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7.“说,哈利路亚”表示对主的荣耀。这从“哈利路亚”的含义清楚可知,“哈利路亚”是指对主的荣耀;因为在原文,“哈利路亚或哈利路耶”表示你们要赞美神,因而也表示你们要荣耀主。它表达了称谢和敬拜中的喜乐;如诗篇:
我的灵魂哪,要祝福耶和华;哈利路耶。(诗篇104:35)
又:
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当受祝福,从永远直到永远。愿众民都说,阿们,哈利路耶。(诗篇106:48)
又:
我们要祝福耶,从今时直到永远;哈利路耶。(诗篇115:18)
又:
愿每个灵魂都赞美耶;哈利路耶。(诗篇150:6)
以及其它各个地方(如诗篇105:45; 106:1; 112:1; 113:1, 9; 116:19; 117:2; 135:3; 148:1, 14; 149:1, 9; 150:1)。
(续)
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就这样在世界上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如此结合,就像灵魂在身体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或有效原因在结果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中,或一个产生的内在在其产物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中那样,这一点可通过自然界三个王国的主体和对象,也就是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来说明和证实。动物王国的所有主体和对象,无论总体还是个体,里面都有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的这种结合,这一点从学者和协会在这个王国中所观察到,并记录下来供给那些喜欢调查原因的人研究的许多奇妙的事明显看出来。
动物的生命
众所周知,各种动物,无论大小,包括地上走的或爬的,天上飞的和水里游的,都凭被称为本能和本性的某种天生和植入的能力知道要如何繁殖它们的物种,幼崽出生后如何养育和喂养它们,以及适合它们吃的食物种类;它们仅凭外表、气味或味道就知道适合它们的食物,知道到哪里去寻找和搜集食物。它们还知道自己的住所和度假胜地,也知道它们的同伴和配偶在哪里,并通过它们发出的声音找到它们;而且它们从音调的变化中知道它们想要什么。关于这些事的知识就本身而言,是属灵的,它所源于的情感也是属灵的;但知识和情感的衣服来自自然,它们的产生也通过自然发生。
此外,就身体的器官、肢体和内脏,以及它们的功用而言,动物和人完全一样。和人一样,动物有眼睛和视觉,耳朵和听觉,鼻子和嗅觉,嘴巴和舌头,因而有味觉,也有触觉及其在身体各个部位中的一切变化。就身体内部而言,它们有相似的内脏,两个脑,心脏和肺,胃,肝,胰,脾,肠系膜,肠,以及除了分离和生成的器官外,其它产生乳糜和血液,并净化系统的一切器官。就神经,血管、肌肉、皮肤、软骨和骨头而言,它们也像人。这种相似性具有这种性质:人在这些事物方面就像动物。《属天的奥秘》一书在许多地方已经说明,人里面的这一切事物都与天堂社群具有一种对应关系;因此,这同样适用于动物。从这种对应关系中清楚看出,属灵的作用于属世的,并通过属世的产生它的结果,就像主因通过它的工具因行动一样。然而,这些只是见证存在于该王国中的结合的总体证据。
1155.“马、车”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马”和“车”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智事物,或理解力的事物(参看AE 355, 364a, 372a—373, 381—382, 575, 923节),因而是指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因为理解力的事物属于真理和理性。“车”是指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良善,因为车是由马来拉的,而马表示来自理性源头的真理。事实上,车是一种战车或马车,“战车或马车”表示教义(参看AE 355节),当真理来拉这些教义,就像马拉车一样时,它们是良善,因为教义既教导真理,也教导良善。
以赛亚书中的“车”具有相同的含义:
那时他们必将你们的弟兄从所有民族中带出来,作为供物献给耶和华,或骑马,或坐车,坐轿,骑骡子,骑独峰驼,到我的圣山耶路撒冷。(以赛亚书66:20)
“马,车,轿,骡子,独峰驼”在灵义上是指属于教义,因而属于教会的事物,因为这段经文论述了主将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马”表示理智事物或理解力的事物,“车”表示教义,“轿”表示良善的教义,“骡子”表示理性事物,“独峰驼”表示良善方面的理性事物;他们要带出来的“弟兄”表示所有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圣山耶路撒冷”表示仁爱在其中掌权的教会。此处所表示的,是被亵渎的这些事物,因为它们属于或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亵渎。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6)圣治的第六条律法是,人不能靠外在方法被改造,而要靠内在方法被改造;外在方法是指神迹和异象,以及恐惧和惩罚。内在方法是指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以及仰望主;因为这些方法通过内在途径进入,并逐出居于里面的邪恶和虚假;而外在方法通过外在途径进入,不会逐出邪恶和虚假,而是会把它们关在里面。尽管如此,只要人以前通过内在方法被改造过,他就可以通过外在方法进一步被改造。这一点从前面提到的律法可推知,即:人通过自由被改造,没有自由就无法被改造,以及强迫自己来自自由,但被强迫不是;人既能被神迹和异象强迫,也能被恐惧和惩罚强迫;但神迹和异象强迫他灵的外在,这外在在于思考和意愿;恐惧和惩罚强迫他身体的外在,这外在在于说话和行动。后者可以被强迫,因为人虽然自由思考和意愿,但他灵的外在在于思考和意愿,绝不能被强迫,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用来被改造的内在自由就会灭亡。
如果人能被神迹和异象改造,那么全世界所有人都会被改造。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神圣律法:内在自由决不可以受到丝毫侵犯;因为主通过内在自由进入人,甚至进入他所在的地狱,并在那里引导他;他若愿意跟随,主就会把他领出地狱,并领到天堂,在天堂又领他越来越接近祂自己。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人才能从地狱的自由中被领出来,并被引入天堂的自由;就本身而言,地狱的自由就是奴役,因为它来自地狱,而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会逐渐变得越来越自由,最终变成最自由的,因为它来自主,主愿意人不受一丁点强迫。人的改造就沿着这条路径进行,但神迹和异象会关闭这条路径。
人之灵的自由也永远不可受到侵犯,以便他的邪恶,无论遗传的,还是实际的,都可以被改造;当他强迫自己时,如前所述,这种改造就会实现。主通过激起他对真理的情感和对良善的情感而移除这些邪恶,他从对真理的情感中获得聪明,通过对良善的情感获得爱。一个人处于这些情感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和虚假。这条改造的路径会被神迹和异象关闭,因为它们会说服人,并强迫人相信,从而可以说将思维束缚在监狱里。因此,当他的自由被剥夺时,他就无法从内层来移除他的邪恶了,因为邪恶只有通过这种内在方法,或说从内层才能被移除。因此,邪恶依旧被关在里面,他们出于他们所爱的地狱自由不断反对神迹和异象留下了深刻印象的那些真理和良善,并最终驱散它们,称神迹为自然的内部运作,称异象为幻想的谵妄,或混乱的想象力的疯狂妄想,称真理和良善为谬误和荒唐。因为这就是被关在里面的邪恶对把它们关在里面的外在产生的影响,或说这些邪恶对外在的行为。然而,肤浅的思维只会使人以为神迹和异象虽然说服人,却不会剥夺思考的自由;但事实是,对未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确实会剥夺它;而对已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不会剥夺它,因为对前者来说,它们将邪恶关在里面,而对后者来说,它们没有将邪恶关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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