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6.启19:1.“这些事以后,我听见天上好像有一大群人的声音”表示高层天堂天使的欢喜快乐,因为“巴比伦”和“龙的兽”所表示的人被诅咒和驱逐,随之神性真理之光要为主即将建立的新教会而发出。由于这些事是这一章和接下来的几章论述的主题,所以很明显,这就是“天上有一大群人的声音”的含义。2–3节论述了“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被诅咒和驱逐;19–21节论述了“龙的兽”所指的那些人被诅咒和驱逐;7–9, 17–18节论述了因主即将建立的新教会而喜乐;11–16节论述了从那里发出的光。
(续)
现在要说一说动物的生命,然后说一说植物的灵魂。整个世界和其中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从主,宇宙的创造者那里存在并持续存在。有两个太阳,即灵界的太阳和自然界的太阳。灵界的太阳是主的神性之爱,自然界的太阳是纯粹的火。整个创造工作从作为神性之爱的太阳开始,通过作为火的太阳完成。
从作为神性之爱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被称为属灵的,而从作为火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被称为属世的。属灵之物从它的起源那里拥有生命本身,而属世之物从它的起源那里没有生命本身。由于两个世界所包含的一切事物都从宇宙的这两个源头那里存在并持续存在,所以可推知,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受造物中,属灵之物是其灵魂,属世之物是其身体;或者,属灵之物是内在,属世之物是外在;又或者,属灵之物是原因,属世之物是结果。凡智慧人都知道,在任何具体事物中的这两者都决不能分离,因为如果你将原因与结果分离,或将内在与外在分离,那么结果或外在就会灭亡,或化为乌有,就像灵魂与身体分离时的情形。
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自然界的个体事物,甚至最微小的事物里面都有这种结合。人们不知道这一点,是因为普遍存在的对灵界,那里的太阳、热和光的无知,以及感官人的疯狂,感官人将一切都归于自然,除了总体上的创造外,很少将任何事物归于神;然而,在自然界中,没有属灵之物在里面的事物是不存在的,也不可能存在。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将证明,这种属灵之物存在于自然界三个王国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还要解释它如何存在于其中。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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