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3.启18:24.“先知和圣徒的血,都在她里面找到了”表示他们向圣言的一切真理,因而向圣言的一切良善所施的暴行。这从“血”、“先知”、“圣徒”和“在她里面找到”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对此,参看AE 329, 476, 748节);“先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教义的真理(参看AE 624b–e, 999节);“圣徒”是指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对此,参看AE 204, 325a, 973节);“在她里面找到”是指出于巴比伦所指的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向这些实施暴行。由此清楚可知,“先知和圣徒的血,都在她里面找到了”表示他们向来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真理,因而向来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良善所施的暴行。
(续)
现在要说一说功用,世人和天使都通过功用而拥有智慧。爱功用就是爱邻舍,因为功用在灵义上就是邻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每个人爱别人,都不是因为他的脸和身体,而是因为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他爱一个有好的意愿和好的理解力的人,不爱一个虽有好的意愿,却有坏的理解力,或有好的理解力,却有坏的意愿的人。由于一个人出于这些原因而被爱或不被爱,所以可推知,邻舍就是那使每个人成为一个人的品质,这品质就是他的属灵性质。把十个人摆在你面前,让你选择其中一个与你共职,或共事;难道你不会先考查他们,然后挑选那个最合你心意,以履行功用的人吗?因此,他要优先于其他人成为你的邻舍,是你爱的对象。或者接近十个少女,好从中选择一个作你的妻子,难道你不会先考查每位少女的品行,若她同意,就娶你所爱的那位少女吗?因此,这位少女将优先于其他人而成为你的邻舍。如果你对自己说“每个人都是我的邻舍,因此应该不加区别、一视同仁地被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个魔鬼-人和一个天使-人,或一个妓女和一个童女可能同等地被爱。功用是邻舍,因为每个人不是仅仅因他的意愿和理解力,而是因他出于它们所履行的功用,或能履行的功用而被重视和喜爱的。因此,一个有用的人照着功用而为一个人,一个无用的人是一个不是真正为人的人,因为论到这种人,可以说他什么用处都没有。尽管这样一个人在按照自己的原则生活时,在这个世界的一个社区里是可以被容忍的,但当他死后成为灵时,就被赶到旷野或沙漠。
因此,人具有和他的功用一样的品质。然而,功用是多种多样的;一般来说,它们分为天堂的和地狱的。天堂的功用是那些为教会、国家、社会和同胞服务,并为了作为目的的这些对象而或多或少,或近或远地提供服务的功用。相反,地狱的功用是那些只服侍人的自我或这个人自己和依赖他之人的功用;即便它们的确促进了教会、国家、社会或同胞的福祉,那也不是为了作为目的的这些,而是为了作为目的的自我。尽管如此,每个人都应当出于爱,但不是出于自我之爱而为他自己和依赖他的人提供生活必需品和必备条件。
当人首先通过实行功用而爱功用,其次爱世界和自我时,前者构成他的属灵原则,后者构成他的属世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属灵原则掌权,属世原则服务。这清楚表明何为属灵的,何为属世的。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句话的意思:
你们要先求天国和它的义,这一切都必加给你们。(马太福音6:33)
“天国”是指主及其教会,“义”是指属灵、道德和文明的良善;出于对这些的爱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是功用。然后“这一切都必加给”,因为当功用处于第一位时,一切良善所来自的主就处于第一位,并掌权,赐予凡有助于永生和幸福之物;因为如前所述,与人有关的主圣治的一切都着眼于永恒。必加给的“这一切”在此论及食物和衣服,因为食物表示滋养灵魂的一切内在事物,衣服表示像身体一样给它穿衣的外在事物。一切内在事物都与爱和智慧有关,一切外在事物都与财富和显赫有关。这一切清楚表明,为了功用而爱功用是什么意思,人从中获得智慧的功用是什么,天堂里的每个人都从智慧中并照着这智慧而拥有显赫和财富。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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