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启1:4.“约翰”表示教义方面的主。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是指爱之良善,如前所述(AE8节)。他因代表爱之良善,故也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因为一切爱之良善皆来自主。世人、灵人和天使只是接受者,那些作为接受者的人可以说就表示来自主的东西。圣言中的其他许多人也是这种情况,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大卫,以利亚,以利沙,施洗约翰,彼得和其余的门徒;其中每个人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某种良善或真理,然而他们都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例如,“大卫”在内义上表示属灵国度的神性真理,属灵国度被称为主的王权;因此,大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这真理和王权方面的主;这就是为何圣言论到大卫说,他要来给以色列人作王(以西结书37:24, 25; 何西阿书3:5)。以利亚和以利沙也是如此,他们因在内义上表示圣言而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圣言所来自的主。“以利亚”和“以利沙”表示圣言,因而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762, 5247节);“施洗约翰”也是,故被称为“以利亚”(AC 7643, 9372节)。“彼得”表示信,因而表示信方面的主,因为信来自主(AE 9节)。由此可见为何“约翰”表示主。他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约翰“写信给七个教会”,“七个教会”在内义上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因为正是这些人构成教会;教义是教导这些真理的。正因如此,主是圣言,故也是教会的教义,因为一切教义皆来自圣言。主是教会的教义,因为属于教义的一切真理皆来自圣言,因而来自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531, 2859, 3712节)。
76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因为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表示他们将仇恨主及其天堂和教会,因为那时他们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那必烧尽她的“火”表示对主及其天堂和教会的仇恨;对此,可参看下文。“因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表示那时,也就是在他们死后所进入的灵界,他们会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就表示这些事,因为主不会审判任何人下地狱,而是他们自己如此行;事实上,当感觉到天使的气场由主那里从天堂流下来时,他们就会逃跑,把自己扔进地狱,这可从前面的说明清楚看出来(AR 233, 325, 339—340, 387, 502节)。
“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地狱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可参看AR 468, 494节)。地狱之火是仇恨,因为自我之爱充满仇恨;事实上,凡处于这种爱的人都照它的程度而怒火中烧,对反对者充满仇恨和报复;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就如此反对那些否认他们应当被敬拜和崇拜为神圣的人。因此,当他们听说,在天上,唯独主被敬拜和崇拜,敬拜任何人以取代主,就是亵渎时,对主的崇拜在他们里面就变成对祂的仇恨,为叫他们可以被敬拜而对圣言的玷污就变成亵渎。因此,这就是“巴比伦必在火中被烧尽”所表示的。从前面(AR 748节)可以看到,“在火中被烧尽”是指对亵渎圣物的惩罚。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具有同样的含义:
巴别,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我和你作对;我要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别的城墙必全然倾倒,她高大的城门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51:25,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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