践真理的人死后就把这根带在身上,但只通过信知道并承认它们的人没有这根。由于许多古人将时间上首先的也视为目的上首先的,这目的是首要的,所以他们说,“头生的”表示在教会的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殊不知,这真理只是表面上,而非实际上的头生者。
但所有将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视为首要的人都被定罪了,因为这真理里面没有任何行为或作为,或没有任何生命。亚当和夏娃的长子该隐就由于这个原因而被定罪。该隐表示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42节)一书。雅各的长子流便也因此被他父亲定罪(创世记49:3-4),其长子的名分被剥夺(列代志上5:1)。稍后我们会看到,“流便”在灵义上是指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因被定罪而都被击杀的“埃及头生的”在灵义上无非是指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这真理本身是死的。但以理书和马太福音中的“山羊”无非是指那些处于与生活分离之信的人(关于他们,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61-68节)。那些处于与生活分离之信的人在最后审判的时候被弃绝和定罪,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续》(16节等)。
从这几件事可以明显看出,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不是教会头生的,而行为或作为上的真理,也就是生活的良善才是头生的;因为在真理属于生活之前,教会不在人里面;当真理属于生活时,它才是良善。事实上,理解力的思维和记忆不流入意愿,并通过意愿流入行为;而是意愿流入理解力的思维和记忆,并流入行为。凡从意愿通过理解力发出之物,都是从属于爱的情感通过属于理解力的思维发出的,这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并进入生活。因此,主说:
行真理的,是靠神而行的。(约翰福音3:21)
由于约翰代表生活的良善,彼得代表信仰的真理(参看AR 5节),所以靠着主的胸膛并跟从耶稣的,是约翰,而不是彼得(约翰福音21:18-21)。故主论到约翰说,他要等到祂来(约翰福音21:22-23),因而直到今日,也就是主的降临。因此,现在主向那些将属于祂的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的人教导生活的良善。总而言之,真理从良善中首先产生的,因而理解力从意愿中产生的,才是“头生的”;因为真理属于理解力,良善属于意愿;这个“首先或头生”才是首要的,因为它就像种子,其余的东西都从这种子发出。
至于主,祂是从死里头生的,因为就其人身而言,祂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真理本身,所有人本身都是死的,但都从主那里活着。诗篇中的这句话也是这个意思:
我要立祂为长子,高过世上的列王。(诗篇89:27)
这话论及主的人身。正因如此,“以色列”被称为“长子”(出埃及记4:22-23)。“以色列”是指行为上的真理,“雅各”是指教义上的真理;由于教会不是仅由教义上的真理产生的,所以雅各被赐名为“以色列”。然而,在至高意义上,“以色列”是指主。
由于“头生的或长子”的这种代表,一切头生的和一切初熟的果子都归耶和华为圣(出埃及记13:2, 12; 22:28, 29)。由于“头生的或长子”的这种代表,利未人被取来代替以色列教会一切头生的;经上说,他们由此归耶和华(民数记3:12-13, 40-46; 18:15-18);事实上,“利未”表示行为上的真理,也就是生活的良善;因此,祭司的职分被赋予了他的后代;关于这一事实,可参看下文。由于同样的原因,长子可得双份的产业,被称为“力量的开始”(申命记21:15-17)。
“头生的或长子”表示教会的首要之物,因为在圣言中,属世的出生表示属灵的出生,他的“头生的”是指在人里面首先产生它们的;因为教会不在人里面,直到在内在人中孕育的教义真理在外在人中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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