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96

1196.启19:1

1196.启19:1.“这些事以后,我听见天上好像有一大群人的声音”表示高层天堂天使的欢喜快乐,因为“巴比伦”和“龙的兽”所表示的人被诅咒和驱逐,随之神性真理之光要为主即将建立的新教会而发出。由于这些事是这一章和接下来的几章论述的主题,所以很明显,这就是“天上有一大群人的声音”的含义。2–3节论述了“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被诅咒和驱逐;19–21节论述了“龙的兽”所指的那些人被诅咒和驱逐;7–9, 17–18节论述了因主即将建立的新教会而喜乐;11–16节论述了从那里发出的光。

(续)

现在要说一说动物的生命,然后说一说植物的灵魂。整个世界和其中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从主,宇宙的创造者那里存在并持续存在。有两个太阳,即灵界的太阳和自然界的太阳。灵界的太阳是主的神性之爱,自然界的太阳是纯粹的火。整个创造工作从作为神性之爱的太阳开始,通过作为火的太阳完成。

从作为神性之爱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被称为属灵的,而从作为火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被称为属世的。属灵之物从它的起源那里拥有生命本身,而属世之物从它的起源那里没有生命本身。由于两个世界所包含的一切事物都从宇宙的这两个源头那里存在并持续存在,所以可推知,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受造物中,属灵之物是其灵魂,属世之物是其身体;或者,属灵之物是内在,属世之物是外在;又或者,属灵之物是原因,属世之物是结果。凡智慧人都知道,在任何具体事物中的这两者都决不能分离,因为如果你将原因与结果分离,或将内在与外在分离,那么结果或外在就会灭亡,或化为乌有,就像灵魂与身体分离时的情形。

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自然界的个体事物,甚至最微小的事物里面都有这种结合。人们不知道这一点,是因为普遍存在的对灵界,那里的太阳、热和光的无知,以及感官人的疯狂,感官人将一切都归于自然,除了总体上的创造外,很少将任何事物归于神;然而,在自然界中,没有属灵之物在里面的事物是不存在的,也不可能存在。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将证明,这种属灵之物存在于自然界三个王国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还要解释它如何存在于其中。


诠释启示录 #997

997.“好叫那从日

997.“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表示好让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以流入。这从“众王的道路”的含义清楚可知,“众王的道路”是指神性真理的流注,“道路”表示流注,“众王”表示真理。之所以指神性真理的流注,是因为它被称为“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道路”表示流注,因为从一个社群到另一个社群、因而来自主的一切流注都通过在灵界打开的道路进行。由于“日出之地”表示主所在的地方,所以“从日出之地”表示从主。主是天堂的太阳,故在圣言中,“太阳或日头”是指爱方面的主(可参看AE 401a-e, 412b, 527节)。“东方”和“日出之地”是指主所在的地方(可参看AE 422节);“王”表示神性真理(AE 29, 31, 553, 625节)。前面提到这些话在最近或最直接的意义上是什么意思,即:好叫一条从迦南地到亚述的道路可以打开,迦南地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亚述表示教会的理性之物。幼发拉底河将这些地隔开,并形成它们的边界。因此,“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表示来自教会的一条通道;“幼发拉底河的水干了”在这层意义上是指这条通道打开了。

现在要说一说神性真理从主进入人的流注。热和光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但热是神性良善,光是神性真理。光,也就是神性真理,流入并进入每一位天堂天使,也进入每个世人,并给予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视觉。因为每个人,就其灵而言,不是就其身体而言,都有接受这光的官能,也就是说,都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随着人的成长,这官能就被打开,并按照秩序,通过知识或科学,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而培育和形成他的理性。但热,也就是神性良善,不像光,也就是神性真理那样流入天使或世人。原因在于,人生在各种邪恶中,邪恶带来阻碍或反对。因此,在热,也就是神性良善能流入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邪恶是通过视它们为反对神的罪,并通过祈求主的帮助而避开它们被移除的。因此,人如此接受神性良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理解神性真理的光。因为神性真理进入一个被改造之人的道路就是意愿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

然而,当一个人没有处于神性良善,而是处于邪恶时,尽管他仍拥有接受光的官能,也就是说,拥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但只有在他处于与邪恶分离的状态下才可以拥有;他若没有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就没有这种对真理的理解。当一个人只被保持在属于其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没有被保持在属于其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但在这种状态下,人没有被改造,因为那时光没有影响他的生活,也就是说,神性真理没有被植入。不过,当人被保持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又被保持在来自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没有分离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不接受光,也就是说,不理解神性真理,除非他同时在意愿的情感上处于神性良善,因为在这种状态下,属于意愿的邪恶和随之而来的属于思维的虚假,都会阻碍并熄灭光。关于人的这两种状态,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婚姻之爱在首要本质上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因而是纯真,所以婚姻之爱也是平安,就是天堂里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平安。正如纯真是一切良善的真正存在,平安则是来自良善的一切快乐的真正存在;因此,它是婚姻伴侣之间的一切喜乐的真正存在。由于一切喜乐都属于爱,而婚姻之爱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所以平安本身主要住在婚姻之爱中。平安是当邪恶和虚假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纷争和争战止息时,由主与天堂和教会的结合,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产生的内心和灵魂的幸福(可参看AE 365节)。由于婚姻之爱是从这些结合中降下来的,所以这爱的一切快乐是从天上的平安中降下来的,并从这平安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此外,这平安在天堂闪耀出来,就像天堂的幸福从婚姻伴侣的脸上闪耀出来一样,因为他们处于这爱,并出于这爱注视彼此。这从至内层影响爱之快乐,被称为平安的天堂幸福只能被赐予那些能从至内层,因而从内心结合在一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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