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89

1189.“新郎和新

1189.“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表示没有出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喜乐。这从“新郎”和“新妇”的含义清楚可知:“新郎”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新妇”在至高意义上是指教会。由于主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流入人,并在神性真理中与教会之人结合,所以“新郎和新妇”是指主与教会的结合,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由于一切属灵的喜乐都源于这种结合,所以可推知,“新郎和新妇的声音”表示由此而来的喜乐。此外,众天使从这结合中并照着它而拥有其一切智慧和聪明,从而拥有其一切喜乐和幸福。由于这就是“新郎和新妇的声音”的含义,所以在圣言的其它地方,“新郎和新妇”描述了天上的喜乐。如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声音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同一先知书:

看哪,我必使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从这地方止息了。(耶利米书16:9)

又:

我必使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从犹大城邑和耶路撒冷街上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约珥书:

让新郎从洞房出来,新妇从内室出来。(约珥书2:16)

耶利米书:

然而,又是在这个地方,必听见有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论到他们说,你们要称谢万军之耶和华。(耶利米书33:10–11)

在这些经文中,“新郎和新妇的声音”表示来自主与教会的结合,因而来自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欢喜与快乐,因为此处论述了教会的状态;经上也用了“欢喜和快乐”这些词,“欢喜”出于良善,“快乐”出于真理。

因此,在以赛亚书:

我因耶和华欢喜,我的灵魂因我的神喜乐,好像新郎戴上华冠,又像新妇佩戴妆饰。(以赛亚书61:10)

“戴上华冠”是指披上智慧,“佩戴妆饰”是指用真理的知识。同一先知书:

新郎怎样因新娘而喜乐,你的神也必怎样因你欢乐。(以赛亚书62:5)

“新郎”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新妇”是指教会,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福音书:

当约翰的门徒求问禁食的事时,耶稣说,新郎和婚礼之子同在的时候,不能禁食;但日子将到,新郎要从他们当中被带走;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了。(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 20; 路加福音5:34–35)

此处主称自己为“新郎”,称教会之人为“婚礼之子”;“禁食”表示因缺乏真理和良善而哀悼。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马太福音25:1–2等)

此处“新郎”是指主,“童女”是指教会,“灯”表示信之真理。约翰福音:

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他,就因新郎的声音欢欣喜乐。(约翰福音3:29)

施洗约翰的这些话是指着主说的,“新郎”是指主,“新妇”是指教会。“新妇”是指教会,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21:2)

“新耶路撒冷”是指新教会,又:

你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给你看;他将耶路撒冷城指示我。(启示录21:9–10)

又:

灵和新妇都说,来;听见的人,就让他说,来。(启示录22:17)

“灵和新妇”表示在良善和真理方面的教会。

(续)

由于对统治的爱和对财富的爱在基督教界普遍盛行,如今这些爱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人们没有认识到它们使人误入歧途的力量,或说不知道它们必定使人误入歧途,所以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它们的性质或品质。凡不因邪恶是罪而避开邪恶的人都会因这些爱而误入歧途;因为不如此避开邪恶的人不敬畏神,因而仍是属世的。由于对统治的爱和对财富的爱是属世人特有的爱,或说是它自己的爱,所以他不会以内在的承认看到,他里面的这些爱是何品质。他看不到它们的品质,除非他被改造,他只有通过与邪恶争战才能被改造。人们以为,改造是通过信实现的;但在人与邪恶争战之前,对神的信不会存在于他里面。当人以这种方式被改造时,光就从主经由天堂流入,并赋予他看见这些爱是何性质的情感和能力,使他看到它们在他里面是掌权的,还是服务的,因而看到它们在他里面是处于第一位,可以说构成头,还是处于第二位,可以说构成脚。它们若是掌权的,处于第一位,就会使人误入歧途,成为诅咒;但它们若是服务的,处于第二位,就不会使人误入歧途,而是成为祝福。

我可以郑重声明,所有对统治的爱在里面占据第一位的人内心都是魔鬼。从这爱所提供的快乐或满足就可以知道它,因为这种快乐或满足超越人生活中的其它一切快乐或满足。它不断从地狱中散发出来,这种散发物看上去就像大火炉中的火,并点燃那些没有得到主保护之人的心。主保护所有被改造的人。尽管如此,前者虽在地狱里,也被主引导,只是通过外在约束被引导,这些外在约束是对法律惩罚的惧怕,对丧失名声、荣誉、利益和这些所提供的乐趣的惧怕;主也通过世俗的奖赏引导这些人。祂无法把他们从地狱中领出来,因为对统治的爱不容许有内在约束,内在约束是对神的敬畏,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这些是主引导所有愿意跟随祂上天堂,并在天堂里的人所用的方法。


