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91

1191.“所有民族

1191.“所有民族也都被你的邪术迷惑了”表示他们利用邪恶的技艺和说服强迫这个教会的所有简单善人相信并去做那些能让他们从中获得统治权和财富的事。这从“邪术”、“民族”和“迷惑”的含义清楚可知:“邪术”是指技艺和说服(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因而是指简单的善人(对此,参看AE 175, 331a,b, 625, 1077节);“迷惑”是指被这些技艺和说服欺骗或引导相信并去做那些能让他们从中获得统治权和财富的事。在圣言中,“邪术或巫术”(Sorcery)与“法术或魔法”(enchantment)几乎所表相同,“法术或魔法”表示诸如使一个人只感知到事情就是如此的那种说服。某些灵人就具有这种可以说关闭别人的理解力,扼杀感知能力的说服力。由于巴比伦民族当中的正直人,或心地善良的人被强迫并说服相信并去做修道士所说的任何事,所以经上在此说“他们都被他们的邪术迷惑了。”此处的“邪术”和论述巴比伦的以赛亚书(47:9, 12),以及大卫诗篇(58:4, 5)中的“法术或魔法”具有相同的含义。在与以色列人被禁止的巫术(申命记18:10–11)有关的技艺中,经上也提到了法术或魔法。

(续)

也要描述一下天堂天使的显赫和财富。天堂社群里既有高级统治者,也有低级统治者,他们都照着自己的智慧和聪明而被主安排,并具有从属关系。他们的首领或最高统治者在智慧上胜过其余的人,住在中间,在一座如此宏伟的宫殿中,以至于世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与之相比。它的建筑特征如此令人惊奇,以至于我可以实实在在地说,属世的语言无法描述其百分之一,因为在那里,艺术本身就在它的真正艺术中。宫殿里面有房间和卧室,其中一切家具和装饰品都因黄金和各种宝石而闪闪发光,其形式是世上的任何艺术家都无法要么以绘画,要么以雕塑来模仿的。令人惊奇的是,每一个细节,甚至最微小的细节,都是为了功用。凡进去的人都看到了它们的功用,也通过诸功用自己的形式或形像而感觉这功用似乎从诸功用中流出来。但进去的智者,没有一个会长时间地盯在这些形式或形像上,他的心智专注于功用,因为这些会给他的智慧带来快乐。宫殿周围是柱廊、天堂般的欢乐花园和较小的宫殿,每一座具有自己美丽形式的宫殿都是一种天堂的快乐,或说天堂快乐的居所。除了这些和其它壮丽的物体外,还有侍卫,他们都穿着闪光的衣服。下级统治者或管理者照着他们的智慧程度而享有类似的奢华,也就是壮丽和辉煌,他们的智慧又取决于对功用的热爱程度。不仅掌权的人有这些事物,而且居民也有这些事物,他们都热爱功用,并通过各种职业来履行这些功用。

然而,在这些事物中,能描述出来的事物很少;而无法描述的事物数不胜数。后者在其起源上是属灵的,不会落入属世人的观念,因而不是他的语言所能表达的,除非这样说,当智慧为自己建造一个住所,并使它适合自己时,从至内在隐藏在任何知识或科学,或任何艺术中的一切都会一起流出来帮助她实现这个目的。现在写下这些东西,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天堂里的一切事物也都与显赫和财富有关,但那里的显赫是智慧的显赫,财富是知识(科学)的财富;这就是主通过祂的圣治把人所引向的事物。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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