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5.“事工、信仰”表示属于他们的良善和真理。这从“事工”和“信仰”的含义清楚可知:“事工”是指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信仰”是指真理。信仰表示真理,是因为真理属于信仰,信仰属于真理。“事工”表示良善,是因为在圣言中,“事工”论及良善。因此,亚伦和他儿子,以及利未人的职责,以及总体上祭司的职责被称为“事工”。由于同样的原因,“事奉”耶和华或主表示出于爱之良善敬拜祂。由此清楚可知,“事工”论及作为或行为,“信仰”论及仁爱;对此,可参看前文,在那里,经上说“我知道你的作为、仁爱”;事实上,信仰和仁爱构成一体,因为哪里没有仁爱,哪里就没有信仰(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08–122节;《最后的审判》,33–40节)。
在圣言中,“事工”(ministry)和“事奉”(to minister,经上或译为服事)论及爱之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如诗篇:
耶和华使祂的使者为灵,使祂的事奉者为火焰。(诗篇104:4)
耶和华“使祂的使者为灵”表示他们是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参看AE 130a节);“使祂的事奉者为火焰”表示他们是神性良善的接受者,因为“火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68节)。由此清楚可知,“事奉者”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
又:
你们做祂万象的都要祝福耶和华;你们都是遵行祂旨意的事奉者。(诗篇103:21)
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耶和华的万象或万军”(AC 3448,7236, 7988, 8019节),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事奉者”;因此,经上说:“遵行祂旨意的。”遵行主的旨意是指出于爱之良善行事;因为一切良善都与意愿有关,正如一切真理都与理解力有关。
以赛亚书:
你们要被称为耶和华的祭司,人必称你们为我们神的事奉者。(以赛亚书61:6)
祭司被称为“事奉者”,是因为他们代表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因此,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在圣言中被称为“祭司”(参看《属天的奥秘》,2015, 6148, 9809, 10017节);由于同样的原因,他们被称为“神的事奉者”。这就是为何亚伦和他儿子的职责被称为“事工”,利未人的职责也被称为祭司职分,又为何进入会幕,在那里供职,以及靠近祭司,在那里供职被称为“事工”(参看出埃及记28:35; 30:20; 民数记8:15, 19, 24–26)。耶利米书:
我与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必被废弃。(耶利米书33:21)
亚伦代表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9806, 9946, 10017节);祭司一般也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AC 2015, 6148节);因此,在圣言中,“祭司职分”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AC 9806, 9809节)。
整个天堂分为两个国度,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的天使住在其中一个国度,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良善或仁爱的天使住在另一个国度。主的属天国度被称为祂的“祭司职分”,属灵国度被称为祂的“王权”(参看《天堂与地狱》,24, 226节)。“事工”论及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而“服侍”(service)论及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由此清楚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事奉”和“用人或事奉者”(minister)、“服侍”和“仆人”表示什么,马太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事奉,乃是要事奉人。(马太福音20:26–28; 23:11–12; 马可福音9:35; 路加福音22:24–27)
约翰福音:
耶稣说,若有人事奉我,就让他跟从我;我在哪里,事奉我的人,也要在哪里。若有人事奉我,我父必尊重他。(约翰福音12:26)
路加福音:
耶稣说,主人来了,发现仆人警醒,那些仆人就有福了;我对你们说,主人必叫他们坐席,自己束上腰带,出来事奉他们。(路加福音12:37)
