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98

1198.“救恩、荣

1198.“救恩、荣耀、尊荣、权能都属乎主,我们的神”表示永生来自主,通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从祂的神性全能而来。这从“救恩”、“荣耀、尊荣”和“权能”的含义清楚可知:“救恩”是指永生;“荣耀、尊荣”是指主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对此,参看AE 288, 345节);“权能”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由于在圣言中,主因神性良善而被称为“耶和华”和“主”,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荣耀、尊荣”表示神性良善和真理,所以经上说:“主,我们的神。”在字义上,经上分别提到“救恩、荣耀、尊荣、权能”,但在灵义上,它们连成一个意思,即:永生来自主,通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从神性全能而来。这同样适用于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有时经上只提到国家和城市的名字,这些名字在字义上看似没有联系,但在灵义上却形成一个连续意义。

(关于动物的生命续)

提供类似见证的具体证据更多,更显著。对有些种类的动物来说,它们是这样,思维固定在物质事物上的感官人拿属于动物的东西或能力与属于人的东西或能力相提并论,从愚蠢受骗的聪明中得出以下结论:两者的生命状态也是相似的,甚至死后也一样;感官人断言,如果人死后还活着,动物也会活着,或如果动物死亡,人也会死亡。作出这种见证,并欺骗感官人的证据是,有些动物似乎拥有类似的谨慎和狡猾,类似的婚姻之爱,类似的友谊,可以说有仁爱,类似的正直和仁慈;总之,有一种与人类相似的道德本性。例如,狗出于其天生的品质,仿佛出于它们自己的本性那样知道如何像忠诚的卫士一样行动;它们可以说能从主人情感的一丝迹象或暗示中知道他的意愿;能通过闻他足迹或衣服的气味来追踪他,把他找出来;它们知道不同的方位,或说自己所住国家的方位,即使穿过人迹罕至的地区或茂密的森林,也能快速找到回家的路。感官人从这些和其它类似特征中得出结论:狗有知识、聪明和智慧。当他将这些能力,无论是狗的,还是他自己的,都归于自然时,这也不足为奇。属灵人则不同;他看到,在所有这些情况下,都有某种属灵之物在引导,这属灵之物与属世之物相结合。

在鸟类身上也可以观察到这些具体的证据。它们知道如何筑巢,在巢里产卵,坐在这些卵上孵化幼崽,后来出于存在于父母和后代之间的爱,或被称为亲情之爱的爱来为幼崽提供其翅膀下的温暖和口中的食物,直到它们羽翼丰满,长出翅膀,也直到它们自己获得父母的一切知识(科学),从这些知识中为自己提供属灵之物,即它们灵魂的结果。这些具体证据就是包含在蛋中的一切事物;一只新鸟的雏形就隐藏在这蛋中,被有助于胚胎形成的一切元素包裹,从它在头部的开端直到身体所有部位的完全形成或完整结构。若说自然提供了这些东西,这可能吗?因为这一切不仅涉及生产的过程,还涉及创造的过程;自然不会创造。自然与生命有什么共同之处呢?但生命可以披上自然为衣,从而出来,作为动物的形式出现。毛虫也是提供这种见证的具体证据之一。当这些毛虫即将经历形体变化或蜕变时,它们可以说用一种子宫把自己包裹起来,好可以再次出生。在这种状态下,它们变成若虫和蛹,经过必要的过程和时间,它们就变成美丽的蝴蝶,飞到空中,就像飞到自己的天堂;在那里,雌性和雄性就像一对夫妇那样彼此嬉戏。它们现在以芬芳的花朵为食,产卵,从而使它们的物种在它们之后可以生存下去。属灵人看到,这个过程模仿了人的重生,是他复活的一个代表,因而是属灵的。

在蜜蜂当中可以观察到更显著的证据,蜜蜂有一种管理形式,类似人类的管理形式。它们按照一系列艺术规则为自己建造蜂室,以及方便进出的通道;然后,它们用从花朵中采集的蜂蜜填满这些蜂室。它们给自己指定一个蜂王作为未来种族的共同父母。这蜂王住在她的子民之上,在她的警卫中间;当她即将生产,或成为一位母亲时,这些警卫就跟着她,一群混杂的蜂子则紧随其后;就这样,她从一个蜂室到另一个蜂室,在每个蜂室中都产下一个小卵,如此持续不断,直到她的母体耗尽,也就是她回家的时候;她一次又一次地重复这个过程。她的那些被称为雄蜂的警卫,除了等着当一个女主人的众多仆人外,没有其它用处,还有可能激发她的某种交配欲望,而且也不工作,故被判定为无用的;因此,为了避免它们入侵并消耗其它蜜蜂的劳动成果,它们就被带出去,并被剥去翅膀。通过这种方式,蜂群就清除了懒惰成员。此外,后来,当新生的后代长大时,它们就在听上去嗡嗡作响的总体响声的命令下离开,为自己寻找家园或住所和食物。于是,它们就离开,并聚集成一群,在它们自己的新蜂巢中建立一种类似的秩序。调查人员所观察和发表的这些和其它许多细节,与根据人类的聪明和智慧照着公义和公平的法则在王国和联邦或共和国中所建立和安排的管理形式没什么不同。此外,和人一样,它们似乎知道冬天临近,就为过冬储备食物,以免死于饥饿。谁能否认像这样的事来自一个属灵源头?谁能相信类似这样的事来自其它任何源头?对我来说,所有这些事都是对属灵流注进入自然事物的令人信服的论据和证明;令我感到大为惊讶的是,这类事实怎能被视为对唯独自然运作的证据和证明,就像一些痴迷于自我聪明,由此上当受骗的人所行的那样。


