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77.“因一时之间,他们就被摧毁了”表示对一切的丧失和毁灭(的哀悼),也就是对他们的哀悼,这从前面的解释(参看AE 1136, 1168节)清楚可知,那里有同样的话。
(续)
(1)主不直接教导人,或说不是不用方法教导人,而是通过人里面那些来自听觉和视觉的事物间接教导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可推知;对此,必须补充的是,除了圣言所给予的启示,就是诸如包含在先知书,福音书和圣言历史部分中的那种外,别无直接启示,或说人没有被赋予直接启示。这种启示具有这种性质:每个人都可以照着他的爱之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思维而从它那里被教导;那些没有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获得很少的教导,而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获得大量教导,因为他们通过光照被主教导。
光照的性质如下:与热结合的光从主那里经由天堂流入。这热,也就是神性之爱,影响意愿,人从意愿中获得其对良善的情感;这光,也就是神性智慧,影响理解力,人从理解力中获得真理的思维。人之爱的一切事物和他知识的一切事物都从这两个源头,即意愿和理解力中受到影响;但只有那些与主题有关的事物才会被召唤和呈现出来。主通过圣言以这种方式实现光照;在圣言中,源于其中所包含的属灵之物的一切都与天堂相通,主通过天堂流入,或说通过流注经由天堂进入,并流入当时人所沉思的主题。对每个人来说,流注是持续和普遍的,甚至延伸到最微小的细节。它比较像世上太阳的热和光,这热和光作用于地上生长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或说所有物体,无论集体的还是具体的,并照着种子的品质和接受程度而使它们生长,或说赋予生命。那么,万物赖以生存的神性太阳的热和光的运作必是什么样呢?被主通过天堂光照,就是被圣灵光照,因为圣灵就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天堂来自这神性。由此清楚可知,主通过圣言,照着教会之人通过生活所获得的意愿之爱,照着他通过知识(科学)所获得的理解力之光而间接教导他;而且这种教导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来传达,因为这就是流注的神序。
这就是为何基督教分裂为各个教会,并分裂为各个教会里面的各个异端,无论总体还是具体。那些在基督教界之外,没有圣言的人也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被教导,因为他们通过他们所拥有的宗教或宗教原则被教导,这种宗教或宗教原则取代了圣言,并在一定程度上源于圣言。伊斯兰教的宗教或宗教原则在某些方面就取自新旧约圣言。对其他人来说,他们的宗教或宗教原则源于后来失传的古圣言。对有些人来说,他们的宗教信仰来自古教会,古教会拥有古圣言,并延伸到亚洲大陆的大部分地区,与我们今天的教会一样,也分裂成许多教会。许多民族的宗教信仰或原则都源于这些教会,尽管随着时间推移,在许多情况下,这些宗教信仰或原则或多或少地变成了偶像崇拜。
那些其敬拜形式来自这个源头的人就被主通过他们自己的宗教或宗教原则间接教导,就像基督徒通过圣言被教导一样;这是由主通过天堂,从那里通过使他们的意愿和理解力付诸实践实现的,如前所述。但通过这些宗教原则或宗教形式所获得的光照不同于通过圣言所获得的光照。在前一种情况下,光照就像月亮或多或少明亮地照耀着的晚上;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它就像太阳或多或少明亮地照耀着的白昼,从早晨直到中午。因此,延伸到全世界的主的教会,就其光,也就是神性智慧而言,就像从中午到晚上,甚至到夜间的一天,就其热,也就是神性之爱而言,则像从春天到秋天,甚至直到冬天的一年。
1107.“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表示要离开他们,不要和他们交流。这从“从巴比伦那里出来”和“我的民”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巴比伦那里出来”是指离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也不要和他们交流。“我的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并通过真理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人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可参看AE 175b, 331, 625节)。这些人是“天上的声音”所指的劝诫的对象。他们被劝诫离开这些人,不要和他们交流,是因为与他们交流或来往是危险的,尤其在灵界,他们在灵界和在自然界一样,仍派遣使者,以各种方式,并通过许诺来说服和诱使人们接受他们的宗教信仰。一个人在世上如何行事,离开这个世界后仍如何行事,因为每个人的主导爱都会留在他身上,这些人的爱或渴望就是让全世界都信奉他们的宗教说服,目的仅仅是,为了自我之爱的地狱快乐和世界之爱的地狱快乐,他们可以扩大他们帝国的疆界。正是为了这些快乐,魔鬼,如人们所说的,四处走动,迷惑人们,这可从福音书上关于魔鬼试探主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在那里,他所处的自我之爱被描述为他渴望被崇拜,他的世界之爱被描述为他从山上把世界各国作为他自己的指给主看。正如死后每个人的爱都保持不变,巴比伦民族,或罗马天主教徒在进入灵界时,也是如此;那时,那些出于这些爱的快乐行使统治权的人会学习或获得在自然界中所不知的技艺,并通过这些技艺迷住人们的灵,把他们吸引到自己这一边。因此,随着对他们的最后审判完成,他们被严禁派遣任何人到改革宗所在的社群,或到外邦人那里;如果有人被派遣,他们就会受到审查和惩罚。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最后的审判之后,这些人的状态,尤其他们在灵界的状态,所以这里和本章接下来的部分关于巴比伦所说的,必须被理解为主要是指着他们说的。因为就在自然界或我们地球上的巴比伦而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在自然界的状态和在灵界的不一样;然而,劝诫也是给他们的,好叫他们可以留意自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现在论述的是,亚他那修教义的一切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为了确立并证明这种一致性,我按以下顺序进行。亚他那修教义首先教导如下:“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基督信仰即,我等敬拜三位一体的一神,而一神里面的三位一体;三位一体的神是一位格,神里面的三位一体是一体或一本质;因此,三位一体里面有一神,一体里面有三位一体;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看得更清楚。亚他那修教义进一步教导:“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在这种情况下,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也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在主里面,如在一个位格里面一样的三位一体,是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但三位的神性或神性本质是一,荣耀同等。又:“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这句话要这样来理解:被称为父的神性如何,被称为子的神性就如何,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如何。
还有:“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然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非三不受造者,乃一受造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亦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正如被称为父的主里面的神性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也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但这三者是一,因为主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亚他那修教义还有下面这些话:“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同样,在这里,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主出于祂那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而是一位神和一位主,因为名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个神性都在主里面,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
还有:“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在其它副本中是这样:“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基督信仰,我等不得提三神,亦不得提三主。”依基督真道,这些话只能这样来理解:我们必须承认并认为有三位神和三位主,但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仍不可以说和提名三神或三主。这种事已经发生了,因为大多数人想到的都是具有一个心智或同等的三神,因此他们将这三神称为一致或同等的三位一体,却又不得不说一神。但由于没有三个位格,只有一个位格,所以上述这些话应该从亚他那修教义中删除,并以下面这些话取代之:“当我们承认主里面的三位一体时,依真理,因而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口上、内心都承认一神和一主。”如果承认并思想三位是允许的,那么相信三位也是允许的,因为相信或信仰属于思维和承认,因而属于言语,而不属于脱离思维和承认的言语。
接下来是这些话:“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如果我们将父理解为被称为父的主的神性,将子理解为祂的神性人身,将圣灵理解为祂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那么这些话与真理完全一致。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是从被称为父的神性而生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则从这两者发出。不过,在下文,我们会更具体地谈到从父而生的神性人身。这一切清楚表明,只要理解为一个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那么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是一致的,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下文将证明关于主里面位格合一的一种类似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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