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7.“说,哈利路亚”表示对主的荣耀。这从“哈利路亚”的含义清楚可知,“哈利路亚”是指对主的荣耀;因为在原文,“哈利路亚或哈利路耶”表示你们要赞美神,因而也表示你们要荣耀主。它表达了称谢和敬拜中的喜乐;如诗篇:
我的灵魂哪,要祝福耶和华;哈利路耶。(诗篇104:35)
又:
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当受祝福,从永远直到永远。愿众民都说,阿们,哈利路耶。(诗篇106:48)
又:
我们要祝福耶,从今时直到永远;哈利路耶。(诗篇115:18)
又:
愿每个灵魂都赞美耶;哈利路耶。(诗篇150:6)
以及其它各个地方(如诗篇105:45; 106:1; 112:1; 113:1, 9; 116:19; 117:2; 135:3; 148:1, 14; 149:1, 9; 150:1)。
(续)
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就这样在世界上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如此结合,就像灵魂在身体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或有效原因在结果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中,或一个产生的内在在其产物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中那样,这一点可通过自然界三个王国的主体和对象,也就是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来说明和证实。动物王国的所有主体和对象,无论总体还是个体,里面都有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的这种结合,这一点从学者和协会在这个王国中所观察到,并记录下来供给那些喜欢调查原因的人研究的许多奇妙的事明显看出来。
动物的生命
众所周知,各种动物,无论大小,包括地上走的或爬的,天上飞的和水里游的,都凭被称为本能和本性的某种天生和植入的能力知道要如何繁殖它们的物种,幼崽出生后如何养育和喂养它们,以及适合它们吃的食物种类;它们仅凭外表、气味或味道就知道适合它们的食物,知道到哪里去寻找和搜集食物。它们还知道自己的住所和度假胜地,也知道它们的同伴和配偶在哪里,并通过它们发出的声音找到它们;而且它们从音调的变化中知道它们想要什么。关于这些事的知识就本身而言,是属灵的,它所源于的情感也是属灵的;但知识和情感的衣服来自自然,它们的产生也通过自然发生。
此外,就身体的器官、肢体和内脏,以及它们的功用而言,动物和人完全一样。和人一样,动物有眼睛和视觉,耳朵和听觉,鼻子和嗅觉,嘴巴和舌头,因而有味觉,也有触觉及其在身体各个部位中的一切变化。就身体内部而言,它们有相似的内脏,两个脑,心脏和肺,胃,肝,胰,脾,肠系膜,肠,以及除了分离和生成的器官外,其它产生乳糜和血液,并净化系统的一切器官。就神经,血管、肌肉、皮肤、软骨和骨头而言,它们也像人。这种相似性具有这种性质:人在这些事物方面就像动物。《属天的奥秘》一书在许多地方已经说明,人里面的这一切事物都与天堂社群具有一种对应关系;因此,这同样适用于动物。从这种对应关系中清楚看出,属灵的作用于属世的,并通过属世的产生它的结果,就像主因通过它的工具因行动一样。然而,这些只是见证存在于该王国中的结合的总体证据。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