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2.“那眼目如火焰”表示出于祂的神性之爱的圣治,以及传给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这从前面的阐述(AE 68节)清楚可知,那里说明:“如火焰的眼目”当论及主时,表示出于其神性之爱的圣治。它也表示传给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因为在圣言中,“眼”当论及人时,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对真理的理解就是聪明和智慧;因此,“眼”当论及主时,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从祂发出之物被传给天使和处于对主之爱,并由此处于对主之信的世人。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智慧和聪明都不属于他们自己,而是属于与他们同在的主。这在教会也是众所周知的;因为教会知道属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属于信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从内层被看见和承认的真理构成聪明,它们与从内层被感知到、因而被看见的良善结合后一起构成智慧。正因如此,“祂那如火焰的眼目”也表示传给那些处于爱之良善,并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主的神性智慧和聪明。
眼睛之所以表示理解力,是因为对世人和天使来说,眼睛的一切看见都来自理解力。眼睛的一切看见都来自理解力,这一点在那些不知道呈现在身体中的结果所来自的事物的内在原因之人看来,似乎是一个荒谬的悖论。不知道这些原因的人只相信眼睛凭自己看见,耳朵凭自己听见,舌头凭自己尝味,身体凭自己感觉;而事实上,正是人的内在生命,即其灵的生命,也就是他的理解力和意愿,或思维和情感的生命通过身体器官感觉世上的事物,从而属世地感知它们。整个身体及其感官只是它的灵魂或灵的一个工具。这也是为何当人的灵与身体分离时,身体就完全没有了感觉,而灵以后继续拥有以前的感觉。人的灵在从身体中被释放出来后,和活在世上时一样看见、听见和感觉(参看《天堂与地狱》,461–469节);关于理解力与眼睛的看见或视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403–4421, 4523–4534节)。对动物来说,它们的内在生命也被称为它们的灵魂,通过它们的外在身体器官一样拥有感觉;不同之处在于,动物的感觉不像人那样理性,因而不是从诸如人所拥有的那种理解力和意愿形成的(参看《天堂与地狱》,108节;《最后的审判》,25节)。
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眼”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或聪明和智慧,这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对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将他们的眼涂抹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将眼涂抹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是指使理解力昏暗,免得他们明白。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和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此处“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和你们的头,先见”是指(遮盖)对真理的理解。“先知”是指那些教导真理的人;这些人也被称为“头”,因为“头”表示聪明;他们也因神性真理在他们那里的启示而被称为先见。
又:
那能看的人,眼不再闭上,能听的人,耳必倾听。(以赛亚书32:3)
“那能看的人的眼”表示那些理解真理的人。又:
闭眼不看邪恶的。你的眼必见王的荣美。(以赛亚书33:15, 17)
“闭眼不看邪恶”是指不允许邪恶进入思维;“他们的眼必见王的荣美”是指他们要怀着愉悦在真理之光中理解真理;因为“王”在此不是指一个王,而是指真理(参看AE 31a节)。
耶利米书:
愚昧无心的百姓啊,你们有眼不看,有耳不听,现在当听这话。(耶利米书5:21; 以西结书12:2)
耶利米哀歌:
我们头上的冠冕掉落;为这事我们的心发昏;为这事我们的眼昏暗。(耶利米哀歌5:16, 17)
“头上的冠冕”是指智慧(参看AE 126节);“心发昏”是指对良善的意愿不复存在。“心”是指意愿和爱(参看《天堂与地狱》,95节)。“眼”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当真理不再被理解时,就说它们昏暗。
撒迦利亚书:
对丢弃羊群的牧人的惩罚,剑必临到他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完全昏暗。(撒迦利亚书11:17)
“剑必临到右眼上;右眼也必完全昏暗”表示理解力中的一切真理都要因虚假而灭亡。“剑”是指虚假对真理的摧毁(参看AE 131b节)。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众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与耶路撒冷争战的众民”是指那些与教会争战的人;“耶路撒冷”是指教会;“他们的眼干瘪”表示聪明将灭亡,因为他们利用虚假与真理争战。
