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89

1189.“新郎和新

1189.“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表示没有出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喜乐。这从“新郎”和“新妇”的含义清楚可知:“新郎”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新妇”在至高意义上是指教会。由于主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流入人,并在神性真理中与教会之人结合,所以“新郎和新妇”是指主与教会的结合,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由于一切属灵的喜乐都源于这种结合,所以可推知,“新郎和新妇的声音”表示由此而来的喜乐。此外,众天使从这结合中并照着它而拥有其一切智慧和聪明,从而拥有其一切喜乐和幸福。由于这就是“新郎和新妇的声音”的含义,所以在圣言的其它地方,“新郎和新妇”描述了天上的喜乐。如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声音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同一先知书:

看哪,我必使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从这地方止息了。(耶利米书16:9)

又:

我必使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从犹大城邑和耶路撒冷街上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约珥书:

让新郎从洞房出来,新妇从内室出来。(约珥书2:16)

耶利米书:

然而,又是在这个地方,必听见有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论到他们说,你们要称谢万军之耶和华。(耶利米书33:10–11)

在这些经文中,“新郎和新妇的声音”表示来自主与教会的结合,因而来自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欢喜与快乐,因为此处论述了教会的状态;经上也用了“欢喜和快乐”这些词,“欢喜”出于良善,“快乐”出于真理。

因此,在以赛亚书:

我因耶和华欢喜,我的灵魂因我的神喜乐,好像新郎戴上华冠,又像新妇佩戴妆饰。(以赛亚书61:10)

“戴上华冠”是指披上智慧,“佩戴妆饰”是指用真理的知识。同一先知书:

新郎怎样因新娘而喜乐,你的神也必怎样因你欢乐。(以赛亚书62:5)

“新郎”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新妇”是指教会,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福音书:

当约翰的门徒求问禁食的事时,耶稣说,新郎和婚礼之子同在的时候,不能禁食;但日子将到,新郎要从他们当中被带走;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了。(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 20; 路加福音5:34–35)

此处主称自己为“新郎”,称教会之人为“婚礼之子”;“禁食”表示因缺乏真理和良善而哀悼。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马太福音25:1–2等)

此处“新郎”是指主,“童女”是指教会,“灯”表示信之真理。约翰福音:

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他,就因新郎的声音欢欣喜乐。(约翰福音3:29)

施洗约翰的这些话是指着主说的,“新郎”是指主,“新妇”是指教会。“新妇”是指教会,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21:2)

“新耶路撒冷”是指新教会,又:

你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给你看;他将耶路撒冷城指示我。(启示录21:9–10)

又:

灵和新妇都说,来;听见的人,就让他说,来。(启示录22:17)

“灵和新妇”表示在良善和真理方面的教会。

(续)

由于对统治的爱和对财富的爱在基督教界普遍盛行,如今这些爱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人们没有认识到它们使人误入歧途的力量,或说不知道它们必定使人误入歧途,所以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它们的性质或品质。凡不因邪恶是罪而避开邪恶的人都会因这些爱而误入歧途;因为不如此避开邪恶的人不敬畏神,因而仍是属世的。由于对统治的爱和对财富的爱是属世人特有的爱,或说是它自己的爱,所以他不会以内在的承认看到,他里面的这些爱是何品质。他看不到它们的品质,除非他被改造,他只有通过与邪恶争战才能被改造。人们以为,改造是通过信实现的;但在人与邪恶争战之前,对神的信不会存在于他里面。当人以这种方式被改造时,光就从主经由天堂流入,并赋予他看见这些爱是何性质的情感和能力,使他看到它们在他里面是掌权的,还是服务的,因而看到它们在他里面是处于第一位,可以说构成头,还是处于第二位,可以说构成脚。它们若是掌权的,处于第一位,就会使人误入歧途,成为诅咒;但它们若是服务的,处于第二位,就不会使人误入歧途,而是成为祝福。

我可以郑重声明,所有对统治的爱在里面占据第一位的人内心都是魔鬼。从这爱所提供的快乐或满足就可以知道它,因为这种快乐或满足超越人生活中的其它一切快乐或满足。它不断从地狱中散发出来,这种散发物看上去就像大火炉中的火,并点燃那些没有得到主保护之人的心。主保护所有被改造的人。尽管如此,前者虽在地狱里,也被主引导,只是通过外在约束被引导,这些外在约束是对法律惩罚的惧怕,对丧失名声、荣誉、利益和这些所提供的乐趣的惧怕;主也通过世俗的奖赏引导这些人。祂无法把他们从地狱中领出来,因为对统治的爱不容许有内在约束,内在约束是对神的敬畏,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这些是主引导所有愿意跟随祂上天堂,并在天堂里的人所用的方法。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