以赛亚书:
还有那些与耶和华联合的外邦人,要事奉祂,要爱耶和华的名。(以赛亚书56:6)
此处由于“事奉”论及爱之良善,所以经上说“外邦人”要“事奉耶和华”、“要爱祂”;论到主自己,经上说,祂要事奉人。由此可见“事工”表示出于爱之良善所行的一切,因而表示爱之良善。
36.启1:10.“当主日,我在灵里”表示那时由于神性流注的一种属灵状态。“我在灵里”表示当约翰在异象中时,他所处的属灵状态,接下来会论述这种状态。“当主日”表示那时来自主的流注;在这一天有主的同在,因为这一天是神圣的。由此明显可知,“当主日,我在灵里”表示那时由于神性流注的一种属灵状态。关于众先知,我们读到,他们“在灵里”或“在异象中”,还读到,耶和华的话临到他们。他们在灵里或在异象中时,并不在身体中,而是在他们的灵里;在这种状态下,他们看见那些在天堂里的事物;但当圣言临到他们时,他们在身体中,并听见耶和华说话。先知们的这两种状态要仔细区分。在异象的状态下,他们的灵眼被打开了,而肉眼被关闭了;这时,他们听见天使所说的话,或耶和华通过天使所说的话,还看见展现给他们的天上的事物;他们有时觉得自己似乎从一个地方被带到另一个地方,其实身体仍停留在原地。
约翰在写启示录时,就处于这种状态;以西结、撒迦利亚、但以理有时也处于这种状态;这时,经上就说,他们“在异象中”或“在灵里”;因为以西结说:
灵将我举起,在神的异象中,藉着神的灵将我带回迦勒底地,到被掳的人那里;因此,我所见的异象就离我上升去了。(以西结书11:1, 24)
经上还说,灵将他举起,他就听见身后有地震等等(以西结书3:12, 24);经上又说,灵将他举到天地之间,在神的异象中,带他到耶路撒冷,他看到可憎的事(以西结书8:3等)。同样,当以西结看见四活物,也就是基路伯(以西结书1章和10章)时,以及当他看见新地和新殿,并且天使量它们(以西结书40章至48章)时,他就在神的异象中,或在灵里;经上说,他在神的异象中(以西结书40:2);灵将他举起(以西结书43:5)。
撒迦利亚也是这种情况,当他看见一个骑马的人站在石榴树中间(撒迦利亚书1:8等)时;当他看见四角,然后看见一个人手拿准绳(撒迦利亚书2:1, 5等)时;当他看见大祭司约书亚(撒迦利亚书3:1等)时;当他看见灯台和两棵橄榄树(撒迦利亚书4:1等)时;当他看见飞行的书卷和量器(撒迦利亚书5:1, 6)时;当他看见四辆车从两山之间出来,以及马(撒迦利亚书6:1等)时,当时就有一位天使与他同在。当但以理看见四只兽从海中上来(但以理书7:1等)时,当他看见公绵羊和公山羊搏斗(但以理书8:1等)时,他同样处于这种状态。他自己说,他在异象中看到这些事物(但以理书7:1-2, 7, 13; 8:2; 10:1, 7-8);天使加百列在一个异象中向他显现(但以理书9:21)。
约翰同样如此,如:当他看见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启示录1章)时;当他看见天上的宝座和那坐在宝座上的,以及宝座周围的四活物(启示录4章)时;当他看见用七印封严的书卷(启示录5章)时;当他看见四匹马从揭开的书卷中出来(启示录6章)时;当他看见四位天使站在地的四角(启示录7章)时;当他看见蝗虫从无底坑中出来(启示录9章)时;当他看见天使手里拿着小书卷给他吃(启示录10章)时;当他听见七位天使吹号(启示录11章)时;当他看见龙和那龙所逼迫的妇人,以及龙和米迦勒的争战(启示录12章);后来又看见两只兽上来,一只从海中上来,另一只从地中上来(启示录13章)时;当他看见七位天使掌管末后的七灾(启示录15-16章)时;当他看见淫妇坐在朱红色兽上(启示录17-18章);后来又看见一匹白马并骑在马上的那一位(启示录19章);最后看见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然后看见新耶路撒冷从天而降(启示录21-22章)时。约翰自己说(启示录1:10; 4:2; 9:17; 21:10),他是“在灵里”、“在异象中”看见这些事物的;这也是“我看见”的意思,无论这话出现在哪里。
由此明显可知,“在灵里”就是“在异象中”;这种事是通过打开人的灵的视觉实现的。当灵的视觉被打开时,灵界的事物就会出现,就像自然界的事物出现在肉眼前一样清楚。凭多年的经历,我可以证明,情况就是这样。当门徒看到复活后的主时,他们就处于这种状态,所以经上说:“他们的眼睛开了”(路加福音24:30, 31)。当亚伯拉罕看见三位天使,并与他们说话时,他处于类似状态。当夏甲、基甸、约书亚和其他人看见耶和华的天使时,他们也处于这种状态;当以利沙的少年人看见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时,他同样处于这种状态,因为:
以利沙祷告说,耶和华啊,求你开他的眼目,使他能看见;耶和华就开了这少年人的眼目,他就看见了。(列王纪下6:17)
但至于圣言,它不是在灵的状态下,或在异象中被启示的,而是主用活生生的声音向众先知口述的。因此,无论在哪个地方,经上都没有说,先知出于圣灵说话,而是说他们出于耶和华说话(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5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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