又: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瞎眼击打列民一切的马匹。(撒迦利亚书12:4)
此处论述的是教会的荒废;“马”表示理解力,因此,“以惊惶和瞎眼击打马匹”表示理解力的愚蠢和盲目。“马”表示理解力(可参看《白马》,1–5节)。
诗篇: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垂听我,使我眼目光明,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此处“眼目”表示理解力。摩西五经:
你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使智慧人的眼睛变瞎。(申命记16:19)
“使智慧人的眼睛变瞎”是指防止他们看见或理解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如果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如果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路加福音11:34)
此处“眼睛”不是指眼睛,而是指理解力;“健全的眼睛”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坏了的眼睛”是指对虚假的理解;“黑暗”是指虚假;“全身”是指整个灵,这灵完全就是诸如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样子或品质;它若从对良善的意愿而拥有对真理的理解,就是一位光明天使;但它若拥有对虚假的理解,就是一个黑暗灵人。上述经文描述了通过对真理的理解对人的改造。由此清楚可知,人若知道眼睛表示什么,就能知道这些话所包含的奥秘。人通过以理解力所接受的真理而得以改造(可参看AE 112, 126节)。
马太福音: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从你身上扔掉。只有一只眼进入生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马太福音5:29; 18:9; 马可福音9:47)
此处“眼”也不指眼睛,而是指进行思想的理解力;“叫人跌倒的右眼”是指思想邪恶的理解力;“把它剜出来扔掉”是指不接受这种邪恶,而是弃绝它;“有一只眼”是指不思想邪恶,只思想真理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能思想真理;它若思想邪恶,就来自对邪恶的意愿。经上之所以说“右眼”,是因为“右眼”表示对良善的理解,“左眼”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属天的奥秘》,4410, 6923节)。
以赛亚书:
当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同一先知书:
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又:
我必使你作列族的光,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监狱,领坐黑暗的出牢房。(以赛亚书42:6, 7)
又: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开瞎子的眼”是指教导那些还不知道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也就是外邦人。主治好瞎子(马太福音9:27–29; 20:29–34; 21:14; 马可福音8:23, 25; 路加福音18:35–43; 约翰福音9:1–21)所表相同;因为主所行的一切神迹都涉及诸如属于教会和天堂的那类事物,因此,它们都是神性(参看《属天的奥秘》,7337, 8364, 9301节)。
由于“眼”表示理解力,所以在属于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凡是瞎眼的,或眼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或进到幔子里面。(利未记21:17–23)
利未记:
瞎眼的不可献上作祭物。(利未记22:22; 玛拉基书1:8)
因此,在诅咒当中有这样一个诅咒:
消耗眼睛的热病。(利未记26:16)
由此可知“如火焰的神之子的眼目”表示什么,即表示传给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
由此也表示祂的圣治,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AE 68节)清楚看出来。对此,可以补充的是,论及以西结书中的基路伯,和启示录所提到的宝座周围的四活物的话也表示主的圣治,尤表一种守卫,即:若不通过良善,不可靠近主。以西结书:
我观看,见基路伯旁边有四个轮子;他们全身,连背带手和翅膀,并轮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9, 12)
启示录:
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前后都满了眼睛;每一个都有翅膀,周围和里面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 8)
