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35

135.“你还坚守我

135.“你还坚守我的名”表示对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的承认。这从前面关于耶和华、主和耶稣基督之名的含义的说明(AE 102节)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主的“名”主要表示对祂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因为爱和信的一切事物都由此而来。事实上,爱之神性良善和信之神性真理唯独从主发出;这些事物无法流入人,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也想到祂的神性;祂的神性不是与人身分离,而是在这人身里面(可参看AE 10, 26, 49, 52, 77, 97, 113, 114节)。凭灵界的所有经历,我可以断言,没有人处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我还可以断言,没有人是属灵的,或是一位天使,除非他在世上就一直处于这种想法和由此而来的承认。人必须以他的信和爱与神性结合才能得救;一切结合都是与主的结合;只与祂的人身结合,同时不与祂的神性结合,不是结合;因为拯救人的,是神性,而不是与神性分离的人身。主的人身是神性(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


揭秘启示录 #828

828.“可以用来击

828.“可以用来击杀列族;祂必用铁棒牧养他们”表示祂将通过圣言字义的真理和理性事物说服所有处于死的信仰之人。所表示的是这些事,这一点从前面(AR 544节)类似的话明显看出来。在那里,以及在AR 148和485节可以看到,可以用来击杀列族的“铁棒”表示取自圣言的字义,并由出于属世人的理性事物确认的真理。没有作为的唯信是死的,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雅各书(2:17, 20);他还说:

只是你们要行圣言,不要单单听圣言;自己欺骗自己。(雅各书1:22等)

保罗也这样说: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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