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08.“说,阿们,哈利路亚”表示实际上唯独祂要被敬拜和荣耀。这从“阿们”和“哈利路亚”的含义清楚可知:“阿们”是指真理,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34, 228, 464, 469节);“哈利路亚”是指敬拜并荣耀主(对此,参看AE 1197, 1203节)。
(关于植物王国续)
(3)有两种总体形式,即属灵形式和属世形式;属灵形式就是诸如属于动物的那种,属世形式就是诸如属于植物的那种。这就是为何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除了太阳,月亮和大气之外,构成三个王国,即动物王国,植物王国和矿物王国,矿物王国只是库房,构成动物王国的形式和植物王国的形式的物质就包含在矿物王国中,并取自该王国。
动物王国的形式可用动物这一个词来称呼,它们都与属灵物质和力量的流动相一致。来自这些形式所固有的驱动力或努力的这种流动倾向于人类的形式,倾向于它从头到脚的所有部分,无论总体还是个体;因此,它总体上倾向于产生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也倾向于产生营养器官和生殖器官。正因如此,整个天堂都处于这种形式,所有天使和灵人也都处于这种形式,地上的所有人同样处于这种形式;此外,所有走兽、鸟和鱼都倾向于人的形式,因为它们都有相似的器官。
这种动物形式从首先或最初者(the First)那里获得产生这些结果或事物的倾向或努力,一切事物都从首先或最初者,也就是神那里存在,因为祂是人。所有属灵力量的这种驱动力和由此产生的倾向不能从其它源头被赐予和存在,因为它存在于最大事物和最小事物中,存在于最初事物和最后事物中,存在于灵界,由此存在于自然界,只是照着层级而具有不同的完美度。
但其它形式,也就是属世形式和所有植物的形式,起源于属世力量的驱动力和由此产生的流动,属世力量由大气组成,被称为以太。这种驱动力照着动物形式中的属灵力量的倾向,照着属灵力量在属世力量,也就是以太上的不断运作,并通过这些属世力量在构成植物的地上物质上的不断运作而存在于这些形式中。这就是属世形式的起源,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清楚看出来,即:植物与动物形式有明显的相似之处。
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努力追求这种形式,以太出于属灵之物将产生这种形式的倾向或努力铭刻在万物上,并由此植入其中,这一点从许多事实明显看出来。例如,整个地球表面上的所有植被;在矿山上,凡能找到缝隙的地方,矿物植被都会变成这种形式;白垩状物质的植被变成海底的珊瑚,甚至连雪花的形式也似乎在模仿植物生命的形式。
1099.“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表示那里只有来自被玷污的圣言良善的邪恶。这从“巢穴”和“污秽之灵”的含义清楚可知:“巢穴”是指“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所在的地方,“巢穴”在此与前面的“住处”是一样的。“污秽之灵”是指那些因对良善的玷污而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邪恶本身,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用于邪恶的良善被称为被玷污的,例如,用于自我之爱的对主之爱的良善,用于世界之爱的对邻之爱的良善。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纯洁和神圣的爱,但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就是那些为自己索取主对天堂和教会的统治权的人所处的爱,是不洁和亵渎的爱;因此,将神圣的爱变成亵渎的爱就是玷污圣言的良善,尤其当他们称他们的亵渎之物为神圣,称他们的邪恶之物为良善的时候。那些在世上就是这样的人死后就会变成污秽之灵;“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就是指他们的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说过,人拥有来自光的思维和来自爱的思维,来自光的思维使人出现在天堂,但来自爱的思维使人与天堂结合;原因在于,爱是属灵的结合。其结果是,当人的光之思维变成他的爱之思维时,他被引入天堂,就像进入婚姻一样;爱在来自光的思维中扮演主要角色,或引导这种思维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就像新郎进入洞房并结婚一样。因为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结婚”是指在天堂的某个社群与天堂结合;人与天堂结合,直到他在世上通过圣言从主那里获得聪明和智慧的程度,因而直到他通过神性真理学会思想有一位神,主就是这神的程度。然而,一个出于少量真理思考,也就是出于少量聪明思考的人,当出于爱思考时,的确与天堂结合,却只与它的较低部分结合,或说更遥远地结合。
爱是指对主之爱,爱主不是指爱作为一个人的主,因为只通过这种爱,人不会与天堂结合,而是通过对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爱与天堂结合,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就是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主;对这两者的爱不在于认识、思想、理解和谈论它们,而在于意愿并实行它们,因为它们是主所吩咐的,因而是功用。在完成或作成之前,任何事物都不是完整的;做事的目的就是爱;因此,对认识一件事,思想并理解它的爱源于对意愿并实行它的爱。请告诉我,若不是为了你所爱的目的,你为什么想知道并理解任何事呢?被爱的目的就是行为。如果你说,是为了信,那么就要明白,这是与实际的信,也就是行为分离的唯信,或纯思维之信,这样的信什么都不是,或说是一种虚无。你若以为当你不做属于神的事时,也相信神,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要在他那里作我的住所。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3–24)
总之,爱和行或做为一;因此,在圣言中,凡提到爱的地方,所指的,都是行或做;凡提到行或做的地方,所指的也是爱;因为凡我所爱的,我就会去做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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