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87.“石磨的响声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表示不再有出于对良善的意愿而对真理的任何理解。这从“石磨”的含义清楚可知,“石磨”是指真理从良善中的产生(对此,参看AE 1182节),因而也指出于对良善的意愿而对真理的理解,因为理解力是真理的接受者,意愿是良善的接受者。
(续)
由于目的,也就是人的意愿之爱,通过理解力为自己提供或获取方法,以便最终目的可以通过这些方法存在,最初目的通过方法发展到最终目的,这最终目的是进入存在的目的,也就是功用,所以可推知,当这些方法履行或促进这功用时,目的就爱它们,当它们不履行或促进这功用时,目的就不爱它们,而是弃绝它们,并通过理解力为自己提供或获取其它方法。这清楚表明,如果人的首要目的是对显赫的爱,或对荣耀和名誉的爱,或对财富的爱、对金钱或财物的爱,那么他的品质是什么样,即:他视一切方法为有助于他实现最终目的的仆人,这最终目的就是进入存在的爱,这爱对他自己来说,就是功用。
以一个牧师为例,如果他的首要目的是对金钱或财物的爱,那么他的方法就是事工,圣言,教义,教育或学习,基于它们的讲道,以及通过这些对教会之人的教导、改造和拯救。他照着目的并为了目的而评估这些方法;然而,它们仍不会被爱,尽管对有些人来说,它们看似被爱;那被爱的,是财富,或说财富是他爱的对象,因为它是最初和最终的目的,这目的是方法里面的一切,或说完全在方法里面,如前所述。事实上,他说,他的愿望是教导、改造和拯救教会成员;但由于他是出于作为目的的财富来说这些事的,所以这些事并没有形成他爱的一部分;它们只是他为了目的而获得名声和利益的手段或方法。
如果一个牧师的首要目的是对胜过他人的显赫的爱,情况也是这样;把利益或名誉与这些方法分离,你就会看到这一点。当对灵魂的教导、改造和拯救是首要目的,财富和显赫是方法或手段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那时,牧师是个完全不同的人,因为他是个属灵人,而在前一种情况下,他是个属世人。对一个属灵牧师来说,财富和显赫是祝福,而对一个属世牧师来说,财富和显赫是诅咒。灵界的大量经历已经证明,情况就是这样。在灵界已经看到并听到,许多人声称他们教导人,著述写作,改造人;但当他们意愿的目的或爱显露出来时,显而易见,他们做一切事都是为了自我和世界,没有一件事是为了神和邻舍而做的;事实上,他们甚至诅咒神,向邻舍行恶,伤害邻舍。他们就是那些马太福音(7:22–23)和路加福音(13:26–27)中所指的人。
1099.“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表示那里只有来自被玷污的圣言良善的邪恶。这从“巢穴”和“污秽之灵”的含义清楚可知:“巢穴”是指“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所在的地方,“巢穴”在此与前面的“住处”是一样的。“污秽之灵”是指那些因对良善的玷污而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邪恶本身,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用于邪恶的良善被称为被玷污的,例如,用于自我之爱的对主之爱的良善,用于世界之爱的对邻之爱的良善。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纯洁和神圣的爱,但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就是那些为自己索取主对天堂和教会的统治权的人所处的爱,是不洁和亵渎的爱;因此,将神圣的爱变成亵渎的爱就是玷污圣言的良善,尤其当他们称他们的亵渎之物为神圣,称他们的邪恶之物为良善的时候。那些在世上就是这样的人死后就会变成污秽之灵;“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就是指他们的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说过,人拥有来自光的思维和来自爱的思维,来自光的思维使人出现在天堂,但来自爱的思维使人与天堂结合;原因在于,爱是属灵的结合。其结果是,当人的光之思维变成他的爱之思维时,他被引入天堂,就像进入婚姻一样;爱在来自光的思维中扮演主要角色,或引导这种思维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就像新郎进入洞房并结婚一样。因为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结婚”是指在天堂的某个社群与天堂结合;人与天堂结合,直到他在世上通过圣言从主那里获得聪明和智慧的程度,因而直到他通过神性真理学会思想有一位神,主就是这神的程度。然而,一个出于少量真理思考,也就是出于少量聪明思考的人,当出于爱思考时,的确与天堂结合,却只与它的较低部分结合,或说更遥远地结合。
爱是指对主之爱,爱主不是指爱作为一个人的主,因为只通过这种爱,人不会与天堂结合,而是通过对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爱与天堂结合,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就是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主;对这两者的爱不在于认识、思想、理解和谈论它们,而在于意愿并实行它们,因为它们是主所吩咐的,因而是功用。在完成或作成之前,任何事物都不是完整的;做事的目的就是爱;因此,对认识一件事,思想并理解它的爱源于对意愿并实行它的爱。请告诉我,若不是为了你所爱的目的,你为什么想知道并理解任何事呢?被爱的目的就是行为。如果你说,是为了信,那么就要明白,这是与实际的信,也就是行为分离的唯信,或纯思维之信,这样的信什么都不是,或说是一种虚无。你若以为当你不做属于神的事时,也相信神,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要在他那里作我的住所。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3–24)
总之,爱和行或做为一;因此,在圣言中,凡提到爱的地方,所指的,都是行或做;凡提到行或做的地方,所指的也是爱;因为凡我所爱的,我就会去做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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