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启1:4.“约翰”表示教义方面的主。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是指爱之良善,如前所述(AE8节)。他因代表爱之良善,故也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因为一切爱之良善皆来自主。世人、灵人和天使只是接受者,那些作为接受者的人可以说就表示来自主的东西。圣言中的其他许多人也是这种情况,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大卫,以利亚,以利沙,施洗约翰,彼得和其余的门徒;其中每个人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某种良善或真理,然而他们都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例如,“大卫”在内义上表示属灵国度的神性真理,属灵国度被称为主的王权;因此,大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这真理和王权方面的主;这就是为何圣言论到大卫说,他要来给以色列人作王(以西结书37:24, 25; 何西阿书3:5)。以利亚和以利沙也是如此,他们因在内义上表示圣言而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圣言所来自的主。“以利亚”和“以利沙”表示圣言,因而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762, 5247节);“施洗约翰”也是,故被称为“以利亚”(AC 7643, 9372节)。“彼得”表示信,因而表示信方面的主,因为信来自主(AE 9节)。由此可见为何“约翰”表示主。他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约翰“写信给七个教会”,“七个教会”在内义上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因为正是这些人构成教会;教义是教导这些真理的。正因如此,主是圣言,故也是教会的教义,因为一切教义皆来自圣言。主是教会的教义,因为属于教义的一切真理皆来自圣言,因而来自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531, 2859, 3712节)。
903.“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表示关于主和遵行祂诫命的生活的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根基上之所以写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是因为“十二使徒”表示在其一切方面的主的教会(AR 79, 233, 790节),在此表示在其教义的一切方面的该教会,因为他们的名字被写在“十二根基上”,而“十二根基”表示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一切(AR 902节);“十二个名字”表示它的一切品质,它的一切品质都与教义、因而与该教会中的两样事物或两个元素有关,即:主和照祂诫命的生活;因此,所表示的是这些。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一切都与这两者有关,因为它们是教义的共性,一切细节都依赖于共性,并且它们也是本质,一切形式事物都从本质发出;因此,它们就像其教义的一切的灵魂和生命。它们的确是两个,但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将它们分离就像把主与人,并人与主分离,在这种情况下,教会是不会存在的。这两者就像律法的两块石版一样结合在一起,其中一块石版包含与主有关的内容,另一块包含与人有关的内容,所以它们被称为约,约表示结合。想想看,如果只剩下第一块石版,第二块被抢走了,或只剩下第二块,第一块被抢走了,那么律法的这两块石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岂不就像神看不见人,或人看不见神,这一个逐渐远离那一个吗?说这些话,是叫人们知道,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一切都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有关。对主之爱就是拥有对主之信,遵行祂的诫命,而遵行祂的诫命就是对邻之爱,因为遵行祂的诫命就是向邻舍实行功用。那些遵行祂诫命的人是爱主的,这是主在约翰福音(14:21-24)中亲自教导的。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是一切律法和先知所系于的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5-38)。“律法和先知”是指整体上的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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