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19
1.这些事以后,我听见天上好像有一大群人的声音,说,哈利路亚,救恩、荣耀、尊荣、权能都属乎主,我们的神;
2.因祂的审判真实公义;因祂审判了那用淫行败坏了地的大淫妇,并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
3.他们又说了第二次,哈利路亚;她的烟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
4.那二十四位长老与四活物就俯伏敬拜坐宝座的神,说,阿们,哈利路亚。
5.有声音从宝座出来说,神的众仆人哪,凡敬畏祂的,都要赞美我们的神,无论小的大的。
6.我听见好像一大群人的声音,像众水的声音,又像大雷的声音,说,哈利路亚,因为主神,全能者掌王权了。
7.让我们欢乐鼓舞,让我们将荣耀归给祂,因为羔羊的婚期到了,祂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
8.并且赏赐她得穿洁净明亮的细麻衣,因为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
9.天使对我说,你要写上,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他又对我说,这些是神真实的话。
10.我就俯伏在他脚前要拜他;他对我说,千万不可;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你要敬拜神,因为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
11.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
12.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
13.祂穿着染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
14.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
15.有利剑从祂口中出来,可以用来击杀列族;祂必用铁棒牧养他们;祂要踹全能神烈怒和怒气的酒榨。
16.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17.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他向天空中间所飞的一切鸟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
18.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
19.我看见那兽和地上的列王,并他们的众军都聚集,要与骑马的并祂的军队争战。
20.那兽被擒拿,那在兽面前曾行迹象、迷惑受兽印记和拜兽像之人的假先知,也与他同被擒拿;这两个就活活地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
21.其余的被骑马者口中出来的剑杀了;众鸟都吃饱了他们的肉。
概 览
那些在低层天堂里的人因从巴比伦中得释放而对主的荣耀(1–2节);他们将永远摆脱她(3节)。
高层天堂因这些事或出于同样的原因而对主的荣耀(4节)。
主从天上宣告,他们要敬拜祂(5节);他们要欢喜,因为一个新教会正在出现,或即将来临(6–7节)。
新教会的性质(8节)。
天使向地上的人宣告新教会(9–10节)。
主在圣言中降临,并打开圣言(11–16节)。
呼召所有人到新教会(17–18节)。
那些处于分离之信的人的抗拒,以及这些人的移除和诅咒(19–21节)。
诠 释
1195.启19:1–3.这些事以后,我听见天上好像有一大群人的声音,说,哈利路亚,救恩、荣耀、尊荣、权能都属乎主,我们的神;因祂的审判真实公义;因祂审判了那用淫行败坏了地的大淫妇,并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他们又说了第二次,哈利路亚;她的烟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
“这些事以后,我听见天上好像有一大群人的声音”表示高层天堂天使的欢喜快乐,因为“巴比伦”和“龙的兽”所表示的人被诅咒和驱逐,随之神性真理之光要为主即将建立的新教会而发出(1196节);“说,哈利路亚”表示对主的荣耀(1197节);“救恩、荣耀、尊荣、权能都属乎主,我们的神”表示永生来自主,通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从祂的神性全能而来(1198节)。
“因祂的审判真实公义”表示圣治的律法和主的一切作为都属于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1199节);“因祂审判了大淫妇”表示对那些将统治教会和天堂的权柄转给自己之人的审判(1200节);“那用淫行败坏了地的”表示那歪曲了教会的一切真理,玷污了教会的一切良善的(1201节);“并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表示通过驱逐巴比伦人释放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1202节)。
“他们又说了第二次,哈利路亚”表示低层天堂天使的欢喜快乐(1203节);“她的烟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他们所拥有的邪恶之虚假永远被判入地狱(1204节)。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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