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19

1219.“因为羔羊

1219.“因为羔羊的婚期到了”表示主与教会的结合。这从“婚期”和“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婚期或婚姻”是指结合(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对此,参看AE 314节)。经上说“羔羊的婚期”,是因为主与教会的结合就是祂的神性人身与教会的结合;事实上,与祂被称为父的神性直接结合是不可能的,因为这神性高于人类和天使的一切思维观念,故无法被接受;但与神性人身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这神性人身可以被思想。这就是为何经上说“羔羊的婚期”,而不说“主神的婚期”。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由于天堂里的事物与我们世界上的事物很相似,所以天堂里也有空间和时间,但那里的空间,像陆地本身和陆地上的事物,都是表象,因为它们照着天使的状态出现,空间和距离的延伸则照着这些状态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出现。状态是指爱和智慧的状态,或情感和源于情感的思维的状态,这些状态是多种多样的。天堂里的天使社群彼此之间的距离就取决于它们,天堂与地狱之间的距离也取决于它们,地狱社群彼此之间的距离同样取决于它们。我被允许看到状态的相似性如何带来结合,缩短距离或空间的延伸,又看到非相似性如何造成分离,产生距离或空间的延伸。在那里,当这个人对那个人的爱被激发时,那些看上去相距一英里的人就能瞬间彼此同在;而另一方面,当任何仇恨的感觉被激起时,那些一起交谈的人能瞬间分开一英里。

灵界的空间只是表象,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向我清楚显明了:来自遥远之地的许多人曾与我在一起,如来自欧洲各国、非洲和印度的人,以及其它星球和相隔更远的星球的居民。然而,天堂里的空间似乎以我们地球空间延伸的那种方式延伸。但由于那里的空间只有一个属灵源头,而不是同时有一个属世源头,从而照着天使的状态出现,所以天使不可能有空间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他们有一个关于自己状态的概念。因为当空间是可变的时,这种可变性会产生一个概念,即:这些状态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因而来自情感和源于情感的思维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

时间也是这种情况,因为空间怎样,时间也怎样;通过空间发展也是通过时间发展。这些时间也是状态的表象,因为天堂的太阳,即主,在那里不会像世界的太阳那样通过旋转和行进来制造日和年;因此,天堂里有永恒的光和永恒的春天;故那里的时间不是固定的,永久的,可测量的。由于时间照着情感和源于情感的思维的状态而变化(因为当情感得到满足时,时间就缩短和减少,当情感得不到满足时,时间就拉长和漫长),所以天使不能从表象中获得时间的概念,或说没有源于表象的时间概念,而是有源于表象起源的状态的概念。这一切清楚表明,天堂里的天使没有空间和时间的概念,而是有关于它们的属灵概念,也就是一种状态的概念。

但这种状态的概念,以及随之而来的空间和时间表象的概念,只存在于那里创造的终端中,并来自这些终端;那里的创造终端是天使所居住的陆地。空间和时间就出现在那里,而不是出现在从中创造出终端的属灵事物本身中;它们甚至不会出现在天使的情感本身中,除非源于情感的思维延伸到终端。但在自然界,情况就不同了;在那里,空间和时间是固定的,永久的和可测量的,因而会进入世人的思维,并限制它们,把它们与天使的属灵思维区分开来。这就是以下事实的主要原因,即:人很难理解神性全在和全知;因为他即便有意愿理解它们,也可能会陷入错误,认为神是自然界的至内层,因这个原因而是全在和全知的。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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