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12.“无论小的大的”表示所有处于各个层级上的真理和良善的人。这从“小的”和“大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小的”是指那些只在很少程度上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大的”是指那些大量处于它们的人。至于“小的”和“大的”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696a, 836节)。
(关于植物王国续)
(6)这两类,即动物和植物,有相同的起源,因而有相同的灵魂;区别仅在于接受流注的形式。前面说明,动物的起源,也就是它们的灵魂,是一种属灵的情感,就是诸如人在其属世层上所拥有的那种。这种情感也是植物的起源,这一点尤其从天堂里的植物明显看出来;例如,它们照着天使的情感出现在那里,也代表这些情感,以至于天使在它们里面,如在自己的样式(types)中那样看见并认识到自己的情感;此外,它们也照着天使的情感而变化;不过,这发生在社群之外。唯一的区别是,从属灵之物中在其居间部分,情感以动物的形式出现,从属灵之物中在其终端,也就是那里的土地上,情感以植物的形式出现。因为属灵之物,即它们的源头,在居间部分是活的,但在终端不是活的。在终端中的属灵之物只保留足够产生活着或生命的一种相似性的生命,或说它所保留的生命,只够产生生命的一种相似性。人体的情况差不多也是这样,由属灵之物所产生的其终端是软骨、骨头、牙齿和指甲,来自灵魂的生命或活物终止于它们。
植物的灵魂与地上的走兽、天上的飞鸟和海里的鱼的灵魂具有相同的起源,乍一看,这一点不像是真的,因为一个是活的,另一个不是活的。然而,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从在天堂和地狱里所看到的动物和植物很明显地看出来。在天堂里会看到漂亮的动物和具有类似品质的植物;而在地狱里会看到有害有毒的动物和具有类似品质的植物。从动物的外表,或动物出现的方式,同样从植物的外表,或植物出现的方式就能知道天使和灵人,因为这些外表与天使并灵人的情感之间存在完美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甚至具有这种性质:一个动物可以变成一株相对应的植物,一株植物可以变成一个相对应的动物。
天堂天使知道以这一个和那一个所代表的情感层级,或情感元素;我听说,甚至感知到,在每种情况下,这都是一样的。此外,我被允许清楚地理解动物和植物与天堂社群和地狱社群,因而与这些社群的情感的对应关系,因为在灵界,社群与情感构成一体。这就是为何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经上都提到园子,小树林,森林和树木,以及各种植物;在那里,它们照着各自的起源而具有属灵含义,或表示属灵物体,这些属灵物体都与情感有关。
因此,灵界的植物与自然界的植物之间的区别在于:在灵界,它们的种子及其发芽生长照着那里的天使和灵人的情感而瞬间存在;但在自然界,它们的起源被植入种子,它们每年都从种子中长出来。此外,自然界还有两种属性,即时间和随之而来的时序(succession),空间和随之而来的延伸;但这些都不会作为灵界的属性而存在于灵界中;在灵界,它们是那里的人的生命状态的表象。这就是为何从那里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土地上,植物会瞬间长出来,也会瞬间消失,但只有当天使退出或离开时,这种情况才会发生;只要他们留下来,植物继续存在。这就是灵界的植物与自然界的植物之间的区别。
1070.“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对那些没有如此承认主掌管天地的权柄已经被转给人,而是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没有归于教皇法令的人来说。这从“王”、“国”、“一时”的含义清楚知:“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在此是指刚才几节经文所论述的那两个首要真理;“国”是指教会,在此是指被称为巴比伦的教会,在那里,这两个真理被亵渎了;然而,这些真理没有被那些“还没有得国的王”所表示的人亵渎,而是被他们接受。“一时”是指某个部分,因为在圣言中,“时”,与总体和具体的时间一样,表示在事物状态的品质方面的事物;故此处“一时”表示某个部分,因而表示这些人在某种程度上与那个女人,就是淫妇一起掌权。因此,从这一切就产生这层意义:教会的这两个主要真理(即:主掌管天堂和教会,因而掌管人类灵魂以拯救他们的权柄被转给某个人,教皇口中的话具有与圣言同等的权力和神圣性)没有被承认,因而没有被亵渎。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即他们要“将自己的权柄给那兽”,这句话表示他们必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还有“羔羊必与他们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将承认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因而承认对天堂、教会和人类灵魂的统治属于主,不属于教皇。
前面说明,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对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圣言是神性的承认和信仰;这两者在哪里不被承认和相信,哪里就没有教会。原因在于,主改造人,赋予他信和爱,圣言则教导人往主那里去,好从祂那里获得信和爱所必须走的道路。除非这两个真理在教会中被承认,否则它就不是一个教会。但为了避免欧洲的教会完全灭亡,主规定,不仅在巴比伦王国之内,而且在巴比伦王国之外,都要有一些社群或团体在作为教会本身的支柱和根基的这两个主要真理上,不与巴比伦人构成一体。在巴比伦之内有那些在法国的人,以及在荷兰、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许多人,他们没有从主那里夺走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也没有从圣言那里夺走神性的神圣性,没有将前者和后者都归于某个代牧,这从高卢派教会与罗马教权派之间的斗争明显看出来,这种斗争持续了很长时间,现仍在持续。这些就是本章12–14节经文主要论述的事。由于在巴比伦王国之外,有些教会将拯救的一切能力或权柄都归于主,无一归于教皇,并承认唯独圣言是神性,完全退出教皇的统治,因而被称为新教徒或更正教和改革宗,所以本章也论述这些人。因为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必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并且“把他们的国给那兽”(启17:16, 17)。不过,我们稍后会提到这些人。
(关于圣言续)
但由于世人不知道如何理解约翰福音(1:1, 2, 14)中的这句话,即:主是圣言,所以必须进一步予以解释。在教会中,人们知道,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一切真理也是如此。主因是神,故也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就是“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也是“光照一切世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世上的一个人的意思。主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祂自己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这一点,在那里,祂称自己是“光”,还称自己是“道路,真理,生命”,祂说,“真理的灵”从祂发出。“真理的灵”就是神性真理。当主变了形像时,祂代表圣言,祂那“明亮如日头的脸面”代表它的神性良善;“洁白如光,像雪那样白的衣服”代表它的神性真理。那时与主交谈的“摩西和以利亚”也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历史圣言,“以利亚”表示预言圣言。此外,主受难的一切都代表犹太民族向圣言所施的暴行的种类或性质。主是神性真理,祂也凭这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王”和“天使”,也是“何烈山的磐石”和论及彼得的“磐石”所指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与我们同在的字面上的圣言就是终端中的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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