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82

1182.启18:2

1182.启18:21.“有一位强壮的天使举起一块石头,好像大磨石,扔在海里”表示来自圣言的对他们教义的确认与他们一起被扔进地狱。这从“强壮的天使”、“磨石”和“扔进海里”的含义清楚可知:“强壮的天使”是指在其能力中的神性真理(对此,参看AE 130, 200, 302, 593, 800节);“磨石”是指来自圣言的对真理的确认,也指来自圣言的对虚假的确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扔进海里”是指与他们一起下地狱;“海”表示地狱(可参看AE 537a—538节)。“磨石”表示两种意义上的来自圣言的确认,因为“小麦”表示良善,“细面”表示它的真理;因此,将小麦磨成细面,或将大麦磨成粗粉的“磨石”表示真理从良善中的产生,或虚假从邪恶中的产生,因而也指来自圣言的对真理或虚假的确认;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此处也描述了天堂和教会的喜乐,“欢喜的声音”表示出于爱之良善的内心的欢欣,“快乐的声音”表示出于信之真理的灵魂的荣耀,因为在圣言中,“欢喜”(joy)论及良善,“快乐”(gladness)论及真理。“磨石的声音”与“欢喜的声音”具有相同的含义;“灯光”与“快乐”具有相同的含义,即出于信之真理。“磨石的声音”表示出于爱之良善的内心喜乐,因为磨石或石磨将小麦磨成细面,而“小麦”表示爱之良善,“细面”表示来自这良善的真理。

启示录的这一章也说了同样的话,即:

石磨的响声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灯光在你中间决不能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启示录18:22–23)

这些话稍后会得到解释。以赛亚书:

要拿磨磨面,露现大腿,趟过江河。(以赛亚书47:2)

这话论及巴比伦和迦勒底;“拿磨磨面”表示从邪恶中产生虚假,并通过圣言确认它们;而“露现大腿,趟过江河”表示通过推理玷污良善。耶利米哀歌:

少年人被带去推磨,孩童在木柴下绊跌。(耶利米哀歌5:13)

“把少年人带去推磨”表示强迫那些能理解真理的人歪曲真理;“孩童在木柴下绊跌”表示强迫那些能意愿良善的人玷污良善,“推磨”是指歪曲真理,或通过圣言确认虚假,“木柴”是指良善。摩西五经:

你不可拿磨或上磨石作当头,因为他拿灵魂作当头。(申命记24:6)

这是以色列人的律法之一,所有这些律法都对应于属灵事物。“不可拿磨或上磨石作当头”在灵义上表示出于良善理解真理的能力必不从任何人那里被夺走,因此没有人会被剥夺良善和真理。由于这就是含义,所以经上说“因为他拿灵魂作当头”,这句话表示因此,一个人将属灵地灭亡。出埃及记:

他们都必死,直到磨坊后的婢女的长子。(出埃及记11:5)

“磨坊后的婢女的长子”表示被歪曲的属世人之信的主要事物。

马太福音:

在时代的末了,两个女人推磨,取去一个,撇下一个。(马太福音24:40, 41)

“时代的末了”是指教会的末期;“推磨的两个女人”是指那些确认真理的人和那些从圣言确认虚假的人;取去的那一个是指那些确认真理的人,而撇下的那一个是指那些确认虚假的人。福音书:

耶稣说,凡使这些信我的小子中的一个跌倒的,把驴-磨石挂在他的颈项上,沉在海的深处,对他有益。(马太福音18:6; 马可福音9:42; 路加福音17:2)

“使信耶稣的小子中的一个跌倒”表示败坏那些承认主的人;“把驴-磨石挂在颈项上是有益的”表示对他来说,最好不知道任何良善和真理,只知道邪恶和虚假,这就是此处“驴-磨石”的意思;而“挂在颈项上”是指将一个人从知道良善和真理中剪除;“沉在海的深处”表示被扔进地狱。这是有益的,或最好的,因为知道良善和真理,却又败坏它们,就是亵渎。至于下面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0462–10466节)一书中的解释:

摩西焚烧牛犊,把它磨得粉碎,撒在水面上,叫以色列人喝。(出埃及记32:20; 申命记9:21)

(续)

现在要说一说灵人与人的交谈。许多人以为主能通过灵人与人交谈来教导人;但那些相信这一点,并渴望如此行的人没有意识到,这对他们的灵魂来说是很危险的。只要人活在世上,就其灵而言,他就在灵人中间,尽管灵人们不知道他们与人同在,人也不知道他与灵人们同在。原因在于,他们在意愿的情感上是直接结合在一起的,而在理解力的思维上是间接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人属世地思考,而灵人属灵地思考;属世和属灵的思维只通过对应构成一体;正是这通过对应构成的一体阻止了人与灵人对彼此的了解。不过,一旦灵人开始与人交谈,他们就会从自己的属灵状态中出来,进入人的属世状态,然后意识到他们与人同在,他们便与他情感的思维结合,并出于这些思维与他交谈。他们只能进入他的属世状态,因为相似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实现一切结合,或说在所有情况下都会产生结合,而不同的情感会带来分离。正因如此,他与同他说话的那个人必处于相同的原则,无论这些原则是真的,还是假的;此外,他搅动这些原则,或说使它们活跃起来,通过他自己的情感与人情感的结合而强烈地确认它们。这清楚表明,只有相似的灵人才能与人交谈,或明显作用于他;因为明显的作用或运作与说话是同时发生的。因此,只有狂热的灵人才能与狂热的人交谈;只有贵格会灵人才能作用于贵格会教徒,只有摩拉维亚灵人才能作用于摩拉维亚人。这同样适用于阿里乌派,苏西尼派和其它异端。

