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08.“说,阿们,哈利路亚”表示实际上唯独祂要被敬拜和荣耀。这从“阿们”和“哈利路亚”的含义清楚可知:“阿们”是指真理,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34, 228, 464, 469节);“哈利路亚”是指敬拜并荣耀主(对此,参看AE 1197, 1203节)。
(关于植物王国续)
(3)有两种总体形式,即属灵形式和属世形式;属灵形式就是诸如属于动物的那种,属世形式就是诸如属于植物的那种。这就是为何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除了太阳,月亮和大气之外,构成三个王国,即动物王国,植物王国和矿物王国,矿物王国只是库房,构成动物王国的形式和植物王国的形式的物质就包含在矿物王国中,并取自该王国。
动物王国的形式可用动物这一个词来称呼,它们都与属灵物质和力量的流动相一致。来自这些形式所固有的驱动力或努力的这种流动倾向于人类的形式,倾向于它从头到脚的所有部分,无论总体还是个体;因此,它总体上倾向于产生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也倾向于产生营养器官和生殖器官。正因如此,整个天堂都处于这种形式,所有天使和灵人也都处于这种形式,地上的所有人同样处于这种形式;此外,所有走兽、鸟和鱼都倾向于人的形式,因为它们都有相似的器官。
这种动物形式从首先或最初者(the First)那里获得产生这些结果或事物的倾向或努力,一切事物都从首先或最初者,也就是神那里存在,因为祂是人。所有属灵力量的这种驱动力和由此产生的倾向不能从其它源头被赐予和存在,因为它存在于最大事物和最小事物中,存在于最初事物和最后事物中,存在于灵界,由此存在于自然界,只是照着层级而具有不同的完美度。
但其它形式,也就是属世形式和所有植物的形式,起源于属世力量的驱动力和由此产生的流动,属世力量由大气组成,被称为以太。这种驱动力照着动物形式中的属灵力量的倾向,照着属灵力量在属世力量,也就是以太上的不断运作,并通过这些属世力量在构成植物的地上物质上的不断运作而存在于这些形式中。这就是属世形式的起源,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清楚看出来,即:植物与动物形式有明显的相似之处。
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努力追求这种形式,以太出于属灵之物将产生这种形式的倾向或努力铭刻在万物上,并由此植入其中,这一点从许多事实明显看出来。例如,整个地球表面上的所有植被;在矿山上,凡能找到缝隙的地方,矿物植被都会变成这种形式;白垩状物质的植被变成海底的珊瑚,甚至连雪花的形式也似乎在模仿植物生命的形式。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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