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1

121.启2:10.

121.启2:10.“你将要受的苦你不用怕”表示他们不应因这些人迫害他们而悲伤。这从“不用怕”和“你们将要受的苦”的含义清楚可知:“不用怕”当论及那些即将受迫害的人时,是指他们不应心里悲伤,因为这种怕也是悲伤;“你们将要受的苦”,即从那些处于各种虚假构成的教义,或各种虚假的人那里受苦,是指这些人即将迫害。现在论述的是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对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的迫害。这一点从那些在灵人界具有这种性质的人身上看得最清楚(关于灵人界,可参看《天堂与地狱》,421–535节);在那里,每个人在其思维和意图的内层方面的性质或品质是显而易见的,因为那里的每个人都因自己是一个灵而在自己里面,而那思考和意图的,正是灵。那里所有的灵人要么与地狱结合,要么与天堂结合。那些与地狱结合的人一感知到有人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就开始燃烧着仇恨,奋力毁灭他;他们甚至无法忍受看到他。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只是轻微感知到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快乐,也就是天堂的快乐本身,可以说就变得疯狂;那时再没有比努力毁灭这快乐更令他们快乐的了。由此明显可知,所有地狱都反对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有天堂则都处于这种情感。如果世人拥有灵人所拥有的感知,那么在世人当中也是如此;但由于世人没有这种感知,因而不知道谁处于属灵的情感,所以他们保持沉默,并照着世上的快乐友好地对待彼此。然而,这种性情在教会里那些热衷于宗教事务,或研究宗教信条的人中间会显现。它也在那些处于这种属灵情感的人中间以这种方式变得显而易见:虚假在他们的思维中爆发,努力扑灭他们的渴望和由此产生的快乐。在他们的思维中爆发的这些虚假来自地狱;因为一个人所思考的一切要么来自地狱,要么来自天堂,如前所述(AE 120节)。


揭秘启示录 #920

920.启21:24

920.启21:24.“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表示所有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都将在那里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从内心看到这些真理。“列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以及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AR 483节),在此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因为经上说:“得救的列族。”“在光里行走”表示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从内心看到这些真理,因为属灵视觉的对象属于内在的理解力,是属灵真理,属灵真理被那些处于这种理解力的人看到,就像属世物体被眼睛看到一样。“光”在此表示凭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内在光照而对神性真理的感知(AR 796节),“行走”表示生活(AR 167节)。由此明显可知,“在新耶路撒冷的光里行走”表示凭内在光照而感知并看到神性真理,以及照之生活。

但我们必须说明这一点,因为人们不知道此处“列族”是指谁,本节接着提到的“列王”又是指谁。“列族”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这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列王”表示那些凭来自主的属灵良善而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如在下一节所看到的。所有处于来自主的属天良善的人,都拥有铭刻在自己生命中的神性真理;因此,他们“行走”,也就是说,照着它们公正地生活,同样在自己里面从内心看到它们,就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记载(参看AR 120-123节)。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即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灵良善,是智慧的良善,这种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前文(AR 647, 725, 854节)。

教会也一样;教会中那些照着公义的诫命生活,因为这些诫命是神性律法的人是属天的,就像一个公民照着公义的诫命生活,因为它们是民法一样。但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只要前者从内心将民法,即公义的法律当成神性律法,他就能凭照诫命或法律生活而成为天堂的公民。此处“列族”所表示的那些人,即如前所述,神性真理被铭刻在里面的人,就是耶利米书中这段经文所指的那些人: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各人教导自己的同伴,各人教导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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