所有与人交谈的灵人都曾在世为人,并且那时就具有相同的性格。我被恩准通过反复的经历知道,情况就是这样。而荒谬的是,当一个人以为圣灵正在与他说话,或作用于他时,与他说话的这个灵人也以为他就是圣灵。对狂热灵人来说,这是很常见的。这一切事实表明,一个与灵人们交谈,或明显感觉到他们的运作之人会面临多么大的危险。人不知道自己的情感是何性质或品质,不知道它是善的,还是恶的,或它与什么样的其它情感相结合;如果他以自我聪明为骄傲,那么他里面的那个灵人就偏爱从这个源头,或从他的情感发出的一切思维;如果一个人偏爱由存在于那些不是出于纯正情感处于真理的人当中的一种火所点燃的某些原则,情况也一样。每当一个灵人出于相似的情感赞同人的思维或原则时,这一个就领着那一个,就像瞎子领瞎子一样,直到两个人都掉在坑里。以前的皮提亚人就如所描述的这样,或说具有这种性质,埃及和巴比伦的术士也是如此;他们被称为智者,因为他们与灵人对话,并清晰感觉到灵人们在他们身上的运作。但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对神的敬拜变成了对魔鬼的敬拜,教会灭亡了。因此,以色列人被禁止进行这种互动或交往,否则就被处以死刑。


诠释启示录 #1107

1107.“我的民哪

1107.“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表示要离开他们,不要和他们交流。这从“从巴比伦那里出来”和“我的民”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巴比伦那里出来”是指离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也不要和他们交流。“我的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并通过真理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人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可参看AE 175b, 331, 625节)。这些人是“天上的声音”所指的劝诫的对象。他们被劝诫离开这些人,不要和他们交流,是因为与他们交流或来往是危险的,尤其在灵界,他们在灵界和在自然界一样,仍派遣使者,以各种方式,并通过许诺来说服和诱使人们接受他们的宗教信仰。一个人在世上如何行事,离开这个世界后仍如何行事,因为每个人的主导爱都会留在他身上,这些人的爱或渴望就是让全世界都信奉他们的宗教说服,目的仅仅是,为了自我之爱的地狱快乐和世界之爱的地狱快乐,他们可以扩大他们帝国的疆界。正是为了这些快乐,魔鬼,如人们所说的,四处走动,迷惑人们,这可从福音书上关于魔鬼试探主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在那里,他所处的自我之爱被描述为他渴望被崇拜,他的世界之爱被描述为他从山上把世界各国作为他自己的指给主看。正如死后每个人的爱都保持不变,巴比伦民族,或罗马天主教徒在进入灵界时,也是如此;那时,那些出于这些爱的快乐行使统治权的人会学习或获得在自然界中所不知的技艺,并通过这些技艺迷住人们的灵,把他们吸引到自己这一边。因此,随着对他们的最后审判完成,他们被严禁派遣任何人到改革宗所在的社群,或到外邦人那里;如果有人被派遣,他们就会受到审查和惩罚。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最后的审判之后,这些人的状态,尤其他们在灵界的状态,所以这里和本章接下来的部分关于巴比伦所说的,必须被理解为主要是指着他们说的。因为就在自然界或我们地球上的巴比伦而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在自然界的状态和在灵界的不一样;然而,劝诫也是给他们的,好叫他们可以留意自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现在论述的是,亚他那修教义的一切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为了确立并证明这种一致性,我按以下顺序进行。亚他那修教义首先教导如下:“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基督信仰即,我等敬拜三位一体的一神,而一神里面的三位一体;三位一体的神是一位格,神里面的三位一体是一体或一本质;因此,三位一体里面有一神,一体里面有三位一体;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看得更清楚。亚他那修教义进一步教导:“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在这种情况下,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也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在主里面,如在一个位格里面一样的三位一体,是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但三位的神性或神性本质是一,荣耀同等。又:“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这句话要这样来理解:被称为父的神性如何,被称为子的神性就如何,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如何。

还有:“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然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非三不受造者,乃一受造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亦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正如被称为父的主里面的神性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也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但这三者是一,因为主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亚他那修教义还有下面这些话:“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同样,在这里,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主出于祂那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而是一位神和一位主,因为名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个神性都在主里面,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

还有:“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在其它副本中是这样:“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基督信仰,我等不得提三神,亦不得提三主。”依基督真道,这些话只能这样来理解:我们必须承认并认为有三位神和三位主,但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仍不可以说和提名三神或三主。这种事已经发生了,因为大多数人想到的都是具有一个心智或同等的三神,因此他们将这三神称为一致或同等的三位一体,却又不得不说一神。但由于没有三个位格,只有一个位格,所以上述这些话应该从亚他那修教义中删除,并以下面这些话取代之:“当我们承认主里面的三位一体时,依真理,因而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口上、内心都承认一神和一主。”如果承认并思想三位是允许的,那么相信三位也是允许的,因为相信或信仰属于思维和承认,因而属于言语,而不属于脱离思维和承认的言语。

接下来是这些话:“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如果我们将父理解为被称为父的主的神性,将子理解为祂的神性人身,将圣灵理解为祂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那么这些话与真理完全一致。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是从被称为父的神性而生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则从这两者发出。不过,在下文,我们会更具体地谈到从父而生的神性人身。这一切清楚表明,只要理解为一个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那么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是一致的,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下文将证明关于主里面位格合一的一种类似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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