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16.“又像大雷的声音”表示出于爱之良善对主的荣耀。这从“声音”和“雷”的含义清楚可知:“声音”是指对主的荣耀,如前所述;“雷”是指发声的爱之良善(对此,参看AE 821b, 855节);因此,“大雷”是指发出声音的与天使同在的一切良善。有两样东西构成人的言语,即声音和声音清晰表达为话语。声音属于意愿的情感,声音的清晰表达属于理解力的思维。这两者在人类的言语中结合在一起,也通过听觉来区分。因为从声音可以知道情感,从话语,也就是声音的清晰表达,可以知道思维。这是人很少反思的一个自然事实;但当他听到这个事实时,仍知道它是真的。天使和灵人比世人更清楚地感知到这种区别,因为他们是属灵的,属灵的人出于情感思考,也出于情感说话;那些在属天国度的人出于对良善的情感思考和说话,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出于对真理的情感思考和说话;因此,他们可以通过声音或语气来区分。高层天堂的天使说话的声音在下面听上去是各种各样的,因为它随着它的行进而增大,就像世上的声音从上面或高处下降时的情形一样。因此,属灵天使的声音听上去就像咆哮的水声,属天天使的声音听上去就像打雷的声音或大雷。关于“雷”的含义,也可参看前文(AE 273, 353, 498, 702, 704, 1014节)。
(关于全在和全知)
我们已经论述了无限和永恒,以及圣治和全能,它们属于主;现在我们必须论述全在和全知,它们也属于主。每种宗教都承认神是全在和全知;正因如此,人们向神献上的祷告是,愿祂垂听,愿祂看顾和怜悯;除非相信祂的全在和全知,否则他们不会这样祷告。这种信仰就源于从天堂进入那些拥有某种宗教信仰之人的流注,因为出于宗教本身不会产生这种问题:信仰是否存在,或它如何存在。但如今,尤其在基督教界,属世人为数众多,他们看不见神的任何东西,也不相信,除非他们看见;即便他们声称相信,那也是要么出于传统或某种惯例,要么出于盲目的知识,要么出于虚伪这么说;然而,他们是有能力看到的。因此,为叫这些人行使这种能力,或可以看见关于神的事或主题,从属灵之光和源于它的理性之光来论述这些事或主题是允许的。
因为每个人,甚至一个纯属世和感官的人,都被赋予一种理解力,这种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能看见属灵事物,甚至看见神性事物,也能理解它们;然而,只有当他听到或读到它们时,他的理解力才能被提升;后来,他能出于记忆来谈论它们,但不能出于自己在自己里面思想它们。其原因在于,当他正在听或读时,理解力与它自己的情感是分离的,当如此分离时,它处于天堂之光;但当他出于自己在自己里面思考时,理解力与他意愿的情感是结合的,情感充满理解力,并占据它,阻止它逃脱。然而,真实的情况是,对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没有确认虚假的属世人来说,理解力能与意愿的情感分离,从而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但对那些没有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来说,这是很难做到的,因为他们弃绝了神性事物,或确认了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属灵之光和属世之光之间可以说有一种昏暗的面纱,或阴影般的障碍物,尽管对许多人来说,这种面纱或障碍物是透明的。
既然任何人,甚至连肉体-感官人在成年时都被赋予这种理解力的官能,以便他在听到或读到与神有关的事或主题时,能理解它们,然后能把它们保留在自己的记忆中,从而谈论、教导并写下它们,那么重要的是,关于神性属性的这种论述要像开始时那样继续下去。因此,我们现在要论述神性全在和神性全知,免得纯属世人因缺乏理解任何神性主题或属灵主题的意愿(他将这种意愿的缺乏称为能力的缺乏)而对这些事产生怀疑,甚至否认它们的存在。
1098.“成了鬼魔的住处”表示那里只有来自被亵渎的教会真理和良善的可怕虚假。这从“住处”和“鬼魔”的含义清楚可知:“住处”是指最后的审判之后,作为淫妇或妓女的“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所在的地方。“鬼魔”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被亵渎的真理和良善的可怕虚假的人(对此,参看AE 586, 1001节)。此处这些人的地狱被描述为“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他们的地狱就是所描述的这样,这一点从由此产生的散发物明显看出来,这些散发物是被亵渎的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因为他们在言语、面部表情和举止上处于神圣的外在,并把这些外在举到天上;然而,他们在灵魂和内心中却不仰望任何神,只视自己为地上的神明。因此,他们与地狱里的人合而为一。他们亵渎圣物,因为他们那属于灵魂和内心的内层流入模仿神圣外表的外层。“鬼魔”在此是指这些人。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唯独有一位神,主是天堂之神的思维的确打开天堂,并显示人出现在那里,但程度如此之轻,以至于他几乎不可见,看上去在远处,就好像在阴影中。但随着他对神的思维变得更完整、真实和公正,他就会出现在光中。思维通过取自圣言的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的知识(或认知)而变得更完整,因为来自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神性,神性事物合在一起就是神。一个只认为有一位神,却不思想神是什么,或说对神的品质或性质没有任何概念的人,就像一个认为圣言存在,它是神圣的,却对它的内容一无所知的人,或像一个认为法律存在,却对法律所包含的内容一无所知的人。然而,关于神的性质的思维如此广大,以至于充满天堂,构成无法形容的天使的一切智慧;事实上,这种思维本身是无限的,因为神是无限的。有一位神的思维源于神的性质,这种思维就是圣言中“神的名”的意思(参看AE 102, 135, 148, 695b, 9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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