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93

1193.启18:2

1193.启18:24.“先知和圣徒的血,都在她里面找到了”表示他们向圣言的一切真理,因而向圣言的一切良善所施的暴行。这从“血”、“先知”、“圣徒”和“在她里面找到”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对此,参看AE 329, 476, 748节);“先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教义的真理(参看AE 624b–e, 999节);“圣徒”是指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对此,参看AE 204, 325a, 973节);“在她里面找到”是指出于巴比伦所指的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向这些实施暴行。由此清楚可知,“先知和圣徒的血,都在她里面找到了”表示他们向来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真理,因而向来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良善所施的暴行。

(续)

现在要说一说功用,世人和天使都通过功用而拥有智慧。爱功用就是爱邻舍,因为功用在灵义上就是邻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每个人爱别人,都不是因为他的脸和身体,而是因为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他爱一个有好的意愿和好的理解力的人,不爱一个虽有好的意愿,却有坏的理解力,或有好的理解力,却有坏的意愿的人。由于一个人出于这些原因而被爱或不被爱,所以可推知,邻舍就是那使每个人成为一个人的品质,这品质就是他的属灵性质。把十个人摆在你面前,让你选择其中一个与你共职,或共事;难道你不会先考查他们,然后挑选那个最合你心意,以履行功用的人吗?因此,他要优先于其他人成为你的邻舍,是你爱的对象。或者接近十个少女,好从中选择一个作你的妻子,难道你不会先考查每位少女的品行,若她同意,就娶你所爱的那位少女吗?因此,这位少女将优先于其他人而成为你的邻舍。如果你对自己说“每个人都是我的邻舍,因此应该不加区别、一视同仁地被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个魔鬼-人和一个天使-人,或一个妓女和一个童女可能同等地被爱。功用是邻舍,因为每个人不是仅仅因他的意愿和理解力,而是因他出于它们所履行的功用,或能履行的功用而被重视和喜爱的。因此,一个有用的人照着功用而为一个人,一个无用的人是一个不是真正为人的人,因为论到这种人,可以说他什么用处都没有。尽管这样一个人在按照自己的原则生活时,在这个世界的一个社区里是可以被容忍的,但当他死后成为灵时,就被赶到旷野或沙漠。

因此,人具有和他的功用一样的品质。然而,功用是多种多样的;一般来说,它们分为天堂的和地狱的。天堂的功用是那些为教会、国家、社会和同胞服务,并为了作为目的的这些对象而或多或少,或近或远地提供服务的功用。相反,地狱的功用是那些只服侍人的自我或这个人自己和依赖他之人的功用;即便它们的确促进了教会、国家、社会或同胞的福祉,那也不是为了作为目的的这些,而是为了作为目的的自我。尽管如此,每个人都应当出于爱,但不是出于自我之爱而为他自己和依赖他的人提供生活必需品和必备条件。

当人首先通过实行功用而爱功用,其次爱世界和自我时,前者构成他的属灵原则,后者构成他的属世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属灵原则掌权,属世原则服务。这清楚表明何为属灵的,何为属世的。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句话的意思:

你们要先求天国和它的义,这一切都必加给你们。(马太福音6:33)

“天国”是指主及其教会,“义”是指属灵、道德和文明的良善;出于对这些的爱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是功用。然后“这一切都必加给”,因为当功用处于第一位时,一切良善所来自的主就处于第一位,并掌权,赐予凡有助于永生和幸福之物;因为如前所述,与人有关的主圣治的一切都着眼于永恒。必加给的“这一切”在此论及食物和衣服,因为食物表示滋养灵魂的一切内在事物,衣服表示像身体一样给它穿衣的外在事物。一切内在事物都与爱和智慧有关,一切外在事物都与财富和显赫有关。这一切清楚表明,为了功用而爱功用是什么意思,人从中获得智慧的功用是什么,天堂里的每个人都从智慧中并照着这智慧而拥有显赫和财富。


诠释启示录 #1164

1164.“哭泣悲哀

1164.“哭泣悲哀”表示灵魂和内心的悲伤。这从“哭泣”和“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哭泣”是指灵魂的悲伤;“悲哀”是指内心的悲伤。灵魂的悲伤与内心的悲伤之间的区别就像良善与真理之间的区别,因为在圣言中,“灵魂”论及属于信的真理,“内心”论及属于爱的良善。这就是为何出于灵魂和内心这种说法经常出现在圣言中。它们也像人的意愿与理解力,以及肺呼吸与心跳那样不同。由于圣言里面有一种婚姻,就像真理与良善的婚姻,或信与爱的婚姻,或理解力与意愿的婚姻,所以此处“哭泣悲哀”也是如此,“哭泣”是出于灵魂的悲伤,“悲哀”是出于内心的悲伤。

(续)

为叫人可以被主从地狱中领出来,并被引入天堂,他必须貌似出于自己抵制地狱,也就是抵制邪恶。他若不貌似出于自己抵制,就仍留在地狱中,地狱则在他里面,他永远不会与它分离。这一点从前面所阐述和解释的圣治律法可推知。此外,经历教导我们,事实就是这样。邪恶要么通过惩罚,试探和由此产生的厌恶,要么通过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而从人那里被移除。对那些没有被改造的人来说,邪恶通过惩罚被移除;对那些即将被改造的人来说,邪恶通过试探和由此产生的厌恶被移除;对重生之人来说,邪恶通过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被移除。经历如下:当一个没有被改造的人或一个恶人受到惩罚时,如地狱里所发生的情形,他被保持在惩罚中,不会被释放,直到看到他自己不意愿邪恶;他就这样被迫移除邪恶。如果这种惩罚没有延伸到意图和意愿,他就会继续留在他的邪恶中。然而,甚至那时邪恶也没有被根除,因为他没有强迫自己。邪恶仍留在里面,并且当恐惧消失时,邪恶就会返回。对那些即将被改造的人来说,邪恶通过试探被移除,试探不是惩罚,而是争战。这种人不是被迫抵制邪恶,而是他们自己强迫自己,并祈求主,由此从他们所抵制的邪恶中被释放出来。后来,他们停止邪恶,不是出于对惩罚的任何恐惧而停止,而是出于对邪恶的厌恶而停止;最终,对邪恶的这种厌恶就成了他们的抵制。但对重生之人来说,没有试探,也没有争战,而是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使邪恶离他们远远的;因为他们完全与地狱,也就是邪恶的源头分离,并与主结合。

与邪恶分离,并远离邪恶,无非是与地狱社群分离,并远离这些社群。主能使祂所愿意的任何人与地狱社群,也就是邪恶分离,并远离它们,能将任何人转到天堂社群,从而转向良善;但这种变化只能维持几个小时,之后,邪恶就会返回。我经常看到这种情况发生,发现恶人仍和以前一样邪恶。在整个灵界,人不通过貌似出于自己的争战或抵制就能远离邪恶,或人不唯独靠主如此远离的例子一个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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