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35

135.“你还坚守我

135.“你还坚守我的名”表示对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的承认。这从前面关于耶和华、主和耶稣基督之名的含义的说明(AE 102节)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主的“名”主要表示对祂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因为爱和信的一切事物都由此而来。事实上,爱之神性良善和信之神性真理唯独从主发出;这些事物无法流入人,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也想到祂的神性;祂的神性不是与人身分离,而是在这人身里面(可参看AE 10, 26, 49, 52, 77, 97, 113, 114节)。凭灵界的所有经历,我可以断言,没有人处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我还可以断言,没有人是属灵的,或是一位天使,除非他在世上就一直处于这种想法和由此而来的承认。人必须以他的信和爱与神性结合才能得救;一切结合都是与主的结合;只与祂的人身结合,同时不与祂的神性结合,不是结合;因为拯救人的,是神性,而不是与神性分离的人身。主的人身是神性(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


揭秘启示录 #683

683.启16:4.

683.启16:4.“第三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表示流注进入他们对圣言的理解。“第三位天使倒他的小瓶”和前面一样,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的流注,此处流注进入他们中间对圣言的理解;因为“江河”表示为了教义和生活而服务于理性人,因而服务于理解力的大量真理(AR 409节);“众水的泉源”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因而表示主的圣言,因此“众水的泉源”表示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AR 384, 4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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