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75

1175.“他们又把

1175.“他们又把尘土撒在头上,哭泣悲哀,喊着”表示悲伤,并承认他们因照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及其教义生活而受到诅咒。这从“把尘土撒在头上”和“哭泣悲哀,喊着”的含义清楚可知:“把尘土撒在头上”是指因诅咒而哀悼(由此可推知,这是由于照着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及其教义生活);“哭泣悲哀,喊着”是指为他们因这种生活而受到诅咒感到悲伤,“喊着”与教义有关,“哭泣悲哀”表示灵魂和内心的悲伤,如前所述(AE 1164节)。“把尘土撒在头上”是指因诅咒而哀悼,因为“尘土”表示受诅咒之物,“头”表示这个人自己。“尘土”表示受诅咒之物,因为地狱在下面,天堂在上面;从地狱不断呼出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它们上面的尘土表示受诅咒之物(对此,也可参看AE 742节)。由于“尘土”的这种含义,所以在代表性教会,当他们做了恶事,并为此悔改时,把尘土撒在头上,以此证明他们悔改,是一种习俗。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西结书:

他们必放声痛哭,把尘土撒在头上,在灰中打滚。(以西结书27:30)

“把尘土撒在头上”表示因诅咒而哀悼,“在灰中打滚”表示更深的哀悼,“灰”表示受诅咒之物,因为产生它们的火表示地狱之爱。耶利米哀歌:

锡安女子的长老都坐在地上,默默无声,他们把尘灰撒在头上;耶路撒冷的处女都垂头至地。(耶利米哀歌2:10)

这些事物代表由于他们所悔改的邪恶和虚假而悲伤和哀悼的状态,因而表示承认他们受到诅咒。“锡安女子”表示教会,“耶路撒冷的处女”表示教义真理;“坐在地上,默默无声”表示心智的悲伤;“把尘灰撒在头上”表示承认他们受到诅咒,“垂头至地”表示承认他们在地狱里。约伯记:

约伯的朋友们各人撕裂外袍,把尘土向天扬起来,落在自己的头上。(约伯记2:12)

“把尘土向天扬起来,落在头上”表示哀悼,因为约伯似乎受到诅咒。“尘土落在头上”表示因邪恶的诅咒而哀悼,“撕裂外袍”表示因虚假的诅咒而哀悼。滚于尘土之中(弥迦书1:10)所表相同。悔改也这样被代表,这一点从约伯记明显看出来:

我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约伯记42:6)

由于“尘土”表示诅咒,所以有话对蛇说:

你必用肚子行走,尽你一生的日子吃尘土。(创世记3:14)

“蛇”表示那些扭曲圣言真理,通过这种方式巧妙而狡猾地欺骗的人。因此,在以赛亚书:

尘土必作蛇的食物。(以赛亚书65:25)

由此清楚可知,“尘土”表示受诅咒之物,“把尘土撒在头上”是对诅咒的证明。

(续)

这些事已经提前说明了,现在要解释何为情感,或情感的性质是什么,然后解释为何主通过情感,而不通过思维引导人,最后说明人无法以其它方式得救。

(1)何为情感,或说情感的性质是什么:情感与爱的意思是一样的。但爱就像一个源泉,情感则像从这源泉流出的溪流;因此,情感就是爱的延续。像源泉一样的爱在人的意愿中;情感,也就是它的溪流,连续不断地流入理解力,在那里通过来自真理的光产生思维,就像花园里热的作用力通过光线产生萌芽一样。此外,爱在起源上就是天堂的热,真理在起源上就是天堂的光线,思维则是它们的婚姻或结合的萌芽。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样一种婚姻或结合,这些社群是无数的,在本质上都是情感;因为它们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也就是爱,和光,也就是智慧。因此,这些社群,随着它们里面的热与光结合,光与热结合而为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这就是所有在这些社群里的人之思维的起源。这清楚表明,天堂社群不是思维,而是情感;因此,通过这些社群被引导就是通过情感被引导,也就是说,通过情感被引导就是通过社群被引导;因此,在接下来的内容中,要用情感这个词来代替社群。

(2)现在要说明,为何主通过情感,而不通过思维引导人。当人被主通过情感来引导时,他能照着圣治的一切律法被引导;但如果他通过思维被引导,则不能。情感不向人显现,但思维会显现;情感也产生思维,但思维不产生情感;表面上看,思维似乎具有这种能力,但这是一个谬误。当情感产生思维时,它们也产生属于人的一切,因为它们构成他的生命。此外,这在世上也是众所周知的。如果你能把一个人留在他自己的情感中,那么你就把他束缚住了,可以随心所欲地把他带到任何地方;在这种情况下,单单一个理由就胜过一千个理由。但如果你不能把他留在他自己的情感中,那么理由是无济于事的,因为他的情感与这些理由并不和谐一致,故要么扭曲它们,要么弃绝它们,要么摧毁它们。如果主直接通过人的思维,而不是通过他的情感引导他,情况也是这样。再者,当主通过情感引导一个人时,在这个人看来,就好像他貌似凭自己自由思考,也貌似凭自己自由说话和自由行动。这就是为何主不直接教导人,而是通过圣言、来自圣言的教义和讲道,以及与其他人的交谈和来往间接教导人;因为人从这些事中貌似凭自己自由思考。

(3)人不能以其它方式得救。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圣治律法所说的,以及以下事实可推知,即:在人里面,思维不产生情感。因为如果人知道圣言的全部内容和教义的一切,甚至知道天使所拥有的智慧奥秘,也思想并谈论它们,而他的情感却仍是邪恶的欲望,那么他不能被主从地狱中领出来。因此,很明显,如果人通过进入他思维的流注从天堂被教导,那就像把种子撒在路上,或撒在水里,或雪里、火里。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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