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0.启2:18.“你要写信给推雅推喇教会的天使”表示那些内在与外在,或属灵人与属世人在里面构成一体的教会之人。这从写给该天使的信清楚可知:当从内义来理解时,这封信论述了内在或属灵人与外在或属世人的结合,或那些它们在里面结合的教会之人。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他的内在就是那被称为属灵人的,外在则是那被称为属世人的。当人出生时,外在或属世人首先打开;后来,随着他长大,并在聪明和智慧上趋于完善,内在或属灵人打开。外在或属世人通过人从世界所获得的事物打开,而内在或属灵人通过他从天堂所获得的事物打开;因为外在或属世人是为了接受那些在世界上的事物而形成的,而内在或属灵人是为了接受那些在天堂里的事物而形成的。外在或属世人形成是为了接受世界上的事物,这些事物一般与文明和道德生活的一切有关;而内在或属灵人形成是为了接受天堂里的事物,这些事物一般与爱和信的一切有关。
由于这两者,即内在与外在,属于人,并且每一个都必须通过自己特有的方式单独被打开,所以很明显,除非内在通过它自己的方式被打开,否则人仍是纯属世的,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内在仍是关闭的。而那些内在关闭的人并不属于教会;因为教会是通过与天堂的交流在人里面形成的,与天堂的交流不会被赋予人,除非他的内在通过它自己的方式被打开,这一切方式都与爱和信有关,如前所述。此外,要知道,对教会之人,也就是被主通过叫信之真理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重生的人来说,内在与外在,或属灵人与属世人结合在一起,并且这种结合是通过对应实现的。对应的性质,因而通过对应所实现的结合的性质,可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1节)从该书所摘录的内容看出来。
由于在一个人的内在或属灵人被打开,并与外在或属世人结合之前,他不会成为一名教会成员,所以现在论述的是教会里那些这种结合已经在里面实现的人。因为如前所述(AE20节),“七个教会”不是指七个教会,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属于主教会的人;因此,写给每个教会天使的信都论述了那些构成教会的事物;故在此处,写给推雅推喇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内在与外在,以及两者在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里面的结合。但由于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这两者实际上就在人里面,它们必须被打开并结合,好叫人可以成为一名教会成员,还由于这些事无法用几句话描述清楚,所以《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6–53, 179–182节)详述论述了它们。
854.“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表示因为他们被主保守在爱之良善中,由此被保守在智慧之真理中。在圣言中,“祭司”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君王”是指那些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因此,前面说:
耶稣基督使我们作王和祭司。(启示录1:6)
还说:
羔羊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我们要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显而易见,主不会使人们成为君王和祭司,但祂会使他们成为处于来自祂的智慧之真理和爱之良善的天使。“君王”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智慧之真理的人,主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君王”(AR 20, 483, 664, 830节)。“祭司”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是因为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主因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而被称为“祭司”,因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君王”。正因如此,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被称为主的祭司国度,因为那里的天使是来自主的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的接受者,属灵国度被称为主的王权国度,因为那里的天使是来自主的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关于这两个国度,详情可参看前文(AR 647, 725节)。
前面说,他们是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者;但要知道,他们永远在接受它们,或说永远是接受者,因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不能被任何天使或人如此吸收或采用,以至于成为他自己的,只能看上去像是他的,因为它们是神性。因此,没有哪个天使或人能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本身为良善和真理的良善和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他们被主保守在良善和真理中,并且不断被保守在其中。因此,有人若进入天堂,并认为良善和真理被他如此吸收或采用,以至于成为他自己的,就会立刻从天上被送下来接受教导。从这些事可以明显看出,“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表示因为他们被主保守在爱之良善中,由此被保守在智慧之真理中。
在圣言中,祭司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这一点可从其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但由于它们在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中已经被引用,所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内容: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AC 2015, 6148节);祭司的职分代表拯救工作方面的主,因为这拯救的工作来自祂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AC 9809节);亚伦和他儿子并利未人的祭司职分代表按顺序发展的主的拯救工作(AC 10017节);因此,“祭司”和“祭司的职分”表示来自主的爱之良善(AC 9806, 9809节);“耶稣”和“基督”这两个名字表示主的祭司职分和王权(AC 3404, 3405, 3009节);祭司管理教会事务,君王管理民事事务(AC 10793节);祭司要教导真理,并通过这些真理引向良善,从而引向主(AC 10794节);他们不能声称自己有权掌管人们的灵魂(AC 10795节);祭司可以因圣物而拥有尊严,但不可以将这尊严归于自己,而是要归于主,圣物唯独来自主,因为祭司职分并不在这个人里面,而是附着于这个人,或说紧挨着他(AC 10796, 10797节);在圣言中,不承认主的祭司具有相反的意义(AC 36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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