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16

1216.“又像大雷

1216.“又像大雷的声音”表示出于爱之良善对主的荣耀。这从“声音”和“雷”的含义清楚可知:“声音”是指对主的荣耀,如前所述;“雷”是指发声的爱之良善(对此,参看AE 821b, 855节);因此,“大雷”是指发出声音的与天使同在的一切良善。有两样东西构成人的言语,即声音和声音清晰表达为话语。声音属于意愿的情感,声音的清晰表达属于理解力的思维。这两者在人类的言语中结合在一起,也通过听觉来区分。因为从声音可以知道情感,从话语,也就是声音的清晰表达,可以知道思维。这是人很少反思的一个自然事实;但当他听到这个事实时,仍知道它是真的。天使和灵人比世人更清楚地感知到这种区别,因为他们是属灵的,属灵的人出于情感思考,也出于情感说话;那些在属天国度的人出于对良善的情感思考和说话,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出于对真理的情感思考和说话;因此,他们可以通过声音或语气来区分。高层天堂的天使说话的声音在下面听上去是各种各样的,因为它随着它的行进而增大,就像世上的声音从上面或高处下降时的情形一样。因此,属灵天使的声音听上去就像咆哮的水声,属天天使的声音听上去就像打雷的声音或大雷。关于“雷”的含义,也可参看前文(AE 273, 353, 498, 702, 704, 1014节)。

(关于全在和全知)

我们已经论述了无限和永恒,以及圣治和全能,它们属于主;现在我们必须论述全在和全知,它们也属于主。每种宗教都承认神是全在和全知;正因如此,人们向神献上的祷告是,愿祂垂听,愿祂看顾和怜悯;除非相信祂的全在和全知,否则他们不会这样祷告。这种信仰就源于从天堂进入那些拥有某种宗教信仰之人的流注,因为出于宗教本身不会产生这种问题:信仰是否存在,或它如何存在。但如今,尤其在基督教界,属世人为数众多,他们看不见神的任何东西,也不相信,除非他们看见;即便他们声称相信,那也是要么出于传统或某种惯例,要么出于盲目的知识,要么出于虚伪这么说;然而,他们是有能力看到的。因此,为叫这些人行使这种能力,或可以看见关于神的事或主题,从属灵之光和源于它的理性之光来论述这些事或主题是允许的。

因为每个人,甚至一个纯属世和感官的人,都被赋予一种理解力,这种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能看见属灵事物,甚至看见神性事物,也能理解它们;然而,只有当他听到或读到它们时,他的理解力才能被提升;后来,他能出于记忆来谈论它们,但不能出于自己在自己里面思想它们。其原因在于,当他正在听或读时,理解力与它自己的情感是分离的,当如此分离时,它处于天堂之光;但当他出于自己在自己里面思考时,理解力与他意愿的情感是结合的,情感充满理解力,并占据它,阻止它逃脱。然而,真实的情况是,对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没有确认虚假的属世人来说,理解力能与意愿的情感分离,从而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但对那些没有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来说,这是很难做到的,因为他们弃绝了神性事物,或确认了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属灵之光和属世之光之间可以说有一种昏暗的面纱,或阴影般的障碍物,尽管对许多人来说,这种面纱或障碍物是透明的。

既然任何人,甚至连肉体-感官人在成年时都被赋予这种理解力的官能,以便他在听到或读到与神有关的事或主题时,能理解它们,然后能把它们保留在自己的记忆中,从而谈论、教导并写下它们,那么重要的是,关于神性属性的这种论述要像开始时那样继续下去。因此,我们现在要论述神性全在和神性全知,免得纯属世人因缺乏理解任何神性主题或属灵主题的意愿(他将这种意愿的缺乏称为能力的缺乏)而对这些事产生怀疑,甚至否认它们的存在。


诠释启示录 #1069

1069.启17:1

1069.启17:12.“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表示在能力方面的圣言真理,或圣言真理的能力。这从“角”和“十王”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真理的能力(对此,参看AE 316, 567, 776, 1041节);之所以有“十角”,是因为“十”表示许多人和许多事物,同样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可参看AE 675节);因此,“十角”当论及圣言的真理时,表示一切能力。“十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因而是指教会的真理,对此,我们前面经常提到。在这三节经文,以及第16和17节经文中,我们解释了“兽的十角”的含义,即:它们是那些被巴比伦民族亵渎了的神性真理,这些神性真理主要是:主拥有掌管天地的权柄,唯独圣言是神圣的,是神性;因为这两个真理构成主在地上的教会本身;教会凭敬拜主和阅读圣言而为一个教会。因为主改造人,而圣言教导人必须如何生活,才能被主改造;因此,如果这两个真理不被承认和接受,教会本身就会灭亡,因为教会就建立在这两个真理上。正因如此,按照主的圣治,一些教会与巴比伦教会分离;这些教会承认主掌管天地的神性权柄等同于父神的权柄,也将神性的神圣性唯独归于圣言。主规定这一切,是为了避免欧洲的基督教会彻底倾覆。这就是“十角,就是十王”的含义,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

(关于圣言续)

既然圣言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存在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那么可推知,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主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祂的神性存在,也就是神性之爱发出,因为当主在世时,神性之爱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由于神性真理从神性之爱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如前所述,所以主在世上的人身是从在祂里面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耶和华”和“父”,系神性之爱的神性本身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在马太福音中,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主的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看哪,必有童女怀孩子,并生儿子。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25)

在路加福音,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将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0–35)

正因祂从耶和华成孕,所以在圣言中,祂经常被称为“神的儿子”,耶和华被称为“祂的父”。就其存在而言,耶和华是神性之爱,就其实存或显现而言,耶和华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

由此可见,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是照亮一切世人的光(约翰福音1:1–10)是什么意思,即:它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在其实存或显现方面的主。在其实存或显现方面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因为它凭祂的神性存在而存在,就像身体凭它的灵魂而存在一样,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清楚证明了这一点: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圣言”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荣耀”;“肉身”是指神性人身,“父的独生子”是指来自祂里面的神性存在的实存(或显现)或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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