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74.“说,有何城能比这大城呢”表示对这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竟然被摧毁而感到惊讶。这从“大城”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城”,也就是巴比伦,是指它的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因为“城”表示教义,“巴比伦”表示它的宗教或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134节);他们喊着说“有何城能比它呢”表示对它们被摧毁感到惊讶,这从他们看见烧她的烟可推知。
(续)
但主是如何流入的,或说通过流注进入的,人是如何被相应地引导的,这只能从灵界得知。在灵界,就其灵,也就是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而言,人就在灵界,因为这些情感和思维构成人的灵;正是这灵出于自己的情感,而不是出于身体在思考。人的思维来自他的情感,这些情感从各个方向延伸到灵界社群,照着情感的量和质而延伸到更多或更少的社群。就其灵而言,人就在这些社群里面,就像用长长的绳索一样与它们连在一起,这些绳索限制了他能在其中行走的空间。然后,随着他从一种情感转到另一种情感,他也从一个社群转到另一个社群,无论他在哪个社群,无论他在社群中的哪个地方,都有一个中心,情感及其思维从这个中心延伸到作为周边的其它一切社群;这些社群就这样处于与中心的情感的不间断联系中,当时人就出于这种情感思考和说话。人在世上时,就为自己获得这种气场,这是他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气场;他若是邪恶的,就在地狱,他若是良善的,就在天堂。人没有意识到情况是这样,因为他不知道这些事物的存在。通过这些社群,人,也就是人的心智,尽管被束缚着,但仍自由行走;主引导他,在他所走的每一步上,并从每一步来引导他。然而,主不断规定,人不可以有其它想法,只要知道他凭自己完全自由地行走;他被允许说服自己相信这一点,因为这是出于圣治的律法,即:人要去往他的情感所愿意的任何地方。如果他的情感是邪恶的,那么他就被带到地狱社群;他若不仰望主,就会更内在、更深地被带入这些社群。然而,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跟随,主仍像牵着手那样引导他,允许并撤回他。另一方面,人若仰望主,就会照着这些社群所在的秩序和联系而逐渐从这些社群中被领出来;唯独主知道这种秩序和联系。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按着连续不断的步骤,他从地狱中被领上天堂,并进入天堂。
主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做这一切,因为人若意识到了,就会因引导自己,或做自己的向导而干扰了这一过程的连续性。对人来说,从圣言学习真理,通过真理知道何为良善,从真理和良善知道何为邪恶和虚假,以便他可以受真理和良善影响,不受虚假和邪恶影响,就足够了。诚然,在知道良善和真理之前,他可能知道邪恶和虚假,但不能看见并感知到它们。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人才能在自由中貌似凭自己从一种情感被引到另一种情感。人若承认主的圣治在一切细节中,就会照着他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而被引导;但他若不承认主的圣治,就会通过许可、照着他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被引导。人无法以其它方式被引导,从而能获得与情感相对应的聪明;他只有貌似凭自己出于真理与邪恶争战,才能获得这种聪明。有必要揭示这一点,因为人们不知道圣治是持续不断的,并进入人生活的最微小的细节中,还因为人们不知道圣治的运作模式。
1069.启17:12.“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表示在能力方面的圣言真理,或圣言真理的能力。这从“角”和“十王”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真理的能力(对此,参看AE 316, 567, 776, 1041节);之所以有“十角”,是因为“十”表示许多人和许多事物,同样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可参看AE 675节);因此,“十角”当论及圣言的真理时,表示一切能力。“十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因而是指教会的真理,对此,我们前面经常提到。在这三节经文,以及第16和17节经文中,我们解释了“兽的十角”的含义,即:它们是那些被巴比伦民族亵渎了的神性真理,这些神性真理主要是:主拥有掌管天地的权柄,唯独圣言是神圣的,是神性;因为这两个真理构成主在地上的教会本身;教会凭敬拜主和阅读圣言而为一个教会。因为主改造人,而圣言教导人必须如何生活,才能被主改造;因此,如果这两个真理不被承认和接受,教会本身就会灭亡,因为教会就建立在这两个真理上。正因如此,按照主的圣治,一些教会与巴比伦教会分离;这些教会承认主掌管天地的神性权柄等同于父神的权柄,也将神性的神圣性唯独归于圣言。主规定这一切,是为了避免欧洲的基督教会彻底倾覆。这就是“十角,就是十王”的含义,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
(关于圣言续)
既然圣言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存在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那么可推知,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主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祂的神性存在,也就是神性之爱发出,因为当主在世时,神性之爱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由于神性真理从神性之爱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如前所述,所以主在世上的人身是从在祂里面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耶和华”和“父”,系神性之爱的神性本身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在马太福音中,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主的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看哪,必有童女怀孩子,并生儿子。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25)
在路加福音,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将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0–35)
正因祂从耶和华成孕,所以在圣言中,祂经常被称为“神的儿子”,耶和华被称为“祂的父”。就其存在而言,耶和华是神性之爱,就其实存或显现而言,耶和华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
由此可见,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是照亮一切世人的光(约翰福音1:1–10)是什么意思,即:它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在其实存或显现方面的主。在其实存或显现方面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因为它凭祂的神性存在而存在,就像身体凭它的灵魂而存在一样,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清楚证明了这一点: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圣言”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荣耀”;“肉身”是指神性人身,“父的独生子”是指来自祂里面的神性存在的实存(或显现)或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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