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79

1179.启18:2

1179.启18:20.“天哪,圣众使徒和先知,你们都要因她欢喜”表示对那些从圣言处于智慧和聪明的人来说,在天堂和教会中的内心喜乐。这从“欢喜”、“天”、“使徒”和“先知”的含义清楚可知:“欢喜”是指内心的喜乐;“天”不仅是指天堂,还指教会,因为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天堂;“使徒”是指那些从圣言来教导的人(对此,参看AE 100, 333节),因此是指那些处于智慧的人;“先知”是指那些处于来圣言的真理教义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教义本身(对此,参看AE 624节),因此是指那些处于聪明的人;因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义之人被称为“聪明”,而那些教导圣言的人被称为“智慧”。由此清楚可知,“天哪,圣众使徒和先知,你们都要因她欢喜”表示对那些处于智慧和聪明的人来说,在天堂和教会中的内心喜乐。现在这一点随之而来的原因是,在最后的审判之前,或在巴比伦人被扔进地狱,灵人界通过这种方式摆脱他们之前,光被拦阻了,而天使通过光拥有智慧和聪明。这光被拦阻,天使因此有些模糊,或说处于同等程度的阴影,是由于巴比伦人与最低层天堂,或终端天堂天使的结合;然而,当他们被扔下来时,一个变化就发生了。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从所见所闻中所记载的。

(续)

(2)尽管如此,主仍规定,人可以通过他作为其宗教从这个源头所接受的那些事物被改造并得救。纵观整个世界,哪里有宗教,哪里就有构成它的这两者,即神和人,因为这两者之间必有结合。还有两样事物构成结合,即爱之良善与信之真理;爱之良善直接来自主或神,信之真理间接来自神。神通过爱之良善引导人,人通过信之真理被引导。这与前面所说的一致。在人看来,信之真理似乎是他自己的,因为它来自他貌似出于自己所获得的那些事物。因此,神通过爱之良善与人结合,人貌似凭自己通过信之真理与神结合。由于这就是这种结合的性质,所以主将自己比作新郎和丈夫,将教会比作新妇和妻子。主不断以完全的爱之良善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但祂仍不能在完全的信之真理中与人结合,只能在人拥有它的程度上与他结合,并且这是因人而异的。这种完全可能在更大程度上存在于那些生活在有圣言的国家之人身上,在更小程度上存在于那些生活在不知道圣言的国家之人身上;然而,这种完全照着他们的知识(科学)和照之的生活而因人而异;因此,对那些没有圣言的人来说,它可能比对那些有圣言的人来说更大。

神用手指所写的两块石版教导了神与人,并人与神的结合;这两块石版又被称为“约版”、“见证的版”和“法版”。神在这一块石版中,人在那一块石版中。所有拥有某种宗教的民族都有这些石版;他们从第一块石版中知道,必须承认神,必须尊祂为圣,必须敬拜祂;他们从第二块石版中知道,不可偷盗,无论公开地,还是暗中通过狡猾邪恶的手段来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无论通过手上的公开暴行来杀,还是通过仇恨来杀;不可在法庭上,或在世人面前作假见证;不可意愿或贪恋这些事。人从他的石版中知道必须避开的邪恶,并且他知道它们,貌似出于自己避开它们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与此人结合,使他能从神的石版中承认祂,尊祂为圣,敬拜祂。神也赐他能力不去意愿邪恶,并且他不意愿邪恶到何等程度,神也在何等程度上使他能熟悉真理,或知道大量真理。这两块石版就这样在人里面结合,神的石版被置于人的石版之上,它们作为一体被放在柜子里,柜子上面是施恩座,也就是主;施恩座上面是两个基路伯,基路伯就是圣言,并来自圣言,主在圣言中与人说话,就像祂在两基路伯中间与摩西并亚伦说话一样。

既然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通过这些方法实现,那么很明显,凡知道或熟悉它们,并照之生活,不仅出于文明和道德的法律,还出于神性律法生活的人,都会得救;每一个拥有自己宗教信仰的人,无论他是基督徒,伊斯兰教徒,还是外邦人或异教徒,都是如此。而且,更重要的是,一个出于宗教动机活出这些真理的人,即便在世上对主或圣言一无所知,就其灵而言,他仍处于这种状态:他渴望变得智慧。因此,死后他被天使教导,承认主,并照着他的情感接受真理,成为天使。凡这样的人都像小时候死去的人,因为他被主引导,并被天使教育。那些因无知,因生在这样或那样的国家而对敬拜一无所知的人,死后都会像小孩子一样接受教导,并照着他们文明道德的生活而获得拯救的方法。我见过这样的人,起初他们看上去不像人;但后来,我看见他们像人一样,听见他们按照十诫理智地说话。教导这样的人是至内在的天使喜乐。由此清楚可知,主规定,每个人都能得救。