这“四活物”也是基路伯,因为对它们的描述和对以西结书中的基路伯的描述几乎一样。如此多的眼睛被归给它们,是因为“基路伯”所表示的主的圣治就是祂通过神性智慧对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的管理;事实上,主从圣治中看见一切,安排一切并预见一切。“基路伯”表示主的圣治,尤表一种守卫,即:若不通过良善,不可靠近主(AC 9277, 9509, 9673节)。
417.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
我在灵界看见两群羊,一群山羊,一群绵羊。我想知道他们是谁,因为我知道,在灵界所看到的动物不是动物,而是当地居民的情感和随之而来的思维的对应。于是我走近了,当我靠近时,动物的形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人。而且很明显,组成山羊群的,是那些确认唯信称义的教义之人;组成绵羊群的,是那些认为仁与信是一体,正如良善与真理是一体的人。
于是,我与那些看似山羊的人交谈,我说:“你们为什么这样聚集在一起?”他们大多是以博学的名声为荣耀的神职人员,因为他们知道唯信称义的奥秘。他们说,他们聚集起来是要召开会议,因为他们听说保罗的话,即“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没有被正确理解,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摩西律法为犹太人所规定的行为;我们从保罗对彼得所说的话也清楚看到这种误解,他指责彼得犹太化,尽管彼得知道“人称义不是因律法的行为”(加拉太书2:14-16)。此外,保罗也区分了信的律法和行为的律法,区分了犹太人和外邦人,或受割礼和未受割礼的,他所说的割礼是指犹太教,和其它地方一样;他还以这些话作了总结: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我们反倒坚固律法。(罗马书3:31)
他在一系列经文中(罗马书3:27-31)说了这一切;在前一章他还说: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
又:
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6)
哥林多后书:
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身体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5:10)
更不用提保罗著作中的其它许多话了;由此明显可知,保罗拒绝没有善行的信仰,和雅各一样(雅各书2:17-26)。
保罗指的是摩西律法为犹太人所规定的行为,我们从以下事实进一步证实这一点:在摩西五经中,为犹太人制定的一切律例都被称为“律法”,因而都是“律法的行为”,我们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到这一事实:
素祭的条例乃是这样。(利未记6:14, 18等)
赎愆祭的条例乃是这样。(利未记7:1)
平安祭的条例乃是这样。(利未记7:11等)
这就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
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等)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54, 57)
这是患漏症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 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 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这是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为王定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实际上,整个摩西五经都被称为“律法书”(申命记31:9, 11-12, 26; 路加福音2:22; 24:44; 约翰福音1:45; 7:22-23; 8:5; 以及其它地方)。对此,他们还补充说,他们在保罗书信中看到,要活出十诫的律法来,凭仁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11), 因而不是凭唯信。他们说,这就是他们聚在一起的原因。
然而,为了不打扰他们,我退了出来;然后从远处看,他们又像山羊了,时而躺卧,时而站立;但他们转身离开了绵羊群。他们在深思时,看起来像躺着的山羊,当他们得出结论时,又像站着的山羊。不过,我两眼一直盯着他们额上的角,惊奇地发现,他们额上的角有时向前、向上延伸,有时向后弯曲,最后完全转到后面。这时,他们突然都转过身来,面向绵羊群,但仍看似山羊。因此,我再次走近他们,问他们现在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回答说,他们已经得出结论:唯有信产生被称为善行的仁之良善,正如树结出果实一样。但随后我们就听到雷声,看见一道闪电从上面而来;很快就有一位天使出现,站在这两群羊之间,他对着绵羊群喊叫:“不要听他们的!他们没有放弃原先的信,这信教导说,父神为了圣子而施怜悯;这信不是对主的信;信也不是树,人才是树。唯有悔改并仰望主,你们才会有信。在此之前的信不是信,它里面没有任何生命。”然后,角向后转的山羊试图靠近绵羊;但站在他们之间的天使将绵羊一分为二,并对左边的绵羊说:“加入山羊行列吧!只是我告诉你们,必有豺狼来掳走他们;而你们会与他们一起被掳走。”
