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71.“都远远地站着”表示现在不像以前那样因恐惧而处于这些事物。这从“远远地站着”的含义清楚可知,“远远地站着”是指处于外在(对此,参看AE 1133节);故在这种情况下是指因恐惧而没有处于愚蠢虚幻的智慧、聪明和知识,他们以前用它们来确认其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人看见那些处于其中的人所受的惩罚和折磨时,恐惧会使他从这些东西中退出。
(续)
对于前面所说的,补充以下内容:
(1)改造之前,理解力的光就像月光,照着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而清晰;但改造之后,它就像阳光,照着将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应用于生活的功用而清晰。
(2)理解力之所以没有被摧毁,是为了人可以知道真理,并出于真理看见他意愿的邪恶,并因看见它们而貌似出于自己抵制它们,从而被改造。
(3)然而,人不是靠理解力被改造的,而是通过理解力认识真理,并出于这些真理看见邪恶而被改造的;因为主的圣治运作进入人的意愿之爱,并从这爱进入理解力,而不是从他的理解力进入他的意愿之爱。
(4)意愿之爱照其品质而赋予聪明。来自属灵之爱的属世之爱在文明和道德的事物上赋予聪明;但属世之爱中的属灵之爱在属灵事物上赋予聪明。但纯属世之爱和来自它的骄傲自大不会在属灵事物上赋予聪明,而是赋予确认它所喜欢的任何东西的能力,并且确认后,理解力如此迷恋,以至于视虚假为真理,视邪恶为良善。然而,这爱不会夺走理解在自己光中的真理的能力;当它存在时,它会夺走它,但当它不存在时,不会夺走它。
(5)当意愿被改造,属于理解力的智慧变成属于意愿的爱的智慧时,或当智慧成为对真理和在自己形式中的良善的爱时,人就像春天的园子,在春天,热与光合一,将灵魂或生命赋予萌芽。属灵的萌芽就是来自爱的智慧的产物;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产物里面都有来自这爱的一个灵魂,而它的衣服来自智慧。因此,意愿就像父亲,理解力则像母亲。
(6)这就是人的生命,不仅是他心智的生命,还是他身体的生命,因为心智的生命与身体的生命通过对应行如一体。事实上,意愿或爱的生命对应于心脏的生命,理解力或智慧的生命对应于肺脏的生命;这些是身体生命的两个源头。人不知道情况就是这样;但正因如此,恶人无法生活在天堂,善人也无法生活在地狱。因为两者中的每一个若不在那些与他意愿的生命,因而与他理解力的生命行如一体的人当中,都会变得像死了一样。当他在这些人当中,且只有在这些人当中时,他的心脏才会自由跳动,他的肺脏才会自由呼吸。
1099.“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表示那里只有来自被玷污的圣言良善的邪恶。这从“巢穴”和“污秽之灵”的含义清楚可知:“巢穴”是指“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所在的地方,“巢穴”在此与前面的“住处”是一样的。“污秽之灵”是指那些因对良善的玷污而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邪恶本身,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用于邪恶的良善被称为被玷污的,例如,用于自我之爱的对主之爱的良善,用于世界之爱的对邻之爱的良善。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纯洁和神圣的爱,但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就是那些为自己索取主对天堂和教会的统治权的人所处的爱,是不洁和亵渎的爱;因此,将神圣的爱变成亵渎的爱就是玷污圣言的良善,尤其当他们称他们的亵渎之物为神圣,称他们的邪恶之物为良善的时候。那些在世上就是这样的人死后就会变成污秽之灵;“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就是指他们的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说过,人拥有来自光的思维和来自爱的思维,来自光的思维使人出现在天堂,但来自爱的思维使人与天堂结合;原因在于,爱是属灵的结合。其结果是,当人的光之思维变成他的爱之思维时,他被引入天堂,就像进入婚姻一样;爱在来自光的思维中扮演主要角色,或引导这种思维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就像新郎进入洞房并结婚一样。因为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结婚”是指在天堂的某个社群与天堂结合;人与天堂结合,直到他在世上通过圣言从主那里获得聪明和智慧的程度,因而直到他通过神性真理学会思想有一位神,主就是这神的程度。然而,一个出于少量真理思考,也就是出于少量聪明思考的人,当出于爱思考时,的确与天堂结合,却只与它的较低部分结合,或说更遥远地结合。
爱是指对主之爱,爱主不是指爱作为一个人的主,因为只通过这种爱,人不会与天堂结合,而是通过对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爱与天堂结合,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就是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主;对这两者的爱不在于认识、思想、理解和谈论它们,而在于意愿并实行它们,因为它们是主所吩咐的,因而是功用。在完成或作成之前,任何事物都不是完整的;做事的目的就是爱;因此,对认识一件事,思想并理解它的爱源于对意愿并实行它的爱。请告诉我,若不是为了你所爱的目的,你为什么想知道并理解任何事呢?被爱的目的就是行为。如果你说,是为了信,那么就要明白,这是与实际的信,也就是行为分离的唯信,或纯思维之信,这样的信什么都不是,或说是一种虚无。你若以为当你不做属于神的事时,也相信神,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要在他那里作我的住所。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3–24)
总之,爱和行或做为一;因此,在圣言中,凡提到爱的地方,所指的,都是行或做;凡提到行或做的地方,所指的也是爱;因为凡我所爱的,我就会去做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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