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02.“并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表示通过驱逐巴比伦人释放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这从“在她手上伸冤”和“仆人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她手上伸冤”是指从作为淫妇或妓女的“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中释放出来;“仆人的血”是指向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理之人所施的暴行,“血”是指所施的暴行,“仆人”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理之人。至于为何这些人被称为“仆人”,可参看前文(AE 6, 409节)。
(关于动物的生命续)
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像醒着与做梦的区别,或像光与影的区别。人是属灵的,同时也是属世的,而动物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人拥有一个意愿和一个理解力,他的意愿是天堂之热,即爱的容器,他的理解力是天堂之光,即智慧的容器。但动物既没有意愿,也没有理解力;取代意愿的是它的情感,取代理解力的是它的知识(科学)。
人的意愿和理解力既可以行如一体,也可以不行如一体;事实上,人出于其理解力能思考不属于他意愿的东西,因为他能思考他所不意愿的东西,反过来,他能意愿他所不思考的东西。但对动物来说,情感和知识(科学)构成一体,不可分离;因为动物知道属于其情感的东西,并受属于其知识(科学)的东西影响,或说它的知识被它的情感限制,它的情感则取决于它的知识(科学)。对动物来说,被称为知识(科学)和情感的这两种官能是不可分离的;因此,动物不能破坏其生命的秩序,并生在属于其情感的一切知识中。但人的情况不同。其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的两种生命官能是可以分离的,如前所述;因此,他有能力通过违背他的意愿来思考和违背他的理解力来意愿而破坏其生命的秩序,并且已经通过这种方式破坏了它。因此,人生在完全的无知中,好叫他可以通过知识(科学)、藉着他的理解力从这种无知中被领出来,并被引入秩序。
人被造所进入的秩序是爱神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人在破坏了这个秩序之后所进入的状态是,爱自己胜过一切,并爱世界如己。由于人拥有属灵心智,属灵心智在他的属世心智之上,他的属灵心智能深思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以及诸如属于在道德和律法方面的状态的那类事物,还由于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这些真理和良善被称为属灵的,道德的和文明的(除了属于知识或科学的属世事物之外),这一切事物还与它们的对立面,也就是虚假和邪恶有关,所以人既能分析性地思考,由此得出结论,还能接受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流注,并变得聪明和智慧。动物不能做到这一点,因为一个动物所知道的,不是来自任何理解,而来自属于其情感,也就是其灵魂的知识。属于情感的这种知识必存在于一切属灵事物中,因为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属灵之物是与热结合的光,或与爱结合的智慧,在被称为属世的那个层级上,知识(科学)属于智慧,情感属于爱。
由于人既有属灵心智,也有属世心智,他的属灵心智在他的属世心智之上,并且属灵心智具有这种性质,它能深思并热爱各个层级上的真理和良善,要么在与属世心智结合的情况下如此行,要么在与属世心智分离的情况下如此行,所以可推知,属于这两个心智的人之内层能被主提升到祂那里,并与祂结合;这就是为何每个人都能活到永远。动物的情况不是这样。动物没有任何属灵心智,只有一个属世心智;因此,它的内层只属于知识和情感,不能被主提升,并与主结合;因此,动物死后不会活着。
动物的确被一种落入其灵魂的属灵流注引领;但它的属灵之物不能被提升,只能下沉,故只能关注那些属于其情感的事物,这些事物只与营养、住所和繁殖有关;动物只能从属于其情感的知识中,通过视觉、嗅觉和味觉,或说光、气味和味道知道它们。人凭他的属灵心智能理性思考,故也能说话,或说拥有说话的能力,因为说话或言语属于来自理解力的思维,理解力能看到在属灵之光中的真理。而动物没有来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来自情感的思维,故能发出声音,并照着它的欲望来改变其情感的声音。
1118.启18:7.“她怎样荣耀自己,怎样奢华生活”表示他们从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中为自己获得了多少荣耀和由此而来的快乐。这从“荣耀自己”和“奢华生活”的含义清楚可知:“荣耀自己”是指获得荣耀;“奢华生活”是指感到快乐。显然,这是出于他们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因为这是他们荣耀和快乐的源头。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因神是人的观念被植入每个人,所以许多人民和民族将那些要么为人,要么被他们视为人的人当成神来敬拜;例如,希腊和意大利,以及他们统治之下的一些国家就拜萨图尔努斯、朱庇特、尼普顿、普鲁托、阿波罗、墨丘利、朱诺、密涅瓦、狄安娜、维纳斯和她的儿子,以及其他人为神,将对宇宙的治理归于他们。他们之所以将神性归于如此多的人,是因为他们出于直觉,或被植入的能力将神视为人,从而将神的一切属性、特性和品质视为人,因而将美德、情感、倾向和知识(科学)视为人。也正是出于直觉或被植入的能力,迦南周围的国家或地上的居民,以及迦南境内部分地区的居民则拜巴力、亚斯他录、别西卜、基抹、米勒公、摩洛和其他人,其中有几个曾作为人存在过。
同样,正是出于直觉或这种被植入的能力,在如今基督教界的异教领域中,有些人拜圣徒为神,在他们的偶像面前屈膝跪拜,亲吻它们,在矗立着圣像的道路上向圣像脱帽致礼,在其墓前顶礼膜拜;甚至向教皇也如此行,事实上,他们亲吻教皇的鞋子,有些人甚至亲吻他的足迹;如果宗教允许的话,他甚至会被尊为神。这些和其它做法就出自一种直觉或这种被植入的能力;例如,人们倾向于敬拜他们看得见的一位神,而不是被他们视为纯粹雾气的某种空气一样的东西,因为这后者对他们来说,就是烟雾。神是人的观念是从天堂流入的,只是许多人如此扭曲这个观念,以至于一个凡人,或偶像取代了神而被敬拜,就像明亮的阳光变成了不漂亮的颜色,夏天的热照着它们所落到的物体的性质而变成恶臭的气味一样。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对神的观念变成对一朵小云,或雾气,或自然界至内层的观念;这些观念存在于基督徒当中,但很少存在于具有某种理性之光的其他民族当中,如非洲人和其他几个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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