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79.启18:20.“天哪,圣众使徒和先知,你们都要因她欢喜”表示对那些从圣言处于智慧和聪明的人来说,在天堂和教会中的内心喜乐。这从“欢喜”、“天”、“使徒”和“先知”的含义清楚可知:“欢喜”是指内心的喜乐;“天”不仅是指天堂,还指教会,因为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天堂;“使徒”是指那些从圣言来教导的人(对此,参看AE 100, 333节),因此是指那些处于智慧的人;“先知”是指那些处于来圣言的真理教义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教义本身(对此,参看AE 624节),因此是指那些处于聪明的人;因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义之人被称为“聪明”,而那些教导圣言的人被称为“智慧”。由此清楚可知,“天哪,圣众使徒和先知,你们都要因她欢喜”表示对那些处于智慧和聪明的人来说,在天堂和教会中的内心喜乐。现在这一点随之而来的原因是,在最后的审判之前,或在巴比伦人被扔进地狱,灵人界通过这种方式摆脱他们之前,光被拦阻了,而天使通过光拥有智慧和聪明。这光被拦阻,天使因此有些模糊,或说处于同等程度的阴影,是由于巴比伦人与最低层天堂,或终端天堂天使的结合;然而,当他们被扔下来时,一个变化就发生了。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从所见所闻中所记载的。
(续)
(2)尽管如此,主仍规定,人可以通过他作为其宗教从这个源头所接受的那些事物被改造并得救。纵观整个世界,哪里有宗教,哪里就有构成它的这两者,即神和人,因为这两者之间必有结合。还有两样事物构成结合,即爱之良善与信之真理;爱之良善直接来自主或神,信之真理间接来自神。神通过爱之良善引导人,人通过信之真理被引导。这与前面所说的一致。在人看来,信之真理似乎是他自己的,因为它来自他貌似出于自己所获得的那些事物。因此,神通过爱之良善与人结合,人貌似凭自己通过信之真理与神结合。由于这就是这种结合的性质,所以主将自己比作新郎和丈夫,将教会比作新妇和妻子。主不断以完全的爱之良善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但祂仍不能在完全的信之真理中与人结合,只能在人拥有它的程度上与他结合,并且这是因人而异的。这种完全可能在更大程度上存在于那些生活在有圣言的国家之人身上,在更小程度上存在于那些生活在不知道圣言的国家之人身上;然而,这种完全照着他们的知识(科学)和照之的生活而因人而异;因此,对那些没有圣言的人来说,它可能比对那些有圣言的人来说更大。
神用手指所写的两块石版教导了神与人,并人与神的结合;这两块石版又被称为“约版”、“见证的版”和“法版”。神在这一块石版中,人在那一块石版中。所有拥有某种宗教的民族都有这些石版;他们从第一块石版中知道,必须承认神,必须尊祂为圣,必须敬拜祂;他们从第二块石版中知道,不可偷盗,无论公开地,还是暗中通过狡猾邪恶的手段来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无论通过手上的公开暴行来杀,还是通过仇恨来杀;不可在法庭上,或在世人面前作假见证;不可意愿或贪恋这些事。人从他的石版中知道必须避开的邪恶,并且他知道它们,貌似出于自己避开它们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与此人结合,使他能从神的石版中承认祂,尊祂为圣,敬拜祂。神也赐他能力不去意愿邪恶,并且他不意愿邪恶到何等程度,神也在何等程度上使他能熟悉真理,或知道大量真理。这两块石版就这样在人里面结合,神的石版被置于人的石版之上,它们作为一体被放在柜子里,柜子上面是施恩座,也就是主;施恩座上面是两个基路伯,基路伯就是圣言,并来自圣言,主在圣言中与人说话,就像祂在两基路伯中间与摩西并亚伦说话一样。
既然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通过这些方法实现,那么很明显,凡知道或熟悉它们,并照之生活,不仅出于文明和道德的法律,还出于神性律法生活的人,都会得救;每一个拥有自己宗教信仰的人,无论他是基督徒,伊斯兰教徒,还是外邦人或异教徒,都是如此。而且,更重要的是,一个出于宗教动机活出这些真理的人,即便在世上对主或圣言一无所知,就其灵而言,他仍处于这种状态:他渴望变得智慧。因此,死后他被天使教导,承认主,并照着他的情感接受真理,成为天使。凡这样的人都像小时候死去的人,因为他被主引导,并被天使教育。那些因无知,因生在这样或那样的国家而对敬拜一无所知的人,死后都会像小孩子一样接受教导,并照着他们文明道德的生活而获得拯救的方法。我见过这样的人,起初他们看上去不像人;但后来,我看见他们像人一样,听见他们按照十诫理智地说话。教导这样的人是至内在的天使喜乐。由此清楚可知,主规定,每个人都能得救。
1114.“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表示与他们的恶行相对应的地狱惩罚。这从“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他”的含义清楚可知,“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他”是指按报应的法则进行报应,因而是指给予与恶行相对应的惩罚。但由于这些话是对那些按照劝诫从巴比伦中出来,也就是说,放弃这种宗教说服,并警惕它的人说的,并且这些人处于仁爱,从而不会报复,因此不惩罚其他人,所以这些话表示与恶行相对应的地狱惩罚。论到他们,经上说,这些人要“报应她”,后来又说“按她的作为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这些话与字义上的圣言的风格是一致的(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也就是说,他们要为向他们所行的不义而报仇。经上在字义上也说,主自己发怒,惩罚,出于报复行动;然而,发怒和报复在主里面是不存在的,或不可能的,因而在那些被主引导,并从祂生活的人里面也是不存在的,或不可能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在基督教界,有些人为自己形成了这种概念:神是一种普遍力量,或说他们对神的概念类似他们对宇宙的概念;有些人认为祂是在其至内层的自然界;有些人认为祂是在某种以太领域的云;有些人认为祂就像一束光;有些人则根本没有任何概念;几乎没有人形成神是人的概念;然而,神就是人。基督徒对神形成这些概念有几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根据他们的教义,他们相信有三个彼此不同的神性位格;父,一个不可见的神,以及主,但祂在其人性方面不是神。第二个原因是,他们相信神是一个灵;他们将灵想象成风、空气或以太,而事实上,每个灵都是一个人。第三个原因是,基督徒因没有生活的唯信而变得世俗化,并因自我之爱而变得肉体化;一个世俗和肉体的人是看不见神的,除非从空间来看,因而看神就像宇宙或自然界中的整个至内层,从而像是延伸了的。但从空间决看不到神,因为灵界没有空间;灵界的空间是来自相似性,或类似于空间的某种东西的表象。
每个感官人都以这种方式看见神,因为他在言语之上的思维极少;属于言语的思维对自己说“眼睛所看到的和手所摸到的,我知道是存在的”,它将其它一切当成纯粹的话语,或推测性的问题而搁置一边。这些就是基督教界没有神是一个人的概念的原因。事实上,没有这种概念,就会有对它的反感,你若检查自己,并想到神性人身,就会看到这一点;然而,主的人性或人身是神性。不过,持有上述观念的,与其说是头脑简单的人,不如说是聪明人,因为许多聪明人被自我聪明的骄傲蒙蔽了双眼,因而迷恋知识(科学),或说迷恋他们所知道的,正如主在马太福音(11:25; 13:13–15)中所说的。但要让这些人知道,所有视神为人的人都从主那里看见祂,其他所有人则从自我那里看见祂;那些从自我那里看见的人并没有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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