诠释启示录 #1104

1104.“地上的客

1104.“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那些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这从“客商”和“极度奢华”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认知)之人,也就是说,那些要么教授这些知识,要么学习它们的人。因为在特定或属世意义上,买卖商品的人被称为商人或客商,买卖表示获得和交流,或在灵义上表示学习和教授;而“货物或商品”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知识的知识(认知)。这就是“交易”的含义(可参看AE 840节)。“地上的客商”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因为教授就是教导,被教授或学习就是被教导,教导这个词可用于这两者;由于圣言的灵义从人抽象出来了,所以“客商”表示教导,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表示那些教导和被教导的人;因为属灵意义与从人抽象出来的良善和真理有关,而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与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在其中的人有关。“地”表示教会,这一点经常从圣言中得到证明。“极度奢华”是指那些被称为知识(认知),并被说成是神圣的教会事物;然而,这些事物从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中获得其一切品质。他们称之为教会圣物的这些知识,就是“她极度奢华”所指的东西,这些东西在下文(启18:11–15)也被列举出来,并表示这些事物。它们被称为“极度奢华”,是因为它们是令人快乐的;事实上,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流出的一切事物都是令人快乐的,因为每个人从他的属世人或身体中感受不到其它快乐。因此,当这些爱是目的时,诸如支持它们的那些手段就被设计出来;这些手段是令人快乐的,因为它们属于目的。“巴比伦”所指的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首领和大主教视这些爱为目的,故会设计出支持它们的手段,这些手段对他们来说,都是令人快乐的,如下文所示。由此可见,“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亚他那修教义教导的另一个要点是,主里面有两个本质,即神性本质和人性本质;在这个教义中有一个清晰的观念,即:主拥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和人;但以下观念是模糊的,即: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主拥有神性和人性这一清晰观念源于这些话:“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在这里,清晰的观念就终止了,不再往前走了,因为接下来的内容产生了一个模糊的观念;凡与一个模糊观念有关的东西,都不进入来自被光照的思维的记忆,故在那里只在不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概念或事物中占据一席之地。这些事物因不出现在理解力面前,故同时隐藏了观念本身,无法从与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事物有关的记忆中被召唤出来。在这个教义中,包含在模糊观念中的一个要点是,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因为关于这个主题,信经上说:“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些话所包含的观念本身无疑是清晰的,但接下来的这几句话却使它变得模糊:“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

由于清晰的观念战胜了模糊的观念,所以大多数人,无论简单人还是有学问的人,想到主是像他们自己一样的凡人,没有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若想到神性,就会在观念上把它与人性分离,由此削弱位格为一。如果他们被问,祂的神性在哪里,他们会照着自己的观念回答说,在天上与父同在。他们之所以这样说和思考,是因为他们厌恶认为人性是神性,因而与其神性一起在天上。殊不知,当他们如此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人性分离时,他们不仅违背其教义来思考(该教义教导说,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有位格合一,也就是说,它们构成一个位格),还以下面的矛盾或谬误来不正当地指责这个教义,即:主的人性及其理性灵魂或理性之灵唯独来自母亲,而事实上,每个人的理性都取决于来自父亲的灵魂。这种思维方式和这种分离是三神观的结果;根据这种三神观,其在人性中的神性来自父的神性,父是第一个位格,尽管正是祂自己的神性从天上降下来,并取得人性。人若不正确地理解这一点,或许会以为作为源头的父不是一神性,而三重神性;然而,任何信仰都不可能接受这一点。总之,那些将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不认为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二者是一位格的人,可能会陷入对主的奇怪、可怕的观念,甚至陷入像把一个人与他的灵魂分离那样的观念。因此,你们要当心,免得把主想成一个像你们自己一样的人,而是要把主想成作为神的人。

我的读者,请留心听:在阅读这一切时,你可能会以为你从来没有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从而也没有将祂的人性与祂的神性分离;但在想到主时,请你留意一下你的思维,看看你是否曾想过,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你是否没有想过,甚至你若愿意承认,是否现在没有想过祂的人性是单独或分离的,祂的神性也是单独或分离的?当想到祂的人性时,难道你没有想过它就像另一个人的人性,并在你的观念中,它不是与父同在的神性吗?对此,我曾问过很多人,甚至问过教会的大主教或掌权的,他们都回答说,情况就是这样。当我说,根据《亚他那修信经》中的教义,也就是他们的教会关于神和主的真正教义,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时,他们回答说,他们不知道这一点。当我重复教义的这些话,即“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虽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时,他们保持沉默,后来承认,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些话,并对自己如此粗心地忽略自己的教义感到恼火。其中一些人随后放弃了他们对父之神性与主之人性的神秘合一的概念。

神性在主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圣言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教导并证明了这一点。在马太福音:

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 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 34–35)

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神性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生命,这生命是灵魂。目前,这些话就足够了。接下来的内容会详述这个主题,那里会说明,当三位一体,也就是父、子、圣灵,被认为并相信在主里面,如同在一个位格里面时,甚至连亚他那修教义所包含的那些留下对主的模糊概念的事物都与真理一致。没有这种思维和相信,可以说,并且事实上说,基督徒敬拜三神,与全世界所有拥有理性的人民和民族都不同;然而,在关于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的教义和信仰的清晰度上,基督教界本可以超越其他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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