诠释启示录 #1155

1155.“马、车”

1155.“马、车”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马”和“车”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智事物,或理解力的事物(参看AE 355, 364a, 372a—373, 381—382, 575, 923节),因而是指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因为理解力的事物属于真理和理性。“车”是指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良善,因为车是由马来拉的,而马表示来自理性源头的真理。事实上,车是一种战车或马车,“战车或马车”表示教义(参看AE 355节),当真理来拉这些教义,就像马拉车一样时,它们是良善,因为教义既教导真理,也教导良善。

以赛亚书中的“车”具有相同的含义:

那时他们必将你们的弟兄从所有民族中带出来,作为供物献给耶和华,或骑马,或坐车,坐轿,骑骡子,骑独峰驼,到我的圣山耶路撒冷。(以赛亚书66:20)

“马,车,轿,骡子,独峰驼”在灵义上是指属于教义,因而属于教会的事物,因为这段经文论述了主将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马”表示理智事物或理解力的事物,“车”表示教义,“轿”表示良善的教义,“骡子”表示理性事物,“独峰驼”表示良善方面的理性事物;他们要带出来的“弟兄”表示所有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圣山耶路撒冷”表示仁爱在其中掌权的教会。此处所表示的,是被亵渎的这些事物,因为它们属于或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亵渎。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6)圣治的第六条律法是,人不能靠外在方法被改造,而要靠内在方法被改造;外在方法是指神迹和异象,以及恐惧和惩罚。内在方法是指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以及仰望主;因为这些方法通过内在途径进入,并逐出居于里面的邪恶和虚假;而外在方法通过外在途径进入,不会逐出邪恶和虚假,而是会把它们关在里面。尽管如此,只要人以前通过内在方法被改造过,他就可以通过外在方法进一步被改造。这一点从前面提到的律法可推知,即:人通过自由被改造,没有自由就无法被改造,以及强迫自己来自自由,但被强迫不是;人既能被神迹和异象强迫,也能被恐惧和惩罚强迫;但神迹和异象强迫他灵的外在,这外在在于思考和意愿;恐惧和惩罚强迫他身体的外在,这外在在于说话和行动。后者可以被强迫,因为人虽然自由思考和意愿,但他灵的外在在于思考和意愿,绝不能被强迫,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用来被改造的内在自由就会灭亡。

如果人能被神迹和异象改造,那么全世界所有人都会被改造。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神圣律法:内在自由决不可以受到丝毫侵犯;因为主通过内在自由进入人,甚至进入他所在的地狱,并在那里引导他;他若愿意跟随,主就会把他领出地狱,并领到天堂,在天堂又领他越来越接近祂自己。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人才能从地狱的自由中被领出来,并被引入天堂的自由;就本身而言,地狱的自由就是奴役,因为它来自地狱,而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会逐渐变得越来越自由,最终变成最自由的,因为它来自主,主愿意人不受一丁点强迫。人的改造就沿着这条路径进行,但神迹和异象会关闭这条路径。

人之灵的自由也永远不可受到侵犯,以便他的邪恶,无论遗传的,还是实际的,都可以被改造;当他强迫自己时,如前所述,这种改造就会实现。主通过激起他对真理的情感和对良善的情感而移除这些邪恶,他从对真理的情感中获得聪明,通过对良善的情感获得爱。一个人处于这些情感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和虚假。这条改造的路径会被神迹和异象关闭,因为它们会说服人,并强迫人相信,从而可以说将思维束缚在监狱里。因此,当他的自由被剥夺时,他就无法从内层来移除他的邪恶了,因为邪恶只有通过这种内在方法,或说从内层才能被移除。因此,邪恶依旧被关在里面,他们出于他们所爱的地狱自由不断反对神迹和异象留下了深刻印象的那些真理和良善,并最终驱散它们,称神迹为自然的内部运作,称异象为幻想的谵妄,或混乱的想象力的疯狂妄想,称真理和良善为谬误和荒唐。因为这就是被关在里面的邪恶对把它们关在里面的外在产生的影响,或说这些邪恶对外在的行为。然而,肤浅的思维只会使人以为神迹和异象虽然说服人,却不会剥夺思考的自由;但事实是,对未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确实会剥夺它;而对已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不会剥夺它,因为对前者来说,它们将邪恶关在里面,而对后者来说,它们没有将邪恶关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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