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61

161.“行淫,吃祭

161.“行淫,吃祭偶像之物”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对良善的玷污。这从“行淫”和“吃祭偶像之物”的含义清楚可知:“行淫”是指歪曲真理(对此,参看AE 141节);“吃祭偶像之物”是指将邪恶变成自己的(对此,也可参看AE 141a节)。之所以在此也表示玷污良善,是因为将邪恶变成自己的,在教会的事物上就是对良善的玷污;事实上,这就是将教会的良善用于邪恶,从而玷污它们。例如,祭坛,献祭,一起吃祭物表示以色列教会的良善;当这些事物被献给巴力时,良善就被用于邪恶,更不用提其它类似例子了。当圣言被用来证实自我的邪恶时,没有代表的教会也是这种情况,如教皇一族为获得对整个天堂的统治权所行的。“行淫,吃祭偶像之物”表示歪曲真理、玷污良善,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在列王纪下,耶洗别的行为用一个词来称呼,就是淫行邪术:

约兰见耶户就说,耶户啊,平安吗?耶户说,你母亲耶洗别的淫行邪术这样多,焉能平安呢?(列王纪下9:22)


揭秘启示录 #395

395.启8:5.“

395.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把它倒在地上”表示包含属天之爱在里面的属灵之爱,以及它进入低层区域的流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就在低层区域。“香炉”和“香”都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和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盛东西的和所盛的东西所表相同,如杯和盘与酒和食物所表相同(马太福音23:25, 26; 路加福音22:20; 以及其它地方)。“燔祭坛上的火”表示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因为燔祭坛表示出于这爱的敬拜(可参看AR 392节);“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AR 494节)。属灵之爱,即仁爱,从属天之爱,即对主之爱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没有这爱,属灵之爱或仁爱里面就没有任何生命力,因为灵和生命只来自主。在以色列教会,这一点由他们上香时只从燔祭坛中取香炉的火来代表,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还有:

亚伦的两个儿子因用凡火上香(也就是说,没有从祭坛中取火)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2)

因此,经上也规定:

在燔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

这是因为燔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因而表示对主之爱。“把香炉倒在地上”表示进入低层区域的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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