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8.“甚至像我从我父领受的一样”表示相对来说就像当主荣耀了祂的人身时,祂从祂的神性或神性人身所做的,即:祂驱散了来自祂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人身的一切邪恶和虚假。此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或祂从成孕所拥有的神性,因为这神性与父为一,如祂自己所声明的。之所以说相对,是因为主怎样荣耀祂的人身,就怎样使人重生;也就是说,祂怎样将祂的神性与人身或人性,并人身或人性与神性合一,就怎样将人的内在与外在,并外在与内在相结合。不过,这个奥秘三言两语无法解释明白,读者可查阅和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297节,以及这本书185, 298–307节从《属天的奥秘》中引用的相关章节关于它的说明,那里充分解释了它。
821.“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即:圣言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主照着这两者施行审判,将善人与恶人分离。“骑在马上的”,即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这是圣言方面的主,这一点从启19:13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忠信真实”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忠信”表示神性良善,因为神性良善是忠信的。当论及人时,“忠信”是指一个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人,因而是指一个处于属天良善的人(可参看AR 744节)。显然,当论及主时,“真实”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良善和真理这两者,在论及主的地方,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可参看AR 805节)。由此可知,“审判按着公义”表示照着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施行审判。一切审判都是由主通过圣言来实现的,因此,是圣言本身审判每个人(参看AR 233节)。“争战按着公义”表示将善人与恶人分离,这是因为主不与任何人争战,而是将善人与恶人分离;当善人与恶人分离时,恶人就把自己扔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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