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3.启18:24.“先知和圣徒的血,都在她里面找到了”表示他们向圣言的一切真理,因而向圣言的一切良善所施的暴行。这从“血”、“先知”、“圣徒”和“在她里面找到”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对此,参看AE 329, 476, 748节);“先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教义的真理(参看AE 624b–e, 999节);“圣徒”是指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对此,参看AE 204, 325a, 973节);“在她里面找到”是指出于巴比伦所指的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向这些实施暴行。由此清楚可知,“先知和圣徒的血,都在她里面找到了”表示他们向来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真理,因而向来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良善所施的暴行。
(续)
现在要说一说功用,世人和天使都通过功用而拥有智慧。爱功用就是爱邻舍,因为功用在灵义上就是邻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每个人爱别人,都不是因为他的脸和身体,而是因为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他爱一个有好的意愿和好的理解力的人,不爱一个虽有好的意愿,却有坏的理解力,或有好的理解力,却有坏的意愿的人。由于一个人出于这些原因而被爱或不被爱,所以可推知,邻舍就是那使每个人成为一个人的品质,这品质就是他的属灵性质。把十个人摆在你面前,让你选择其中一个与你共职,或共事;难道你不会先考查他们,然后挑选那个最合你心意,以履行功用的人吗?因此,他要优先于其他人成为你的邻舍,是你爱的对象。或者接近十个少女,好从中选择一个作你的妻子,难道你不会先考查每位少女的品行,若她同意,就娶你所爱的那位少女吗?因此,这位少女将优先于其他人而成为你的邻舍。如果你对自己说“每个人都是我的邻舍,因此应该不加区别、一视同仁地被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个魔鬼-人和一个天使-人,或一个妓女和一个童女可能同等地被爱。功用是邻舍,因为每个人不是仅仅因他的意愿和理解力,而是因他出于它们所履行的功用,或能履行的功用而被重视和喜爱的。因此,一个有用的人照着功用而为一个人,一个无用的人是一个不是真正为人的人,因为论到这种人,可以说他什么用处都没有。尽管这样一个人在按照自己的原则生活时,在这个世界的一个社区里是可以被容忍的,但当他死后成为灵时,就被赶到旷野或沙漠。
因此,人具有和他的功用一样的品质。然而,功用是多种多样的;一般来说,它们分为天堂的和地狱的。天堂的功用是那些为教会、国家、社会和同胞服务,并为了作为目的的这些对象而或多或少,或近或远地提供服务的功用。相反,地狱的功用是那些只服侍人的自我或这个人自己和依赖他之人的功用;即便它们的确促进了教会、国家、社会或同胞的福祉,那也不是为了作为目的的这些,而是为了作为目的的自我。尽管如此,每个人都应当出于爱,但不是出于自我之爱而为他自己和依赖他的人提供生活必需品和必备条件。
当人首先通过实行功用而爱功用,其次爱世界和自我时,前者构成他的属灵原则,后者构成他的属世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属灵原则掌权,属世原则服务。这清楚表明何为属灵的,何为属世的。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句话的意思:
你们要先求天国和它的义,这一切都必加给你们。(马太福音6:33)
“天国”是指主及其教会,“义”是指属灵、道德和文明的良善;出于对这些的爱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是功用。然后“这一切都必加给”,因为当功用处于第一位时,一切良善所来自的主就处于第一位,并掌权,赐予凡有助于永生和幸福之物;因为如前所述,与人有关的主圣治的一切都着眼于永恒。必加给的“这一切”在此论及食物和衣服,因为食物表示滋养灵魂的一切内在事物,衣服表示像身体一样给它穿衣的外在事物。一切内在事物都与爱和智慧有关,一切外在事物都与财富和显赫有关。这一切清楚表明,为了功用而爱功用是什么意思,人从中获得智慧的功用是什么,天堂里的每个人都从智慧中并照着这智慧而拥有显赫和财富。
1114.“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表示与他们的恶行相对应的地狱惩罚。这从“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他”的含义清楚可知,“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他”是指按报应的法则进行报应,因而是指给予与恶行相对应的惩罚。但由于这些话是对那些按照劝诫从巴比伦中出来,也就是说,放弃这种宗教说服,并警惕它的人说的,并且这些人处于仁爱,从而不会报复,因此不惩罚其他人,所以这些话表示与恶行相对应的地狱惩罚。论到他们,经上说,这些人要“报应她”,后来又说“按她的作为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这些话与字义上的圣言的风格是一致的(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也就是说,他们要为向他们所行的不义而报仇。经上在字义上也说,主自己发怒,惩罚,出于报复行动;然而,发怒和报复在主里面是不存在的,或不可能的,因而在那些被主引导,并从祂生活的人里面也是不存在的,或不可能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在基督教界,有些人为自己形成了这种概念:神是一种普遍力量,或说他们对神的概念类似他们对宇宙的概念;有些人认为祂是在其至内层的自然界;有些人认为祂是在某种以太领域的云;有些人认为祂就像一束光;有些人则根本没有任何概念;几乎没有人形成神是人的概念;然而,神就是人。基督徒对神形成这些概念有几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根据他们的教义,他们相信有三个彼此不同的神性位格;父,一个不可见的神,以及主,但祂在其人性方面不是神。第二个原因是,他们相信神是一个灵;他们将灵想象成风、空气或以太,而事实上,每个灵都是一个人。第三个原因是,基督徒因没有生活的唯信而变得世俗化,并因自我之爱而变得肉体化;一个世俗和肉体的人是看不见神的,除非从空间来看,因而看神就像宇宙或自然界中的整个至内层,从而像是延伸了的。但从空间决看不到神,因为灵界没有空间;灵界的空间是来自相似性,或类似于空间的某种东西的表象。
每个感官人都以这种方式看见神,因为他在言语之上的思维极少;属于言语的思维对自己说“眼睛所看到的和手所摸到的,我知道是存在的”,它将其它一切当成纯粹的话语,或推测性的问题而搁置一边。这些就是基督教界没有神是一个人的概念的原因。事实上,没有这种概念,就会有对它的反感,你若检查自己,并想到神性人身,就会看到这一点;然而,主的人性或人身是神性。不过,持有上述观念的,与其说是头脑简单的人,不如说是聪明人,因为许多聪明人被自我聪明的骄傲蒙蔽了双眼,因而迷恋知识(科学),或说迷恋他们所知道的,正如主在马太福音(11:25; 13:13–15)中所说的。但要让这些人知道,所有视神为人的人都从主那里看见祂,其他所有人则从自我那里看见祂;那些从自我那里看见的人并没有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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