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89

1189.“新郎和新

1189.“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表示没有出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喜乐。这从“新郎”和“新妇”的含义清楚可知:“新郎”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新妇”在至高意义上是指教会。由于主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流入人,并在神性真理中与教会之人结合,所以“新郎和新妇”是指主与教会的结合,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由于一切属灵的喜乐都源于这种结合,所以可推知,“新郎和新妇的声音”表示由此而来的喜乐。此外,众天使从这结合中并照着它而拥有其一切智慧和聪明,从而拥有其一切喜乐和幸福。由于这就是“新郎和新妇的声音”的含义,所以在圣言的其它地方,“新郎和新妇”描述了天上的喜乐。如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声音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同一先知书:

看哪,我必使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从这地方止息了。(耶利米书16:9)

又:

我必使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从犹大城邑和耶路撒冷街上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约珥书:

让新郎从洞房出来,新妇从内室出来。(约珥书2:16)

耶利米书:

然而,又是在这个地方,必听见有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论到他们说,你们要称谢万军之耶和华。(耶利米书33:10–11)

在这些经文中,“新郎和新妇的声音”表示来自主与教会的结合,因而来自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欢喜与快乐,因为此处论述了教会的状态;经上也用了“欢喜和快乐”这些词,“欢喜”出于良善,“快乐”出于真理。

因此,在以赛亚书:

我因耶和华欢喜,我的灵魂因我的神喜乐,好像新郎戴上华冠,又像新妇佩戴妆饰。(以赛亚书61:10)

“戴上华冠”是指披上智慧,“佩戴妆饰”是指用真理的知识。同一先知书:

新郎怎样因新娘而喜乐,你的神也必怎样因你欢乐。(以赛亚书62:5)

“新郎”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新妇”是指教会,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福音书:

当约翰的门徒求问禁食的事时,耶稣说,新郎和婚礼之子同在的时候,不能禁食;但日子将到,新郎要从他们当中被带走;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了。(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 20; 路加福音5:34–35)

此处主称自己为“新郎”,称教会之人为“婚礼之子”;“禁食”表示因缺乏真理和良善而哀悼。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马太福音25:1–2等)

此处“新郎”是指主,“童女”是指教会,“灯”表示信之真理。约翰福音:

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他,就因新郎的声音欢欣喜乐。(约翰福音3:29)

施洗约翰的这些话是指着主说的,“新郎”是指主,“新妇”是指教会。“新妇”是指教会,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21:2)

“新耶路撒冷”是指新教会,又:

你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给你看;他将耶路撒冷城指示我。(启示录21:9–10)

又:

灵和新妇都说,来;听见的人,就让他说,来。(启示录22:17)

“灵和新妇”表示在良善和真理方面的教会。

(续)

由于对统治的爱和对财富的爱在基督教界普遍盛行,如今这些爱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人们没有认识到它们使人误入歧途的力量,或说不知道它们必定使人误入歧途,所以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它们的性质或品质。凡不因邪恶是罪而避开邪恶的人都会因这些爱而误入歧途;因为不如此避开邪恶的人不敬畏神,因而仍是属世的。由于对统治的爱和对财富的爱是属世人特有的爱,或说是它自己的爱,所以他不会以内在的承认看到,他里面的这些爱是何品质。他看不到它们的品质,除非他被改造,他只有通过与邪恶争战才能被改造。人们以为,改造是通过信实现的;但在人与邪恶争战之前,对神的信不会存在于他里面。当人以这种方式被改造时,光就从主经由天堂流入,并赋予他看见这些爱是何性质的情感和能力,使他看到它们在他里面是掌权的,还是服务的,因而看到它们在他里面是处于第一位,可以说构成头,还是处于第二位,可以说构成脚。它们若是掌权的,处于第一位,就会使人误入歧途,成为诅咒;但它们若是服务的,处于第二位,就不会使人误入歧途,而是成为祝福。

我可以郑重声明,所有对统治的爱在里面占据第一位的人内心都是魔鬼。从这爱所提供的快乐或满足就可以知道它,因为这种快乐或满足超越人生活中的其它一切快乐或满足。它不断从地狱中散发出来,这种散发物看上去就像大火炉中的火,并点燃那些没有得到主保护之人的心。主保护所有被改造的人。尽管如此,前者虽在地狱里,也被主引导,只是通过外在约束被引导,这些外在约束是对法律惩罚的惧怕,对丧失名声、荣誉、利益和这些所提供的乐趣的惧怕;主也通过世俗的奖赏引导这些人。祂无法把他们从地狱中领出来,因为对统治的爱不容许有内在约束,内在约束是对神的敬畏,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这些是主引导所有愿意跟随祂上天堂,并在天堂里的人所用的方法。


诠释启示录 #1124

1124.启18:8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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