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00

1200.“因祂审判

1200.“因祂审判了大淫妇”表示对那些将统治教会和天堂的权柄转给自己之人的审判。这从“审判”的含义清楚可知,“审判”是指已经完成的对作为淫妇或妓女的“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他们是那些利用他们转给自己的对教会和天堂的统治权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的人;因此,经上接下来说“用淫行败坏了地”,这句话表示他们歪曲了教会的一切真理,玷污了教会的一切良善。但作为淫妇或妓女的“巴比伦”只是指那些行使这种统治,并由此歪曲和玷污圣言的一切,轻视圣言本身的人。

(关于动物的生命续)

由于整个天堂和整个地狱,以及整个灵人界都分为各个社群,这些社群照着情感的属和种来排列,还由于那里的动物都是情感的表象,如刚才所述,所以这一属的动物及其种类出现在这一个社群,另一属的动物及其种类出现在另一个社群,动物的所有属及其种类出现在合起来的社群中。温驯和洁净的动物出现在天堂社群,凶猛和不洁的动物出现在地狱社群,居间种类的动物出现在灵人界。我经常看见这些动物,当它们出现时,我就能获知那里的天使或灵人的品质。在灵界,所有人都能从出现在他们附近和周围的东西,或说他们附近和周围的表象中被知晓,从各种物体,以及动物可以知道他们的情感。

在天堂,我见过羔羊、绵羊、山羊,它们与世界上的羔羊、绵羊、山羊如此相似,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我还见过天上的斑鸠、鸽子、天堂鸟和其它许多鸟,形态和颜色都很漂亮;我也见过水中的鱼,但这些鱼在天堂的最低部分。而在地狱,除了许多种毒蛇外,看到的是狗、狐狸、狼、老虎、猪、老鼠,以及其它许多种类的凶猛和不洁的动物,还有乌鸦、猫头鹰和夜鸟。但在灵人界看到的是骆驼、大象、马、驴、牛、雄鹿、狮子、豹子、熊,以及鹰、鸢、喜鹊、孔雀和鹌鹑。我也在那里看见过复合动物,就像先知们所看到并在圣言中所描述(如启示录13:2,以及别处)的那些动物。

既然出现在灵界的动物与这个世界上的动物如此相似,以至于它们根本无法区分,既然灵界的动物从天堂天使的情感和地狱灵的欲望中获得其存在,那么可知,属世的情感或欲望就是它们的灵魂,当这些情感或欲望披上身体为衣时,它们就是相应形式上的动物。不过,此处不会解释哪种情感或欲望形成这种或那种动物,无论是地上的牲畜还是野兽,无论是白天的鸟还是夜间的鸟,或清水中的鱼还是污水中的鱼。圣言经常提到动物,它们在那里照其灵魂而具有一种含义。《属天的奥秘》一书解释了羔羊、绵羊、母山羊、公绵羊、小山羊、公山羊、小母牛、牛、骆驼、马、驴、雄鹿,以及某些鸟类的含义,可参看那里的解释。


诠释启示录 #1151

1151.“香膏、乳

1151.“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从“香膏”和“乳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膏”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乳香”是指属灵之爱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1节)。“香膏、乳香”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是因为香祭就是用这些来制成的;香祭因从香炉中升上来的香烟而表示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爱与对功用的爱构成一体。有两种爱属于天堂,由此属于教会,对主的敬拜就出于这两种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前一种爱由“肉桂和香料”来表示,后一种爱由“香膏和乳香”来表示。此外,一切敬拜都出于爱;凡不出于这些爱中的任意一种爱的敬拜都不是敬拜,只是一种外在行为,这种外在行为内在没有任何教会事物。香祭或焚香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参看AE 324b,e, 491–492, 494, 567节)。香膏是一种复合香料,用于香祭或焚香,这可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馨香的香料和纯乳香。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把它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捣得极细,把它放在会幕内法柜前,我要到那里与你相会;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出埃及记30:34–37)

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香膏配制师的香膏”。《属天的奥秘》(10289–10308节)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地狱的自由是人从父母出生所进入的自由,天堂的自由是他通过被主改造所进入的自由。人从地狱的自由中获得对邪恶的意愿,对邪恶的爱和邪恶的生活,但从天堂的自由中获得对良善的意愿,对良善的爱和良善的生活;因为如前所述,人的意愿,爱、生活与他的自由构成一体。这两种自由彼此对立,但对立面不会出现,除非人在这一种自由中,不在那一种自由中。但人无法从地狱的自由中出来进入天堂的自由,除非他强迫自己。强迫自己就是抵制邪恶,貌似凭自己与它争战,但仍要祈求主的帮助。因此,人出于来自主、从内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与来自地狱、从外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争战。当他处于争战时,在他看来,他似乎不是出于自由,而是出于一种强迫在争战,因为它在对抗他与生俱来的自由;然而,它是自由,否则他不会貌似凭自己争战。

他出于内在自由争战,这种内在自由看起来像是强迫,但后来却被感觉为自由,因为它变得像是无意识的、自发的,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比较像一个人强迫自己的手写字、工作、演奏乐器,或在游戏中竞争,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手和手臂做这些事就好像是自动的,或自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处于良善,因为这时他脱离了邪恶,并被主引导。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反对地狱的自由时,他就看见并感知到,地狱的自由是奴役,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事情的本质是这样:人通过抵制邪恶强迫自己到何等程度,与他行如一体的地狱社群就远离他到何等程度,他也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入天堂社群,以便与它们行如一体。另一方面,一个人若不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就会留在其中。情况就是这样,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并进一步得知,邪恶不会因来自惩罚的任何强迫,或后来对惩罚的恐惧而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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