然而,这两群绵羊被分开,左边的那群绵羊听到天使的警告后,他们面面相觑,说:“让我们和先前的同伴商量一下吧。”于是,左边的羊群对右边的说:“你们为什么离开你们的牧师呢?信和仁不是一体,不可分割,就像树和它的果实一样吗?因为树经由它的枝子延伸到果实。从枝子上除去通过连续或不间断的连接而流入果实的任何东西,果实不会灭亡吗?如果情况不是这样,就问问我们的牧师。”于是他们就问,而牧师们环顾其余的人,其余的人则眨了眨眼,暗示他们说得好。然后牧师们回答说,情况就是这样。他们说:“信因其果实而得以保存。”但他们不会说,信延续到果实中,或说信包含在果实中。
此后,右边羊群中的一位牧师起身说:“他们回答你们说,情况是这样,但却告诉自己的同伴说,情况不是这样;因为他们不是这样想的。”因此,右边的羊群问:“那他们是怎么想的?难道他们不是按自己想的来教导吗?”这位牧师回答说:“不;他们认为,人为了得救或永生所做的被称为善行的仁之良善不是良善,而是邪恶,因为人试图凭自己的行为来拯救自己,为自己索取唯一救主的公义和功德;一切善行,只要人在其中感受到自己的意愿,就都是如此。因此,他们彼此之间称人凭自己所做的善行不受祝福,反受诅咒,说它们配得地狱,而不是天堂。”
但左边的羊群说:“关于他们,你在撒谎。他们不是在我们面前明明白白地宣讲仁爱及其行为吗?他们将这些行为称为信的行为。”但牧师回答说:“你们不明白他们的讲道。只有在场的神职人员才会留意和明白。他们只想到道德的仁爱,及其文明和政治的良善,他们将这些良善称为信之良善;然而,它们绝不是信之良善。因为一个无神论者能以同样的方式做同样的行为,并且形式上或表面上一模一样。因此,他们一致说:没有人凭任何行为得救,而是唯信得救。不过,这一点可通过类比来说明。一棵苹果树会结出苹果;但如果一个人为了得救而行善,就像这棵树通过连续性,或不间断的连接结出苹果一样,那么这些苹果内部是腐烂的,满了虫子。他们还说,一棵葡萄树会结出葡萄;但如果人真的行属灵的良善,就像葡萄树结出葡萄一样,那么他只会结出野葡萄。”
然后,左边的羊群又问:“那么,他们的仁之良善或行为,也就是信的果实,是何性质呢?”牧师回答说:“它们是看不见的,从圣灵而在一个人里面,这个人对此一无所知。”但他们说:“如果一个人对它们一无所知,那么至少必有某种结合吧。否则,它们怎么能被称为信的行为呢?或许那时,那些无法感知到的良善通过某种间接流注,如通过意愿的某种情感、影响或抱负、灵感、激励和鞭策,通过思维里面的一种默契感知和由此产生的劝诫、忏悔,因而通过良心,进而通过强迫,以及像小孩子或智者一样对十诫和圣言的服从,或通过具有类似性质的某种其它手段,进入人的意志行为。”但牧师回答说:“不是这样的;即便他们说,善行是通过这些方法实现的,因为善行是通过信实现的,他们在讲道中仍以这种方式用话语埋葬它们,其最终结果就是否认它们源于信。然而,其中一些人仍教导这些方法,但却作为信的标志,而不是信与仁的联系来教导。左边的一些人认为通过圣言有结合。”这时他们说:“当人自愿照圣言行事时,不就有这样的结合吗?”但牧师回答说:“他们认为事实并非如此,或说这不是他们的想法。相反,他们认为只有通过听圣言才会有结合,因而通过对圣言的理解没有结合,唯恐有什么东西通过理解力明显进入人的思维和意愿。因为他们断言,人里面一切自愿的东西都是邀功的,或寻求功德的,人在属灵问题上和木头一样,不能开始、意愿、思考、理解、相信、运作和合作任何事。然而,对圣灵通过信进入讲道者言语的流注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些是嘴口的行动,不是身体的行动;还因为人通过信与神一起行动,但通过仁与人一起行动。”
但他们中间有一个人当听说,这种结合只通过听圣言来完成,而不是通过理解圣言来完成的时,就愤怒地说:“当教会里的一个人转过身去,或像一根柱子一样坐着充耳不闻时,或当他正在睡觉时,这结合难道是通过仅从圣灵那里所获得的对圣言的理解而来的吗?或它只是圣言书卷的某种呼气的结果吗?还有比这更荒谬的吗?此后,右边羊群中有一个人在判断力上胜过其余的人,他请求大家听他说话,说:“我听一个人说:‘我栽了一个葡萄园。现在我要喝这葡萄酒,直到喝醉。’但另一个人问他:‘你要用自己的右手从自己的杯子里喝这酒吗?’第一个人说:‘不!我要用看不见的手从看不见的杯子里来喝。’于是第二个人说:‘那你肯定喝不醉!’”接着这个人又说:“请听我说。我告诉你们,要从所理解的圣言中来喝酒。主就是圣言,难道你们不知道吗?圣言不是从主来的吗?因此,主不是在圣言中吗?那么,你们若出于圣言行善,不就是出于主,出于祂的口和旨意来行善吗?如果你们同时仰望主,那么祂还会引领你们,使你们行善,祂会通过你们去行善,使你们貌似凭自己行善。当为了国王,出于他的口和意愿去做事时,谁会说:‘我是出于我自己,出于自己的口或命令,出于自己的意愿做这事的呢?’”随后,牧师转向神职人员,说:“你们这事奉神的啊,不要迷惑羊群!”
听到这些话,左边羊群的大多数人退出来,加入右边的羊群。这时,一些神职人员还说:“我们听到了我们以前从未听到的话。我们是牧人;我们不能抛弃这些羊。”于是,这些神职人员与他们一起退出来,并说:“那个人说的是真话。当出于圣言,因而出于主,出于祂的口和旨意来做事时,谁会说,我是出于我自己做这事的呢?若出于国王的口和意愿来做事,谁会说:‘我是出于我自己做这事的呢?’现在我们看到了圣治,明白了为什么一直找不到教会团体所承认的信仰与行为的结合。它不可能被找到,因为这种结合无法被赐予;事实上,他们的信不是对主的信,而主是圣言,因此它也不是来自圣言的信。”但其余的牧师却走了,他们挥舞着帽子喊着说:“唯信!唯信!唯信仍会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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