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7.“说,哈利路亚”表示对主的荣耀。这从“哈利路亚”的含义清楚可知,“哈利路亚”是指对主的荣耀;因为在原文,“哈利路亚或哈利路耶”表示你们要赞美神,因而也表示你们要荣耀主。它表达了称谢和敬拜中的喜乐;如诗篇:
我的灵魂哪,要祝福耶和华;哈利路耶。(诗篇104:35)
又:
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当受祝福,从永远直到永远。愿众民都说,阿们,哈利路耶。(诗篇106:48)
又:
我们要祝福耶,从今时直到永远;哈利路耶。(诗篇115:18)
又:
愿每个灵魂都赞美耶;哈利路耶。(诗篇150:6)
以及其它各个地方(如诗篇105:45; 106:1; 112:1; 113:1, 9; 116:19; 117:2; 135:3; 148:1, 14; 149:1, 9; 150:1)。
(续)
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就这样在世界上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如此结合,就像灵魂在身体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或有效原因在结果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中,或一个产生的内在在其产物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中那样,这一点可通过自然界三个王国的主体和对象,也就是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来说明和证实。动物王国的所有主体和对象,无论总体还是个体,里面都有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的这种结合,这一点从学者和协会在这个王国中所观察到,并记录下来供给那些喜欢调查原因的人研究的许多奇妙的事明显看出来。
动物的生命
众所周知,各种动物,无论大小,包括地上走的或爬的,天上飞的和水里游的,都凭被称为本能和本性的某种天生和植入的能力知道要如何繁殖它们的物种,幼崽出生后如何养育和喂养它们,以及适合它们吃的食物种类;它们仅凭外表、气味或味道就知道适合它们的食物,知道到哪里去寻找和搜集食物。它们还知道自己的住所和度假胜地,也知道它们的同伴和配偶在哪里,并通过它们发出的声音找到它们;而且它们从音调的变化中知道它们想要什么。关于这些事的知识就本身而言,是属灵的,它所源于的情感也是属灵的;但知识和情感的衣服来自自然,它们的产生也通过自然发生。
此外,就身体的器官、肢体和内脏,以及它们的功用而言,动物和人完全一样。和人一样,动物有眼睛和视觉,耳朵和听觉,鼻子和嗅觉,嘴巴和舌头,因而有味觉,也有触觉及其在身体各个部位中的一切变化。就身体内部而言,它们有相似的内脏,两个脑,心脏和肺,胃,肝,胰,脾,肠系膜,肠,以及除了分离和生成的器官外,其它产生乳糜和血液,并净化系统的一切器官。就神经,血管、肌肉、皮肤、软骨和骨头而言,它们也像人。这种相似性具有这种性质:人在这些事物方面就像动物。《属天的奥秘》一书在许多地方已经说明,人里面的这一切事物都与天堂社群具有一种对应关系;因此,这同样适用于动物。从这种对应关系中清楚看出,属灵的作用于属世的,并通过属世的产生它的结果,就像主因通过它的工具因行动一样。然而,这些只是见证存在于该王国中的结合的总体证据。
1151.“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从“香膏”和“乳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膏”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乳香”是指属灵之爱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1节)。“香膏、乳香”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是因为香祭就是用这些来制成的;香祭因从香炉中升上来的香烟而表示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爱与对功用的爱构成一体。有两种爱属于天堂,由此属于教会,对主的敬拜就出于这两种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前一种爱由“肉桂和香料”来表示,后一种爱由“香膏和乳香”来表示。此外,一切敬拜都出于爱;凡不出于这些爱中的任意一种爱的敬拜都不是敬拜,只是一种外在行为,这种外在行为内在没有任何教会事物。香祭或焚香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参看AE 324b,e, 491–492, 494, 567节)。香膏是一种复合香料,用于香祭或焚香,这可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馨香的香料和纯乳香。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把它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捣得极细,把它放在会幕内法柜前,我要到那里与你相会;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出埃及记30:34–37)
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香膏配制师的香膏”。《属天的奥秘》(10289–10308节)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地狱的自由是人从父母出生所进入的自由,天堂的自由是他通过被主改造所进入的自由。人从地狱的自由中获得对邪恶的意愿,对邪恶的爱和邪恶的生活,但从天堂的自由中获得对良善的意愿,对良善的爱和良善的生活;因为如前所述,人的意愿,爱、生活与他的自由构成一体。这两种自由彼此对立,但对立面不会出现,除非人在这一种自由中,不在那一种自由中。但人无法从地狱的自由中出来进入天堂的自由,除非他强迫自己。强迫自己就是抵制邪恶,貌似凭自己与它争战,但仍要祈求主的帮助。因此,人出于来自主、从内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与来自地狱、从外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争战。当他处于争战时,在他看来,他似乎不是出于自由,而是出于一种强迫在争战,因为它在对抗他与生俱来的自由;然而,它是自由,否则他不会貌似凭自己争战。
他出于内在自由争战,这种内在自由看起来像是强迫,但后来却被感觉为自由,因为它变得像是无意识的、自发的,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比较像一个人强迫自己的手写字、工作、演奏乐器,或在游戏中竞争,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手和手臂做这些事就好像是自动的,或自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处于良善,因为这时他脱离了邪恶,并被主引导。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反对地狱的自由时,他就看见并感知到,地狱的自由是奴役,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事情的本质是这样:人通过抵制邪恶强迫自己到何等程度,与他行如一体的地狱社群就远离他到何等程度,他也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入天堂社群,以便与它们行如一体。另一方面,一个人若不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就会留在其中。情况就是这样,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并进一步得知,邪恶不会因来自惩罚的任何强迫,或后来对惩罚的恐惧而退去。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