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79.启18:20.“天哪,圣众使徒和先知,你们都要因她欢喜”表示对那些从圣言处于智慧和聪明的人来说,在天堂和教会中的内心喜乐。这从“欢喜”、“天”、“使徒”和“先知”的含义清楚可知:“欢喜”是指内心的喜乐;“天”不仅是指天堂,还指教会,因为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天堂;“使徒”是指那些从圣言来教导的人(对此,参看AE 100, 333节),因此是指那些处于智慧的人;“先知”是指那些处于来圣言的真理教义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教义本身(对此,参看AE 624节),因此是指那些处于聪明的人;因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义之人被称为“聪明”,而那些教导圣言的人被称为“智慧”。由此清楚可知,“天哪,圣众使徒和先知,你们都要因她欢喜”表示对那些处于智慧和聪明的人来说,在天堂和教会中的内心喜乐。现在这一点随之而来的原因是,在最后的审判之前,或在巴比伦人被扔进地狱,灵人界通过这种方式摆脱他们之前,光被拦阻了,而天使通过光拥有智慧和聪明。这光被拦阻,天使因此有些模糊,或说处于同等程度的阴影,是由于巴比伦人与最低层天堂,或终端天堂天使的结合;然而,当他们被扔下来时,一个变化就发生了。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从所见所闻中所记载的。
(续)
(2)尽管如此,主仍规定,人可以通过他作为其宗教从这个源头所接受的那些事物被改造并得救。纵观整个世界,哪里有宗教,哪里就有构成它的这两者,即神和人,因为这两者之间必有结合。还有两样事物构成结合,即爱之良善与信之真理;爱之良善直接来自主或神,信之真理间接来自神。神通过爱之良善引导人,人通过信之真理被引导。这与前面所说的一致。在人看来,信之真理似乎是他自己的,因为它来自他貌似出于自己所获得的那些事物。因此,神通过爱之良善与人结合,人貌似凭自己通过信之真理与神结合。由于这就是这种结合的性质,所以主将自己比作新郎和丈夫,将教会比作新妇和妻子。主不断以完全的爱之良善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但祂仍不能在完全的信之真理中与人结合,只能在人拥有它的程度上与他结合,并且这是因人而异的。这种完全可能在更大程度上存在于那些生活在有圣言的国家之人身上,在更小程度上存在于那些生活在不知道圣言的国家之人身上;然而,这种完全照着他们的知识(科学)和照之的生活而因人而异;因此,对那些没有圣言的人来说,它可能比对那些有圣言的人来说更大。
神用手指所写的两块石版教导了神与人,并人与神的结合;这两块石版又被称为“约版”、“见证的版”和“法版”。神在这一块石版中,人在那一块石版中。所有拥有某种宗教的民族都有这些石版;他们从第一块石版中知道,必须承认神,必须尊祂为圣,必须敬拜祂;他们从第二块石版中知道,不可偷盗,无论公开地,还是暗中通过狡猾邪恶的手段来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无论通过手上的公开暴行来杀,还是通过仇恨来杀;不可在法庭上,或在世人面前作假见证;不可意愿或贪恋这些事。人从他的石版中知道必须避开的邪恶,并且他知道它们,貌似出于自己避开它们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与此人结合,使他能从神的石版中承认祂,尊祂为圣,敬拜祂。神也赐他能力不去意愿邪恶,并且他不意愿邪恶到何等程度,神也在何等程度上使他能熟悉真理,或知道大量真理。这两块石版就这样在人里面结合,神的石版被置于人的石版之上,它们作为一体被放在柜子里,柜子上面是施恩座,也就是主;施恩座上面是两个基路伯,基路伯就是圣言,并来自圣言,主在圣言中与人说话,就像祂在两基路伯中间与摩西并亚伦说话一样。
既然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通过这些方法实现,那么很明显,凡知道或熟悉它们,并照之生活,不仅出于文明和道德的法律,还出于神性律法生活的人,都会得救;每一个拥有自己宗教信仰的人,无论他是基督徒,伊斯兰教徒,还是外邦人或异教徒,都是如此。而且,更重要的是,一个出于宗教动机活出这些真理的人,即便在世上对主或圣言一无所知,就其灵而言,他仍处于这种状态:他渴望变得智慧。因此,死后他被天使教导,承认主,并照着他的情感接受真理,成为天使。凡这样的人都像小时候死去的人,因为他被主引导,并被天使教育。那些因无知,因生在这样或那样的国家而对敬拜一无所知的人,死后都会像小孩子一样接受教导,并照着他们文明道德的生活而获得拯救的方法。我见过这样的人,起初他们看上去不像人;但后来,我看见他们像人一样,听见他们按照十诫理智地说话。教导这样的人是至内在的天使喜乐。由此清楚可知,主规定,每个人都能得救。
1116.“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与他们对真理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这从“杯”、“调和”和“加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因为“杯”和“酒”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887, 1045节)。“调和”(或混杂)是指亵渎,因为将虚假与真理,或将真理与虚假混杂的人就亵渎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加倍”是指大量或很多,论及报应(对此,参看AE 1115节)。“调和”(或混杂)表示亵渎,因为它论及杯中的酒,而酒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当真理与虚假混杂时,亵渎就会发生(对此,参看AE 1053–1063节)。在诗篇,“调和”(或混杂、搀杂)就具有这种含义: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耶和华手里的杯”和“酒”表示神性真理;“调和”和“搀杂”表示亵渎,因为所指的是虚假与真理的混杂;“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表示对亵渎的惩罚;这一切清楚表明,“调和杯”与此处启示录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是由于这种直觉,或植入的能力,上古之人在比他们的后代更大的程度上敬拜一位人形的可见之神。此外,圣言也证明,他们视神为人;例如,亚当听见耶和华在园子里行走的声音;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交谈;亚伯拉罕看见耶和华在三位天使中间;罗得与其中的两位天使交谈。耶和华也向夏甲、基甸和约书亚显现为人,向但以理显现为“亘古常在者”和“人子”;同样,祂向约翰,以及其他先知显现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他们所看见的,正是主,主自己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祂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8:56)
又: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在世界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17:5, 24)
所看见的,不是父,而是子,因为神性存在,也就是父,只能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神性人身被看见。被看见的,不是被称为父的神性存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差我来的父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又: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由此清楚可知,古人没有看见过神性存在,也就是父,也不能看到;然而,它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子被看到。
由于存在在它的显现中,就像灵魂在它的身体中,所以看见神性显现,或子的人,也看见了神性存在或父,主以这些话证明了这一点: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 9)
这些话表明,主是神性显现,神性存在就在神性显现中;因此,神性显现就是古人所看到的神-人。从所引用的内容也可推知,在说到神有一张脸,有眼有耳,有手有脚时,圣言也必须照着字义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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