诠释启示录 #1104

1104.“地上的客

1104.“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那些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这从“客商”和“极度奢华”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认知)之人,也就是说,那些要么教授这些知识,要么学习它们的人。因为在特定或属世意义上,买卖商品的人被称为商人或客商,买卖表示获得和交流,或在灵义上表示学习和教授;而“货物或商品”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知识的知识(认知)。这就是“交易”的含义(可参看AE 840节)。“地上的客商”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因为教授就是教导,被教授或学习就是被教导,教导这个词可用于这两者;由于圣言的灵义从人抽象出来了,所以“客商”表示教导,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表示那些教导和被教导的人;因为属灵意义与从人抽象出来的良善和真理有关,而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与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在其中的人有关。“地”表示教会,这一点经常从圣言中得到证明。“极度奢华”是指那些被称为知识(认知),并被说成是神圣的教会事物;然而,这些事物从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中获得其一切品质。他们称之为教会圣物的这些知识,就是“她极度奢华”所指的东西,这些东西在下文(启18:11–15)也被列举出来,并表示这些事物。它们被称为“极度奢华”,是因为它们是令人快乐的;事实上,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流出的一切事物都是令人快乐的,因为每个人从他的属世人或身体中感受不到其它快乐。因此,当这些爱是目的时,诸如支持它们的那些手段就被设计出来;这些手段是令人快乐的,因为它们属于目的。“巴比伦”所指的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首领和大主教视这些爱为目的,故会设计出支持它们的手段,这些手段对他们来说,都是令人快乐的,如下文所示。由此可见,“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亚他那修教义教导的另一个要点是,主里面有两个本质,即神性本质和人性本质;在这个教义中有一个清晰的观念,即:主拥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和人;但以下观念是模糊的,即: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主拥有神性和人性这一清晰观念源于这些话:“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在这里,清晰的观念就终止了,不再往前走了,因为接下来的内容产生了一个模糊的观念;凡与一个模糊观念有关的东西,都不进入来自被光照的思维的记忆,故在那里只在不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概念或事物中占据一席之地。这些事物因不出现在理解力面前,故同时隐藏了观念本身,无法从与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事物有关的记忆中被召唤出来。在这个教义中,包含在模糊观念中的一个要点是,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因为关于这个主题,信经上说:“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些话所包含的观念本身无疑是清晰的,但接下来的这几句话却使它变得模糊:“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

由于清晰的观念战胜了模糊的观念,所以大多数人,无论简单人还是有学问的人,想到主是像他们自己一样的凡人,没有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若想到神性,就会在观念上把它与人性分离,由此削弱位格为一。如果他们被问,祂的神性在哪里,他们会照着自己的观念回答说,在天上与父同在。他们之所以这样说和思考,是因为他们厌恶认为人性是神性,因而与其神性一起在天上。殊不知,当他们如此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人性分离时,他们不仅违背其教义来思考(该教义教导说,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有位格合一,也就是说,它们构成一个位格),还以下面的矛盾或谬误来不正当地指责这个教义,即:主的人性及其理性灵魂或理性之灵唯独来自母亲,而事实上,每个人的理性都取决于来自父亲的灵魂。这种思维方式和这种分离是三神观的结果;根据这种三神观,其在人性中的神性来自父的神性,父是第一个位格,尽管正是祂自己的神性从天上降下来,并取得人性。人若不正确地理解这一点,或许会以为作为源头的父不是一神性,而三重神性;然而,任何信仰都不可能接受这一点。总之,那些将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不认为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二者是一位格的人,可能会陷入对主的奇怪、可怕的观念,甚至陷入像把一个人与他的灵魂分离那样的观念。因此,你们要当心,免得把主想成一个像你们自己一样的人,而是要把主想成作为神的人。

我的读者,请留心听:在阅读这一切时,你可能会以为你从来没有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从而也没有将祂的人性与祂的神性分离;但在想到主时,请你留意一下你的思维,看看你是否曾想过,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你是否没有想过,甚至你若愿意承认,是否现在没有想过祂的人性是单独或分离的,祂的神性也是单独或分离的?当想到祂的人性时,难道你没有想过它就像另一个人的人性,并在你的观念中,它不是与父同在的神性吗?对此,我曾问过很多人,甚至问过教会的大主教或掌权的,他们都回答说,情况就是这样。当我说,根据《亚他那修信经》中的教义,也就是他们的教会关于神和主的真正教义,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时,他们回答说,他们不知道这一点。当我重复教义的这些话,即“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虽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时,他们保持沉默,后来承认,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些话,并对自己如此粗心地忽略自己的教义感到恼火。其中一些人随后放弃了他们对父之神性与主之人性的神秘合一的概念。

神性在主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圣言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教导并证明了这一点。在马太福音:

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 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 34–35)

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神性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生命,这生命是灵魂。目前,这些话就足够了。接下来的内容会详述这个主题,那里会说明,当三位一体,也就是父、子、圣灵,被认为并相信在主里面,如同在一个位格里面时,甚至连亚他那修教义所包含的那些留下对主的模糊概念的事物都与真理一致。没有这种思维和相信,可以说,并且事实上说,基督徒敬拜三神,与全世界所有拥有理性的人民和民族都不同;然而,在关于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的教义和信仰的清晰度上,基督教界本可以超越其他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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