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10

1210.“说,神的

1210.“说,神的众仆人哪,都要赞美神”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对主的敬拜。这从“赞美神”和“神的仆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赞美神”是指称谢和敬拜祂(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仆人”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理之人(对此,参看AE 6, 409节)。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经上都提到“赞美神”,“赞美神”表示用心和口称谢祂,因而也表示敬拜祂。“赞美神”与“哈利路亚”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哈利路亚”是指“赞美神”;如前所述,这就是称谢和敬拜神时的欢喜快乐的声音。“赞美神”之所以表示称谢和敬拜,是因为主不想出于对祂自己的任何爱,只想出于祂对人的爱而被赞美或荣耀。当人从心里承认自己里面没有任何良善,他凭自己不能做什么,另一方面又承认一切良善都来自主,主能做一切事时,他必赞美并荣耀主,也就是说,将赞美和荣耀都归给主。当人处于这种承认时,他就抛开了其属于自我之爱的自我,并打开他的整个心智,从而使神性能以良善和能力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这就是为何人有必要在神面前谦卑,为何这种谦卑只能源于对自我性质的承认和对主的承认;接受照着这些事物而实现。“将赞美归给神”和“赞美神”是指承认祂,并出于内心的称谢来敬拜祂,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马太福音21:16; 路加福音2:13–14, 20; 5:25–26; 7:16; 13:13; 18:43; 19:28–40; 24:52–53; 诗篇148:1–5, 7, 13; 以及别处)。

(关于植物的生命续)

(5)植物和动物,无论出现在天堂里的,还是在世界上的,都通过这些力量从属灵之物那里存在。这些事物之所以也存在于天堂,是因为这些力量是属灵之物所固有的,并在最大事物和最小事物中,在初始和终端中,因而在天堂和世界的属灵之物中;它的初始在天堂,它的终端在世界。因为属灵事物有各个层级,每个层级都不同于其它层级,在先或较高层级比在后或较低层级更完美。这一点从天堂里的光和热,以及天使从这光和热中所获得的智慧明显看出来。最高或第三层天堂的光来自火焰,如此明亮,以至于胜过世上正午之光一千倍;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光不那么明亮,但也胜过世上正午之光一百倍;最低或第一层天堂的光就像我们世界的正午之光。热,就是天上的爱,也有不同层级,天使照着这些层级而拥有智慧、聪明和知识。一切属灵之物都属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和热,智慧和聪明也来自这光和热。

天堂之下,也就是自然界中的属灵事物也有许多层级,它们是属灵事物的较低层级,这一点可从人的属世心智,以及他的理性和感性明显看出来。理性的人处于第一层级,感性的人处于最后层级,其他人处于居间层级;此外,属世心智的一切思维和情感都是属灵的。这三种力量,即作用的力量,创造的力量和形成的力量,是属灵之物所固有的,在它的各个层级中,只是完美程度不同。然而,没有任何事物没有自己的终端,它在终端中终止并停止,所以属灵之物也有自己的终端;它的终端就在地上的陆地和水域中。属灵之物从这终端中再次产生各种植物,从树直到草叶,属灵之物就住在这些植物中,只表现出与前面所说的动物的某种相似性。


诠释启示录 #946

946.“因你的公平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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