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50

150.启2:18.

150.启2:18.“你要写信给推雅推喇教会的天使”表示那些内在与外在,或属灵人与属世人在里面构成一体的教会之人。这从写给该天使的信清楚可知:当从内义来理解时,这封信论述了内在或属灵人与外在或属世人的结合,或那些它们在里面结合的教会之人。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他的内在就是那被称为属灵人的,外在则是那被称为属世人的。当人出生时,外在或属世人首先打开;后来,随着他长大,并在聪明和智慧上趋于完善,内在或属灵人打开。外在或属世人通过人从世界所获得的事物打开,而内在或属灵人通过他从天堂所获得的事物打开;因为外在或属世人是为了接受那些在世界上的事物而形成的,而内在或属灵人是为了接受那些在天堂里的事物而形成的。外在或属世人形成是为了接受世界上的事物,这些事物一般与文明和道德生活的一切有关;而内在或属灵人形成是为了接受天堂里的事物,这些事物一般与爱和信的一切有关。

由于这两者,即内在与外在,属于人,并且每一个都必须通过自己特有的方式单独被打开,所以很明显,除非内在通过它自己的方式被打开,否则人仍是纯属世的,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内在仍是关闭的。而那些内在关闭的人并不属于教会;因为教会是通过与天堂的交流在人里面形成的,与天堂的交流不会被赋予人,除非他的内在通过它自己的方式被打开,这一切方式都与爱和信有关,如前所述。此外,要知道,对教会之人,也就是被主通过叫信之真理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重生的人来说,内在与外在,或属灵人与属世人结合在一起,并且这种结合是通过对应实现的。对应的性质,因而通过对应所实现的结合的性质,可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1节)从该书所摘录的内容看出来。

由于在一个人的内在或属灵人被打开,并与外在或属世人结合之前,他不会成为一名教会成员,所以现在论述的是教会里那些这种结合已经在里面实现的人。因为如前所述(AE20节),“七个教会”不是指七个教会,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属于主教会的人;因此,写给每个教会天使的信都论述了那些构成教会的事物;故在此处,写给推雅推喇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内在与外在,以及两者在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里面的结合。但由于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这两者实际上就在人里面,它们必须被打开并结合,好叫人可以成为一名教会成员,还由于这些事无法用几句话描述清楚,所以《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6–53, 179–182节)详述论述了它们。


揭秘启示录 #692

692.启16:9.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示由于强烈的邪恶欲望所产生的自我之爱的快乐,他们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它那里流出的。“热”表示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AR 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处于强烈的欲望,因而处于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AR 517, 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AR 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祂那里流出的,邪恶和虚假通过它们被移除(AR 673, 680, 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从法版的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 6),“法版之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其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AR 669节);由于“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AR 676节)就来自那里,所以很明显,“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是指主,流注来自祂。

我们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自我之爱的性质;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是由纯粹的邪恶欲望构成的,每一种欲望都产生或呼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因促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着想,所以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出于自我并关注自我。因此,如果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一样。当这快乐增长时,它使人不能在自我之上思考,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它使他的心智沉浸在他身体的自我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事,却只能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民事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谨慎为指导者或掌管者,并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却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来谈论,但心里几乎不相信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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