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90

1190.“因为你的

1190.“因为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表示那些在世上行使统治,处于它的爱与快乐,并获得了世上的最高荣誉,也获得了世上财富的人。这从“客商”和“地上的大人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取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并把它们传授给其他人,或说交流它们的人,在反面意义上,如此处,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取可用于统治的事物之人,他们从这些事物中不仅获得荣誉,还获得世上的财富(对此,参看AE 840, 1104节);“地上的大人物”是指那些将这种统治,也就是对教会和天堂,甚至对主自己的统治转给自己,并行使这种统治的人。本章所指的,就是这些人,而不是那些在他们的统治之下的人。事实上,后者崇敬并敬拜他们,但后者如此行,是出于权威所强制的信仰,因而出于顺服,这种信仰和顺服源于无知。这些人没有参与统治;因此,本章论到作为妓女或淫妇的巴比伦的那些话不是指着他们来说的。

(续)

现在要说一说人被圣治引向那些不会使人误入歧途,而是可用于永生的事物。这些事物也与显赫和财富有关。情况就是这样,这从我在天堂里所看到的清楚看出来。天堂被分为各个社群,每个社群都有那些既显赫,又富有的人;在那里,显赫的人享有如此荣耀,富有的人拥有如此丰富的财物,以至于相比之下,这个世界的荣耀和富足几乎什么都不是。但在那里,所有显赫的人都是智慧的,所有富人都富有知识;因此,在那里,显赫是智慧,财富是知识(科学)。无论那里那些显赫、富有的人,还是那些不显赫、富有的人都能在这个世界上获得这种显赫和财富,因为世界上所有热爱智慧和知识(科学)的人都会获得它们。爱智慧就是爱真正的功用,爱知识(科学)就是为了这些功用而爱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当爱功用胜过自我和世界,并为了功用而爱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功用就处于第一位,显赫和财富处于第二位。天堂里所有既显赫又富有的人都是这种情况;他们从智慧来看待显赫,从知识来看待他们所拥有的财富,就像一个人看待自己的衣服一样。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