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01.“那用淫行败坏了地的”表示那歪曲了圣言的一切真理,玷污了圣言的一切良善的。这从“地”和“用淫行败坏了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地”是指教会;“用淫行败坏了地”是指歪曲教会的一切真理,玷污教会的一切良善(对此,参看AE 141, 161, 1083, 1130节)。他们歪曲了圣言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们轻视圣言,从他们的自我中孵化出新的律例、典章和诫命,其中大部分都视统治天堂和教会为目的,这些都是被歪曲的真理。教会的良善也被玷污了,这一点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们声称,赋予修道院、偶像和教皇座椅的一切都是神圣的,并称其为善行;然而,他们却通过这种方式掠夺各个家庭,剥夺寡妇、孤儿的财产;他们虽住在宝库中,拥有丰厚的收入,却仍这样做。此外,他们还认为这些作为值得赞扬,更不用说其它许多类似的事了。
(关于动物的生命续)
提前说明这些事后,我们现在要解释什么是动物的灵魂。动物的灵魂就其本身而言,是属灵的;事实上,情感,无论哪一种,也无论是善是恶,都是属灵的,因为它是某种爱的衍生物,从显为太阳的主所发出的光和热中获得其起源;凡由此发出之物都是属灵的。被称为欲望的邪恶情感也来自一个属灵源头,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地狱魔鬼和灵人的邪恶之爱和由此而来的疯狂欲望所说的明显看出来。
其灵魂为类似的邪恶情感的动物和野兽,如老鼠、毒蛇、鳄鱼、蜥蜴、蝰蛇和其它类似种类的动物,以及各种有害的昆虫,都不是起初被造的,而是来源于地狱,就在池塘、沼泽和腐臭的污水中,以及从死尸、粪堆和尿液散发出的臭气中,地狱社群的恶毒之爱就与这些东西交流。我被允许通过经历知道,与这些东西的交流的确存在。此外,在凡同质的散发物存在于自然界中的地方,一切属灵之物里面都有可塑力和繁殖力,因为属灵之物通过子宫或蛋卵不仅形成感觉和运动器官,还形成繁殖器官。但起初,只有有用和洁净的动物被创造出来,其灵魂都是良善的情感。
然而,必须知道的是,动物灵魂在人类灵魂所在的那个层级上不是属灵的,它们在一个较低的层级上是属灵的;因为属灵事物有不同的层级。尽管较低层级的情感就其起源而言,是属灵的,但它们必须被称为属世的,因为它们就像属世人的情感。人里面有三个层级的属世情感,这同样适用于动物。各种昆虫处于最低层级,天上的飞鸟处于较高层级,从起初被创造的地上走兽处于还要更高的层级。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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