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09

1209.启19:5

1209.启19:5.“有声音从宝座出来”表示整个天堂的一致性。这从“有声音从宝座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声音从宝座出来”是指整个天堂的一致性,即在荣耀主上的一致性;“宝座”表示整个天堂,因为主在宝座上,主就是天堂本身。组成天堂的天使凭他们自己的自我不会构成天堂的任何东西;相反,构成天堂的,是他们里面从主发出的神性;这就是为何“从天上出来的声音”表示所有天堂,或整个天堂的一致性。“宝座”当论及主时,表示天堂(可参看AE 253, 462, 477节)。

(关于植物王国续)

(4)一切属灵事物里面都有三种力量,即:作用的力量,创造的力量和形成的力量。作用力量的存在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它是属灵的,属灵之物从所有力量的源头,也就是天堂的太阳发出,那太阳就是主的神性之爱;爱是作用力本身,而活的力量,也就是生命从它发出。

创造的力量是从开始到结束产生原因和结果的力量,从最初之物通过居间物抵达最后之物。最初之物就是天堂太阳本身,也就是主;居间物是属灵事物,之后是属世事物,再后是陆地事物,最后从陆地事物中衍生出产物。由于宇宙创造中的这种力量从最初延伸到最后,所以它仍以同样的方式延伸,以便产物可以连续不断;否则,它们就会停止。因为最初之物不断视最后之物为目的;除非最初之物不断出于自己、照着创造的次序通过居间物关注最后之物,否则,一切事物都会灭亡。因此,主要是动物和植物的产物是创造的延续。这些延续通过种子来实现则无关紧要,它仍是进行产生的那种创造力。此外,根据一些人的观察,某些种子仍在产生中。

形成的力量是来自终端的最后或终端力量,因为它是从在地上所收集的自然界终端物质中产生动物和植物的力量。在自然界中来自其源头,即世界太阳的力量不是活的力量,而是死的力量。它们与人和动物里面的热的力量没什么不同,这种热的力量使身体保持在这种状态:意愿通过情感,并理解力通过思维(它们都是属灵的)可以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它,在它里面执行自己的运作。它们与眼中的光的力量也没什么不同,光的力量只是使心智(心智是属灵的)通过自己的器官来观看。不是世界之光在观看,而是心智通过天堂之光在观看。植物也是如此。人若以为世界太阳的热和光除了打开并处理适合自然界的事物,以接受来自灵界的流注之外,还能做任何事,就大大受骗了。


诠释启示录 #1045

1045.“手拿盛满

1045.“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表示从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中获得教义。这从“杯”、“可憎之物”和“淫乱污秽”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来自地狱的虚假,因为“杯”与“酒”具有相同的含义,“酒”表示来自天堂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参看AE 887, 960a,b, 1022节)。由于“杯”表示真理或虚假,而每个教会的教义都要么属于真理,要么属于虚假,因为教会的一切真理或虚假都包含在教义中,所以“杯”也表示教义,“金杯”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之教义。

如在耶利米书: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耶利米书51:7)

出于经上说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那样的原因,也就是说,出于外在上的表象,它被称为“金杯”;然而,它在内在上就像“盛满了可憎之物和污秽”的杯子。因为这就像主对文士和法利赛人所说关于外在和内在的话:

你们这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们又好像粉白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5–27)

“可憎之物”是指对良善的亵渎(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淫乱污秽”是指对真理的亵渎。因为“淫乱”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它的“污秽”表示亵渎。

至于“可憎之物”所表示的亵渎,它们是对教会圣物的扭曲,因而是将教会的良善转变为邪恶,将教会的真理转变为虚假。它们被称为“可憎之物”,因为天使憎恶它们;事实上,只要它们是源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会圣物,它们就会升入天堂;但只要它们被用于邪恶,从而被亵渎,它们就会携带隐藏在里面的地狱之物。因此,它们被感觉为死物,其中曾有一个活的灵魂;这就是为何天堂厌恶和憎恨它们。

这就是在圣言中,“可憎之物或可憎之事”的含义,这一点从以西结书对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的描述明显看出来:

她拿了给她作妆饰的衣服,为自己做成各种颜色的丘坛,在其上行淫;她拿了给她的金银器皿,为自己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她把给她的油、香、饼、细面和蜂蜜制成安息之气;他们将自己的儿女献为祭;她先是在埃及行淫,后来与亚述人行淫,最后与迦勒底人行淫。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在那里被称为可憎之事的几件事。(以西结书16:2–63)

所有这些事物都表示对圣言、教会和敬拜的亵渎。在要么讲述,要么提及可憎之事或可憎之物的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如耶利米书7:9, 10; 16:18; 32:35; 以西结书5:11; 7:19, 20; 8:6–18; 11:21; 14:6; 20:7, 8; 申命记7:25, 26; 12:31; 18:9, 10; 马太福音24:15; 马可福音13:14; 但以理书9:27; 11:31;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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