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24

1224.启19:9

1224.启19:9.“天使对我说,你要写上”表示这些事要给后人作记念。这从“写上”的含义清楚可知:“写上”是指铭刻在人的生命和信仰上(对此,参看AE 222节),并且是指确定(参看AE 898节),但在此是指要给后人作记念,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将要建立的新教会,“新耶路撒冷”就是指这个新教会;该教会就是“羔羊的妻”的意思,也被称为“祂的新妇”(启示录21:9–10)。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5)主通过每个人所拥有的理智官能(intellectual faculty),或它的对立面,也与那些在天堂和教会之外的人同在,也就是与那些在地狱里,或将要进入地狱的人同在,并知道他们的整个状态。每个人都有三个生命层级;他既拥有与动物相同的最低层级,也拥有与动物不同的两个较高层级。人通过这两个较高层级而为人;这些层级在恶人身上是关闭的,但在善人身上是打开的。然而,就天堂之光,也就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智慧而言,这两个层级在恶人身上不是关闭的;但就热,也就是同时从这个源头发出的爱而言,它们是关闭的。正因如此,每个人,甚至连恶人都具有理解力的官能,尽管没有来自天堂之爱的意愿的官能,因为意愿是热,即爱的容器或接受者,理解力是来自这太阳的光,即智慧的容器或接受者。

不是每个人都是聪明和智慧的,因为有些人通过自己的生活已经在自己里面关闭了这爱的容器;当这容器被关闭时,除了他们所爱的东西外,他们不想理解任何东西,因为他们只愿意并喜欢思想、从而理解他们所爱的东西。既然每个人,甚至连恶人都拥有理解力的官能,这种官能来自从太阳,即主而来的光之流注,那么很明显,主也与那些在天堂和教会之外,要么在地狱里,要么将要下地狱的人同在。也正是从这种官能中,人才拥有思考和推理各种主题或事物的能力,而这是动物所不能做到的。人正是凭这种官能而活到永远。

主全在于地狱的另一个证据是:整个地狱,与整个天堂一样,在主面前如同一个人;但在这种情况下,它是一个人-魔鬼,也就是一个怪物。这个人-魔鬼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神性人-天使里面的一切事物相对立,因此,从后者就能知道存在于前者里面的一切;也就是说,从天堂就能知道地狱里的一切。因为从良善能知道邪恶,从真理能知道虚假;因此,从前者的整个品质能知道后者的整个品质。天堂有三层,地狱也有三层;正如天堂被划分为不同的社群,地狱也被划分为不同的社群。每个地狱社群都通过对立或对照而对应于天堂社群,这种对应就像良善的情感与邪恶的情感之间的对应,因为所有社群都是情感。因此,正如每个天堂社群因其情感的相似性而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天使,如前所述,每个地狱社群也因其邪恶情感的相似性而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魔鬼。我被允许看到这一点。地狱社群的确看似人,但却是怪异形式的人。我看见他们有三种人,烈火的、黑色的和苍白的;然而,他们都有畸形的脸,沙哑的声音,外在的言语和相对应的举止。他们都有一种淫欲的爱,都是不贞洁的;其意愿的快乐是邪恶,其思维的快乐是虚假。


诠释启示录 #1069

1069.启17:1

1069.启17:12.“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表示在能力方面的圣言真理,或圣言真理的能力。这从“角”和“十王”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真理的能力(对此,参看AE 316, 567, 776, 1041节);之所以有“十角”,是因为“十”表示许多人和许多事物,同样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可参看AE 675节);因此,“十角”当论及圣言的真理时,表示一切能力。“十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因而是指教会的真理,对此,我们前面经常提到。在这三节经文,以及第16和17节经文中,我们解释了“兽的十角”的含义,即:它们是那些被巴比伦民族亵渎了的神性真理,这些神性真理主要是:主拥有掌管天地的权柄,唯独圣言是神圣的,是神性;因为这两个真理构成主在地上的教会本身;教会凭敬拜主和阅读圣言而为一个教会。因为主改造人,而圣言教导人必须如何生活,才能被主改造;因此,如果这两个真理不被承认和接受,教会本身就会灭亡,因为教会就建立在这两个真理上。正因如此,按照主的圣治,一些教会与巴比伦教会分离;这些教会承认主掌管天地的神性权柄等同于父神的权柄,也将神性的神圣性唯独归于圣言。主规定这一切,是为了避免欧洲的基督教会彻底倾覆。这就是“十角,就是十王”的含义,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

(关于圣言续)

既然圣言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存在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那么可推知,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主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祂的神性存在,也就是神性之爱发出,因为当主在世时,神性之爱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由于神性真理从神性之爱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如前所述,所以主在世上的人身是从在祂里面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耶和华”和“父”,系神性之爱的神性本身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在马太福音中,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主的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看哪,必有童女怀孩子,并生儿子。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25)

在路加福音,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将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0–35)

正因祂从耶和华成孕,所以在圣言中,祂经常被称为“神的儿子”,耶和华被称为“祂的父”。就其存在而言,耶和华是神性之爱,就其实存或显现而言,耶和华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

由此可见,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是照亮一切世人的光(约翰福音1:1–10)是什么意思,即:它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在其实存或显现方面的主。在其实存或显现方面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因为它凭祂的神性存在而存在,就像身体凭它的灵魂而存在一样,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清楚证明了这一点: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圣言”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荣耀”;“肉身”是指神性人身,“父的独生子”是指来自祂里面的神性存在的实存(或显现)或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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